76.最终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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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百姓的脸上,多了几分似夯土房屋般的黯淡颜色。
自从秦军灭燕后,就将军队驻扎在了燕国故地,燕国在齐国北面,虎视眈眈,齐国朝野不安。
可是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秦国一统天下的野心,路人皆知。
如今的齐国,也被阴云笼罩,不知是逃还是战的齐国百姓,如今仿若行尸走肉。
穿梭街道的人看不见数千年后的阳间人,南星和邱辞看见了,南星还看见了盘旋在邱辞身边的两条大鱼,一黑一白,没有眼睛。
邱辞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齐国。”
邱辞知道自己身处阴界,但这里的“人”栩栩如生,恍若当年齐国,人也是活生生的。他看着脸上满布阴云的百姓,似乎明白了什么,问:“现在是……”
“公元前221年。”
只要有认真上过历史课,都应该记得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哪一年——秦国统一六国的那年。
雄才伟略的秦始皇,结束了混乱的诸侯各国,将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车同轨,书同文,修筑灵渠,沟通水系,哪怕是焚书坑儒,苛政虐民,也不能抹灭他的功绩。
邱辞将他目光所能囊括的地方全都收进眼底,惊奇,除了惊奇,唯有惊奇。
他甚至已经懒得去想为什么会到了这里,他喜欢一切古物,但是亲身站在古国,需要多大的机缘才能见一次。
所以当然要先看个够,再去想为什么。
南星见他什么也不问,只是像一块海绵,想汲取这里的一切。是汲取,而不是想掠夺,没有想要占有的眼神,而是想要了解这一切。
不得不说,南星有些意外。
她见过太多贪婪的人,尤其是她常跟贵重的古董打交道,尤为能见到充满意欲的人。
邱辞的眼里没有贪婪。
街道渐渐扭曲,行人倒行,万物也往两人身后急退。那嘈杂声响以八倍速、十六倍速快进着,叽叽喳喳,在耳边成了杂乱的蚊虫细语。
秦军攻打齐国西部,齐国军力驻扎西部,然而王翦率燕地的秦军南下直扑齐都临淄,一计障眼法,让秦军势如破竹,兵临城下,齐国没有像赵国和楚国那样顽抗,齐王投降,不战而败。
临淄百姓悲叹亡国之际,早有人驾着满载珠宝的数十辆马车逃离齐国。
拥有无数宝藏的主人既是齐国的丞相,也是齐王的舅舅,更是劝说齐王向秦王投降的人。
后胜数十辆马车里的财宝,有一半是从齐国搜刮而来,有一半是来自秦王的厚贿。秦王要他劝说齐王投降,他做到了,齐国投降,对他来说却没有一点损失。
如今他要载着这车里的宝藏,寻一个世外桃源,奢靡地过活一世。
国算什么,家算什么,他有这些金银财宝,什么都不需要。
后胜猖狂的笑声混入马车蹄响中,在南星听来,愚蠢又可笑。
“唇亡齿寒的道理小儿都懂,但齐国不懂。因小失大的道理小儿也懂,但后胜不懂。”邱辞看着那飞驰的马车,扬起的尘土有近两米高,“如果长平之战时,齐国能够帮一把赵国,或许也不会那么快亡国。”
南星冷冷一笑:“当初秦每灭一国,齐国不慌,还遣人祝贺。秦邀齐共称帝,齐也欣然应允。蠢且坏,说的就是齐国了。”
邱辞笑说:“诶诶,齐桓公可是不错的。”
“老年也重用奸臣,昏聩无能。”
“人无完人嘛。”
“锵锵、锵锵——”凿山挖石,此起彼伏的铁器敲打声在山林响起。
马车直往南下,穿过重重山峦,进入了一座走势奔腾的山下。护卫仆人抓了当地的能工巧匠,让他们开凿山林。
很快山被挖空了,无数的木材被扛进里面,镶上金玉,嵌上宝石,变成了一座华丽的地宫。
南星抬头环视,山的对面,就是宝珠山。而这里,是她刚才进来的山峦。
“原来真的是后胜的古墓。”邱辞看着手里的几枚齐明刀,笑笑,“陶老板真是古玩界的神人,哪怕是揣测,也猜对了。”
“谁给你的齐明刀?对方既然能给你挖出现成的鬼货,为什么不知道墓地在这里?那他是从哪里挖的?”
