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这会子,他倒是记着白毛舅舅的话了。
小伍本觉得好笑,可小地瓜在怀里掏摸掏摸,掏摸出一块小小的铭牌来,「这是叔叔给我的,他说叫我有事的时候跟你们说,叫你们也听我的话。」
小伍仔细一瞧,可真吓坏了,这不是令牌,却是比令牌还要紧的铭牌。在所有士兵入伍之後都会打制这样一块牌子,刻着所属军营、籍贯和名字,一旦阵亡,就靠着这块铭牌辨别身分,是所有军人从不离身之物。
却没想到,李雍会把自己的铭牌给了小地瓜,这样一来,小伍还真不好不慎重考虑下地瓜的意见了。
万一小不点回头告黑状,营长会帮谁,是显而易见的吧?
「让他去吧。」朱方氏没留意到什麽铭牌,只是听见小地瓜缠着小伍要出门,道︰「要不这孩子在家里也成天不安心,你带他出去走走,只怕他还能老实些。要怕没人带他,让老头子跟你们一起去。」
要送这麽多的酸菜出门,必定得有人押送,朱长富已经决定亲自去走一遭,让老伴回来给他收拾行李了,再带上一个小地瓜,朱方氏也觉得问题不大。
没了那个碍事的娘,小地瓜知道,他这回是走得成了,欢呼一声,扑上去亲了朱方氏一口,回头又亲了小伍一口,认真的说︰「你不能跟我娘一样,说话不算数哦。」
那……好吧。小伍笑着说︰「遵命。」
大齐京城十里地外的密林里,鸦雀无声。
漆黑的夜里,除了一双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没有半点动静。
忽地,一只黑鹰从天而降,悄无声息的一头栽进密林里,准确的落到一位年轻将军的肩膀上,因为只有他的身上带着一股特殊的香料,这只在西秦皇室受过特殊训练的黑鹰,一闻就知道了。
抬手给黑鹰顺了顺毛,李雍丢了块兔子肉过去,牠张嘴接过,很乖顺地抬起一条鹰腿,让李雍解下上面手指粗的小竹筒。
等他看完竹筒里的内容,牛俭已经急不可耐的问道︰「怎样?」
李雍淡然简短道︰「跟预料的一样。」
大齐皇帝与皇后都被困在皇宫里,但并未完全丧失兵权,只要他们能想办法把人救出来,那大齐攻打西秦的困局将不战而解,这也就是他找了藉口,悄然潜伏进大齐的原因。
「那咱们这就杀进去?」牛俭年纪虽大,却是一员猛将,听说要打仗,就想当先锋了。
可李雍摇了摇头,这里人多,他不能告诉大家,大齐皇后传出的绝密消息——大齐皇帝虽然没死,却被下了剧毒,生死难料。
就算他们打进皇宫,也很有可能救不回大齐皇帝,到时能作主的,还是大皇子他们,所以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让所有人以为皇上没事,把小皇子和兵符一起偷出来,让小皇子拿着兵符号令群臣,先平息叛乱,控制住局势,才能依靠西秦的力量,拥立小皇子登基,真正掌握局势。
信写得简短,但言下未尽之意,李雍却是能明白的。
嫁与大齐的这位西秦公主,不但琴技高妙,为人也聪慧异常,是李雍最欣赏的一位堂姊,她有胆识,也有魄力,与其让大齐的皇位落入那些对西秦并不友善的皇子之手,倒不如支持这位堂姊夺取政权。
几乎是一瞬间,李雍就下了决心,「牛将军,你在这里待命,我带一百人先进入皇城。」
什麽?才一百人?那太危险了吧?牛俭不肯,「不如让我去吧,阿雍你留下指挥。」
李雍摇了摇头,「你又不熟悉大齐的风土人情,只怕连城门也混不进去,就这麽决定了,我明日一早进城,到时你等我的信号,看到信号再行攻城。」
