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Lamb乐队

4.Lamb乐队

LouiseRhodes有着水墨画一样氤氲的脸孔。梳着冲天的辫子可是看起来没有一点邪气和妖娆。只是温情和优雅。是的,她已经是一个妻子了。是AndyBarlow的妻子。那个有着男人眼睛和男孩脸孔及身材的鼓手。

看过的几张他们的照片,他们都是并排站着,很谦逊地笑,两个脸上的笑容是延绵相连的。像是来自一个脸孔上的景致。起初的一张上,女人穿着卡其色麻制的宽松上衣。男人穿着灰蓝色的简单背心。身后是面昏黄颜色的墙。看起来觉得是他们很年轻的时候。是他们仍旧是小孩的时候。带着干净的忧伤。第二张是黑白的。两个人都穿防雨绸面料的夹克衫。都是高高的领子卡在颈子上。仿佛他们已经穿过了年轻的青涩。交换了彼此的故事。都觉得应当留在彼此的生活里。这样会很安全,很明亮。于是相爱。可是交织在往事里的喘息和喋喋不休的自白常常出现在他们的对话里。黑色梦魇仍旧会冉冉升起,对抗着明亮的爱情种下的理想。

Lamb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支Trip-Hop风格的乐队。成员是一对夫妇。Lou和Andy。

记得是Lei给我带来了他们的音乐。在我家。那时候我们很相爱。他顺手把Lamb的CD放进去。我们聊天和听他们的音乐。我记得突然Lei说,你听到这一段了吗。他说,我每次听到这一段都很疼。那是一段打击乐。重复。激进。一段比一段高亢和尖锐。我在每一段的最后都以为这种重复到了极致,要结束了,因为不可能更加尖锐和紧迫了。可是他们一直一直地重复下去了。喘息喘息。我听到那个女人妖孽一样的声音被围困在什么地方,不停地碰撞,寻找出口。破碎可是仍旧不休。我和Lei已经停下来不能够讲话了。我觉得他们把我陷害到了井底。使我淹没在他们波光粼粼的哀伤演绎当中。

那是他们的首张唱片。我一直喜欢Trip-Hop的风格。喜欢他们最多,胜于大名鼎鼎的Portishead,MassiveAttack。觉得他们有的时候很温情,然后蓦地残酷起来。像一条无比华美光洁的丝巾。可是我居然从来都不知道它也是可以勒死人的。死在一个温暖而柔软的笑容里。

我承认我的评价并不中肯。因为我看了他们的照片,知道他们的一小部分故事。我觉得他们并排站在一起的样子很好看,带着一种绝望的荣光。相爱漂洗了他们年少时候的压抑和无助,使那些个跟随的忧伤泛起了模糊的暖光。就像一个经过美化和修饰的伤口才可以示人。才有了它的观赏价值。看到乐评上说,第二张唱片里Lou甚至用了她尚在肚子里的儿子的心跳声作为Sample。她也邀请她的儿子来观赏她的伤口了。那是他们应当纪念的过往。是他们曾经独处时候的脆弱,写在他们相爱之前,写在他们的宝贝出世之前。

Lei可以去写专业的乐评。所以他很中肯。所以他爱Lamb,可是他仍是会爱其他很多很多的Trip-Hop。在我和他分开很远之后的一天,我打电话给他,带着惊喜说,我找到了Lamb的WhatSound了。那是一张在我从前城市里找不到的唱片。我说我一定要买给他听。

是吗。他说。不用了吧。我现在只听歌剧了。

他带着他居高临下的高贵。我觉得他长大了,顺利摆脱了少年时候的迷惘和彷徨。他和我也交换了故事。可是彼此觉得无法居住在彼此的生活里,因为已有太多的支离破碎。我们都不是杰出的医师。我们都是太过猥琐的孩子,在对方血肉模糊的伤口前掉头逃跑。我想Lamb可真伟大。他们做着怎样的事业啊。他们解剖着他们曾经的忧伤。把它们打扮漂亮带到人前。

可是其实我还没有说完。我很想告诉Lei,新的唱片封套上,他们仍旧是并排站着,只是脸孔朝着相反的方向,表情迥异。不知道相爱是不是仍旧继续着。不知道忧伤倾诉之后他们是不是才思枯竭。我还想说,其实那天在我家,我们一起听那张唱片的时候,真的很应该拍张照片。那个时候,我们有着延绵相通的表情。很一样。

我们那个时候,并排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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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青春派作家张悦然作品集:《葵花走失在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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