邱辞笑道:“哎呀,难得听你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虽然我很想告诉你,但不能告诉你。”
南星不喜欢这种说辞,但邱辞这人他要说的不需要她追问,不说的打死他也不会说,她总不能真把他打死。那两条鱼摆着尾巴在邱辞身边游着,因她离得近,被鱼尾巴横扫了无数次。虽然没有触感,但被鱼尾巴打脸的感觉实在让人不痛快。
“你能不能让你的鱼停下?”
一直淡然的邱辞微顿:“你看得见我的鱼?”
鱼尾巴又一次拍着她的脸晃了过去,南星紧绷着脸,说:“看得见。”
邱辞愣了片刻,笑了笑:“也对,你都能进古墓,是玄门中人,看见也不奇怪。”
“让它们走,否则我抓去红烧。”
“不要吓坏它们,又不是鲤鱼,红烧不好吃。”邱辞劝阻着,目光一扫,倒是看见她手里握着的酒杯了。那是一个纹着饕餮的青铜酒杯,精致小巧,如果盛满酒,一口就能喝完。他忽然想起刚才在古墓看见的大河,就是从这酒杯淌出的,“这是什么杯子?”
“饕餮酒盏。”杯子上的饕餮目光灼灼,盯着那快要建好的宫殿,似活物,只是被束缚在了这杯身上。南星的食指扫过它的眼睛,它也没有合上,充满了贪欲,“我们在酒杯活着的年代中。”
邱辞微微皱眉:“什么意思?”
“一件物品会经历千百年,千百个主人,但它不会记取全部事情,只会选一件印象最深刻的留存记忆,并带着这种记忆活下去。”
“你是说,任何物品都是有生命的?”
“是。物品都是有命的,哪怕是被深埋了几千年的古物,也有。只是有些古物被挖出来,因为记忆退却,逐渐遗忘,便逐渐被氧化,彻底消失。”
邱辞忽然明白过来,问道:“彻底死去?”
“对。”
邱辞觉得今天经历的事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了,他有点后悔刚才没告诉南星他是谁,又是谁给他的齐明刀,以至于现在没有脸问她是谁,是怎么找到这的。
但没脸没皮的事,他还是决定做一下:“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懂这些,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
大美人瞥了他一眼,果不其然,冷冷丢给他一个冷笑,就当做是回答了。
邱辞笑了起来,不再问了。
“这里宫殿已成,粮食充沛,哪怕外面兵荒马乱,也乱不到这荒山野岭中。”
身着华服的男子坐在宝座上,看着这坚固的桃源之地,笑容渐盛。
“当年赵国和楚国负隅顽抗,落了个什么下场。我后胜绝不这样做,齐国于我,也不过是个搜罗宝物的地方,有金银财宝,让我做什么都行,哪怕是把整个齐国卖给秦国。”
护卫手里的刀剑,剑尖还在淌血。滴落在地上,滴回鲜血的主人身上。地上躺着很多人,都是来修建地宫的匠人,现在全都断喉而死。
后胜的眼里没有怜悯。
他低声笑着,阴戾的笑声回荡在富丽堂皇的桃源中,让南星和邱辞都觉得不痛快。
“赏酒。”后胜一挥袖子,喝声,“追随我的人,我绝不会让他吃亏,你们从此便与我一起享用这荣华富贵吧。”
护卫齐齐举剑,振臂高呼。
酒有两壶,一壶被送去给了护卫,一壶在后胜手中。后胜斟满美酒,朝众人举杯示意。
护卫一饮而尽,美酒入腹,如一只剧毒蜘蛛,窜入他们的腹内,吞噬他们的血肉。
桃源宫殿,充斥着护卫的惨叫声。
后胜冷眼看着,不为所动。等除了他之外的最后一个活人毒发身亡时,他才走下宝座,在满地死尸中游走一圈,没有半点惧怕。他缓缓回到宝座前,坐了下来,又为自己斟了一杯酒。
给护卫的酒是有毒的,他自己的酒是没有毒的。他又喝了一杯,眼里没有半点怜悯:“会背弃齐国的人,终有一日,会背弃我,我怎么能够安心用你们。可是我也不想薄待你们,这座地宫,就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带到地下去享受吧。”
他吃吃笑了起来,地宫奢华,可是他可以带走的金银更多,留一座地宫给他们,也算是安抚亡灵了。
邱辞叹道:“我找到地宫的时候,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人把坟墓安置在这座并不吉利的蛇山,而不是葬在隔壁龙山,原来一开始后胜就打算把跟随他的人毒杀在这里。”
“贪婪。”南星盯着后胜喝酒的酒杯,正是那饕餮酒盏。她要为死去的人偷盗古物的命,必然是有联系的。难道孙媛也是死在了贪婪的欲望之下?是她贪婪,还是杀她的人贪婪?
“咳——”笑声冷厉的后胜突然猛咳一声,瞬间有血从嘴里飞溅。那血泼墨般喷在地上,是一口浓浓墨血。
后胜一愣,这酒是他亲手配置的,绝不可能有毒。那……后胜瞪大双眼盯着手中酒杯,那饕餮仿若在笑,在张开大口,要吞肉吃骨。
秦王送来的无数宝物中,将这饕餮酒盏置在最上面,特地叮嘱天下唯有这一个杯子,精美不俗的杯子,配极了他。
“嬴政……”后胜死死握着浸染过毒丨药的杯子,瘫在宝座上的他,至死,还在盯着地宫出口。
修给别人的坟墓,却成了自己的坟墓。
可笑。
草长莺飞,四季交替,逐渐有青青绿草从门外探入,偶尔有鸟落在门口,又迅速离去。
“轰隆——”
不知何年发生的地震,震动了山林。地宫坍塌,宫门也不见了。又过两年,山林强大的修复能力将废墟掩埋,又是,草长莺飞,四季交替。
哗啦水声渐渐消失在耳边,邱辞忽然发现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地宫,只是眼前没有河流了。
一切似梦,不知道怎么进去的,也不知道怎么出来了。
南星手里的饕餮酒盏,已经没有了刚拿到时的光泽。她收起酒杯,可以回宝珠山,复活孙媛了。
夜里的山路不好瞧,地上全是各种石头,有一直以来就在这的,也有淘金客开凿山峦和干涸河床留下的,走的人少了,石头缝里还冒出一些草和青藤刺勾来,加大了进山的难度。
提着灯笼的老贺边走边说:“山里动物多,姑娘你不要怕。之前这儿人多时,常有深山的野兽来袭击人,但那时大伙家伙多,把它们打老实了,现在人少了,它们也不敢轻易靠近。”
南星留意他手里的灯笼很久了,那灯笼以前是什么颜色已经看不出来,褪成了破旧的白色,好在上面没字,不然大半夜看见,还是会觉得瘆人,她问道:“为什么不用手电筒,还用灯笼?”
“山里充电不方便,充电宝得留给手机用。吃喝也不方便……”说着老贺自己摇了摇头苦笑,“其实什么都不方便,怕你住不惯,明天就嚷着要走。”
南星见老贺人也不过四十出头的模样,但说话像个小老头,她问:“你在这里待了很久?”
老贺说:“四年多了,算是最早来宝珠山的那批人。”
三个人走了半个多小时,还没到他们住的地方,倒是路过了很多小木屋,大多数都已经破败,腐烂的木头散落在地,还有一些破烂的帐篷,露了指天的钢筋。
四年前的宝珠山有多繁华,在这里可以窥见一斑。
又走了二十来分钟,途经一条河床,河床太矮,两壁垂直,几乎已经成了一处小悬崖。老贺叫了一声“小心”,领路带着她下去,再爬上来,说:“这里本来搭了块木板子,可前两天大概是有什么动物从这过去,把板子踩碎了。”
爬上河床的南星回头往后面瞧,借着丁点月光,依稀能看见这条河流直穿山峦,远处太黑,看不见尽头。
老贺絮叨说:“听说原本这条河是通水的,只是清朝的时候上游改道,河水就不往这走了。再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一群没事干的小年轻来探险,结果发现这里金光闪闪,挖开淤泥一瞧,全是金沙。淘金客闻风而来,安营扎寨,没多久,就满山都是人了。”
他缓了缓又继续说:“金子越来越少,人也越来越少。到现在,别说金子,就连金沙都难找。”
南星问:“那为什么你们不走?”
老贺说:“外头也不比在这自在轻松,偶尔还是能找到点金子的。而且啊……”他突然压低了嗓音,神神叨叨说,“听说这里有金山,只是还没人能找到。”
他的声音像是有魔力,让人不自觉也跟着沉寂。三人的脚步声摩挲在石子面上,拖曳着声音前行。南星抬头看向走在前头的孙方,没有青年人充满朝气的背影,削瘦而且孤独。
老贺又叹气:“孙方和孙媛也是可怜,小时候被拐,后来逃出来,兄妹俩相依为命。结果妹妹没了……”他说,“希望等会阿媛活过来,能指认凶手。”
“没有那么快。”南星说,“你知道交易条件,她能活过来,但只能活十分钟,连那十分钟,也得偷。”
“从哪里偷?”老贺略一顿,干笑问,“该不会是从活人身上吧?”
“不是。”
“野兽那?”
南星还是摇头。
老贺琢磨了会还是猜不出来,只是觉得诡异,他裹了裹大衣,叹气:“只要阿媛能活过来就好,至少要知道凶手是谁,不然孙方也活不成了。”
他穿的衣服比孙方要多一些,像是十分怕冷。
南星看了看,继续跟着孙方走。
又走了二十来分钟,一直在前面的孙方突然停了下来,抬起无神的双眼,朝远处深山看。
老贺的灯笼差点撞上他,忙收了收手,见他瞅着阴暗的山峦发怔,抖了抖低声问:“你又听见了?”
“嗯。”孙方盯着那座山,连眼都没有眨一下,“是阿媛,阿媛在哭。”
老贺的耳朵有些背,听不见。南星却听见了,的确是有人在哭,离得太远,哭声断断续续,在山峦深谷萦绕。
孙方缓缓指着山上,说:“那天,阿媛就是从那里被人背回来的。”
南星投目远视,夜色昏黑,看不见山的形状。
只是半山腰上,隐隐约约有一抹萤火飘飞。
可现在已经是深秋,又是比城市里更阴冷的深山,宛如初冬,怎么会有萤火虫。
而且这里离山腰少说几百米远,那萤火虫至少得是像神雕侠侣里头的雕兄那么大,才能让山脚的人看见屁股上的荧光吧。
那更像是,一盏灯,灯笼的灯。
“当初我带着阿媛来这里找爸妈,没想到,阿媛留在了这,可我们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爸妈。”孙方一字一句说,“我看见他们出现在电视上了,就在这,我没有骗阿媛。”
老贺见孙方又精神恍惚,神神叨叨起来,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头,说:“回去吧,南星姑娘奔波了一天,也累了。”
孙方看了一眼南星,觉得她的年纪跟自己的妹妹差不多,一瞬恍惚,回过了神,继续领路回他们住的地方。
走了十分钟,终于到了他们住的地方。同样是小木屋,不过有人居住,所以木屋不是很破旧,比南星一路过来看见的废弃屋子好多了。
这里是一片平地,大概四五百平方米大,亮了灯火的有六间房。
南星问道:“这么晚了还有那么多人没睡?”
没电没WiFi还没有打牌聊天的声音,实在是让她找不到一个晚睡的理由。
老贺说:“山上的野兽怕火,要是不点盏灯,就怕夜里它们下山吃人,点了盏灯万事大吉。”
南星了然。
她又往山上那盏灯看,联想到老贺说的话,眉头微微拧了拧。
孙方忽然转身说:“没点灯的屋子都是空的,你想睡哪?”
南星说:“孙媛的房间。”
孙方微愣,想到她的身份,最后还是点点头,领她往其中一间木屋走。木门上了锁头,孙方打开锁,缓缓推开门,里面也点了灯,但是并没有人。
灯是他点的,不把灯点上,他睡不着。点了,就总觉得妹妹还活着,并没有死。
南星进了里面就把门关上了,她扫视一眼这不过五六个平方大的小木屋,放了一张一米宽的床,还有一张简易的桌子,就没有剩下多少空间了。
桌上放了镜子和梳子,还有一个小盒子。她打开小盒子,里面放了一些简单的化妆品和首饰。墙壁上挂了点装饰,大多用石头装扮,还有几朵别在木头缝隙里的花,已经枯萎,接近腐烂了。
哪怕宝珠山物质贫乏,孙媛还是有着女生的细腻心思,爱美,又爱干净。
南星躺在铺得松软的床上,耳边伴着山林野兽的声音,入了眠。
晨曦拂林,冒出山峰的朝阳从木头细缝透进屋里,刚映在南星的眼皮上,她就醒了。
她坐起身从背包里翻了牙刷牙膏出来,挤好牙膏就出门,循了水声去刷牙洗脸。水从高山流淌,在地面形成了一条小山涧。等她回来,附近几间屋里也传来了动静。她扎好头发再出来,斜对角的木屋也出来个人。
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还是个少年。
少年俯身出来就伸懒腰,腰还没伸直,就看见孙媛的屋里出来个女的,乍一看跟孙媛一样漂亮年轻,还扎个矮马尾。他吓得差点跌在地上,打到一半的哈欠生生咽了下去,“啊啊啊”了好几声,惊愕得说不出话。
南星淡定对望:“早。”
少年这才确定她不是孙媛的鬼魂,吓得惨白的脸渐渐恢复了颜色。倒是听见外头动静的老贺急忙起床开门,边穿外套边说:“阿蛋,这是南星,我侄女。”
阿蛋瞧瞧那个漂亮姐姐,又瞧瞧长得像颗歪瓜的老贺,眼里充满了怀疑:“真是你侄女?姐姐长得这么好看。”
“嘘。”老贺用力瞪了他一眼,“滚犊子。”
阿蛋怕他,不,他谁都怕,赶紧拿着洗漱的东西跑开了。
老贺穿好衣服过来,说:“他叫阿蛋,才十六岁,放着好好的书不念,跑来这寻什么世外桃源,不懂事啊,我是想正经上学都不行,他倒好。”
南星问:“孙方呢?”
“在里头发呆呢,这几天都这样。还有蒋正,也是整天发呆。”
“蒋正是谁?”
“阿媛的男朋友,那天就是蒋正背着阿媛从山里回来的。本来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感情好得不得了,没想到……”老贺一阵唏嘘,摸了兜里的烟吸,只有吞云吐雾,才能让心里好受些。
南星又问:“蒋正跟孙媛在一起,他不知道孙媛怎么死的?”
老贺狠狠吸了一大口烟,烟草燎原,烧得火红,转眼就只剩下一截烟灰,他踩灭这烟屁股,答话说:“诅咒。”
“什么诅咒?”
老贺目光沉沉,说:“传说这里有座隐藏的金山,里头葬满了金银珠宝,金山的主人叫金王。他死的时候对自己的坟墓下了诅咒,凡是靠近古墓的人,都会死。阿媛死的实在是太惨了……太惨了,脑袋烂得都没一块能看的……”
这几天没有下雨,地上的石头还有当日孙媛滴溅的血迹。
干涸的血迹滩涂在鹅卵石上,像石头染上了黑褐色的染料。
滴滴答答。
南星仿佛听见了那日孙媛滴血的声音。
逐渐被日光笼罩的宝珠山,正驱散着满山的浓雾。
孙方迎着刺眼的晨光,微微眯眼,像压碎了满眼金子。
他拿起挂在外头竹架上的淘盘,准备去山沟河床那,这个点了,一定已经有很多人过去了。
这个点了……他回头往身后的小破屋看。
后面有十七八间小木屋,是以前的淘金客留下的,他和妹妹选了两间,蒋正也选了一间,就在隔壁。
但昨晚蒋正和妹妹没有回来。
他这个做哥哥兼好友的明白,有他在,蒋正和妹妹还是有很多不方便。反正这宝珠山的破房子多,他们隔三差五会去外面住一晚。
对年轻人来说,又新奇又好玩。
孙方打住了思路,什么年轻人,一副老妖怪的口气,他明明也还很年轻,不是年方二八,可好歹是年方二十八,大好青年一个。
他准备先去河床那,然后再去看看昨晚设的陷阱里,有没有捉到点什么野味,打打牙祭。吃了一个月的白面馒头配榨菜,他快要吐了。
逐渐升起的太阳毫不吝啬地把金光洒满整个宝珠山,远看真的像是金珠闪闪,让人陶醉。
作为一个淘金客,孙方喜欢看见这种明朗的天气,这样淘洗金沙时会更容易看见金子。
五年前一群驴友路过这里,发现了藏满金沙的宝珠山,消息一出,声名鹊起,立刻吸引了大批想发快财的人。无数人涌入宝珠山,安营扎寨,住得差点没关系,吃得差点也没关系,只要有金子,就完全可以填补其余的不足。
他们全都沉迷在淘金的乐趣中,日夜不休。
不断有人来,却没有人走。
山很快被掏空,金子越来越少,人也越来越少,进入第五年,这里已经只剩下十几个淘金客。曾经的辉煌和人山人海的景象已经看不见,只剩下遍布满山临时搭建的小木屋屹立在宝珠山,依旧每日迎朝阳,看日落。
充满了悲凉感。
孙方是第四年带着妹妹来的宝珠山,淘了一年,偶尔会发现金沙,但也不足以让人发横财,只是维持温饱,跟在外面做活比起来,没什么优势。
山沟沟信号差,上个网还得使劲晃手机,跟八十年代家里电视信号不好,使劲晃信号杆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山里蚊虫多,野兽多,到了夏天还有毒蛇爬过。
孙凡就碰见过一回野猪,差点没被野猪的獠牙给拱死,现在腿上还留了一个肉丨洞,想起就心有余悸。
但再苦他也不走,为了钱,更为了找人。
他们兄妹在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卖进了山沟里。那户人家本来只想要他一个,但他不肯,妹妹又因为惊吓生病,病恹恹的。人贩子看妹妹快要死了,就来了个“买一个送一”,把妹妹送给了这家人。
当年他五岁,妹妹两岁。
他无数次后悔,不该在那天带妹妹去村口等爸妈回家。奶奶说过年了,爸爸妈妈该到家了。他就牵着妹妹去了村口大道上等他们,路上他还给妹妹买了颗糖,手里又抓了两颗,准备给一年没见的爸妈一人一颗。
快过年了,路过村子大道的破旧客运车一辆又一辆,终于有一辆停了下来,他拉着妹妹探头看。车上下来两个人,却不是爸妈,而是两个男人,捂了他们的嘴就抱上车。
等他醒过来,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了。
买他们的那家人对他很好,对妹妹不好。他每次吃红薯饭都偷偷漏点,背地里给妹妹吃。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户人家要把妹妹“送”人,他哭过劝过都没有用,于是在买家来的时候,他挪来梯子,爬上屋顶烟囱,站在上面喊:“你们要是把我妹妹卖了,我就跳下去!”
这户人家就再也没有动过把妹妹卖掉的心思。
后来他上学了,妹妹跟着“妈妈”去地里干活。他小学、中学毕业了,妹妹还是在地里干活。他每次寒暑假回家,都会教妹妹认字,给她说学校里的事。
到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给妹妹说了门亲事,要把妹妹嫁给一个老瘸子,给他凑学费。他这次没有说什么,家里人都以为他想通了。
开学前几天,村里下起了大雨,孙方半夜带着妹妹逃走了。
逃走的路线,他计划了整整十年。
要从一个偏僻多山的地方跑出来,没有充分的了解,根本不可能,甚至还要躲过村里养的狗。
所以孙方等了几乎一个暑假,他在等大雨,只有大雨能够冲淡狗的嗅觉。但也增加了他们在逃跑时的难度,但如果这次不拼命,以后就没有命可以拼了。
那天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带着狗去追人,但暴雨影响了人的视线狗的鼻子,连山路都被冲垮了。
村人无功而返,孙方终于带着妹妹逃了出来。
只是他记不清回家的路了。
只记得村口有一排桑葚树,每年春天,会结许多紫黑的桑葚。吃得嘴里、嘴角和手都被染成紫红色。
很甜,是他吃过的最甜的果子。
然而已经记不起那里叫什么了。
孙方不敢坐客运,连火车都不敢坐,怕被他们埋伏截住。就带着妹妹走山路,爬了一座又一座的山。走远了,才敢买火车票,等彻底离那里千百里远了,才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人问他们叫什么,住哪里,他们都不知道。最后带他们抽血留存,留联系方式,说有消息了会通知他们。
孙方用多年攒下的钱买了部手机,一直供着那张用来跟派出所联系的卡。
希望哪一天,手机会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