这下牛俭没法争了,李雍便是姓李,却也是西秦皇室子孙,自小就在宫中学习过各国的风土人情,甚至地方语言,况且人家年轻,长得又帅,稍稍打扮得好一些,便是个富家公子,带几个随从进京也不引人怀疑。
哪象他老牛,往哪里一站都是杀气腾腾,一张口更是地道的西秦口音,在这个节骨眼上,想要混进大齐京城,只怕不容易。
既然决定了要去,就要扮得像些,幸好这一路而来,李雍已经准备了一支小小的商队。
脱下盔甲,换一身锦衣,往马车里一坐,命人烹茶烧水的折腾起,他就是十足的翩翩富家子,打算趁夜把车赶到城门下,趁着明日天明,刚开城门人少时混进去。
牛俭虽担心,也只能说一句,「那营长万事小心。」
看他这副恨不能亲自替代的表情,李雍忽地眸光闪了闪,微不可察的往桌上的空碗处望去。
伪装成小厮的亲兵铁蛋忽地心领神会地道︰「牛将军,不如把你的炒米借些来吧,你看咱们这儿什麽都有,就没什麽好吃的,这看着也不像个大家公子啊。」
唔,这话似乎也有些道理。牛俭想想,阿雍去冒这个大的险,分他些炒米也无妨,可刚拿出自己私藏的零嘴袋子,就被铁蛋嘻嘻笑着一把抢了去。
「那就谢谢啦!」
这混蛋!那一袋子吃食全是临出发前,牛俭硬从叶秋送李雍的点心里打劫下来的,李雍所剩的都在行军途中跟兄弟们分食了,只有他精打细算当了回铁公鸡,一直抠抠索索的还剩下这些,就指望解馋熬回家,没想到一回被人抄了底。
牛俭气得还没来得及开骂,铁蛋就把那袋子零食往车里一扔,「出发!」
白马阿雪低嘶一声,带头走了。
马车里,李雍拿开水泡上一碗叶秋精心烹制的高档炒米,当那混合了芝麻花生等等的熟悉甜香味在小小的车厢里弥散开来,李雍满足的在心里微叹了口气,开吃!
等到天亮要进城门时,那守卫的小兵上门盘查,可车门才开,就闻到一股香甜的食物香气,一大早的,分外惹人垂涎。
小兵长年守着城门,最会看眉高眼低,一闻这香气,就知道车里坐着的是真正讲究的富人,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是什麽奸细吧?才想看一眼车里是何方神圣,那个冰山般的贵公子也不说话,只淡淡的瞥他一眼,就随手扔出一块金黄色的糕点,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小兵先是一愣,随即赶紧藏在袖里,也不细看,就吆喝着走走走的放行了。
等到商队进了城,他躲一边悄悄咬一口那糕点,虽有些硬了,却是从来没吃过的美味。
小兵幸福的眯起了眼,把糕点包好,原想带回去给爹娘尝尝,可一时忍不住又咬了一口,然後,再咬一口,又是一口……等到晚上带回家时,一块巴掌大的糕点就只剩下两口了。
可就算这样,小兵的爹娘也吃得无比满足,不住口的夸儿子孝顺,倒让小兵羞惭不已,暗下决心,要是下回再遇到那个贵公子,再要一块这个糕点,他保证不偷吃!
宜川。
叶秋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就连住的客栈院子里也堆满了乡亲们送来的萝卜乾。
谢子晴推开窗子就瞧见底下的一院子萝卜,不管吃什麽,闻到的全是一股萝卜味儿,才一张嘴,那天翻车磕到的下巴顿时一阵撕裂般的疼,让她半点胃口也没有了。
「拿去拿去,不吃了,成天对着这帮子人,哪里还有胃口?」
谢子晴也是觉得真倒楣,摆摊时跟叶秋凑一块儿,住客栈仍是近邻。
因要打仗的消息传开,来宜川赶集的人特别多,此处的客栈也是客满,陶世荣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间有上房的楼房,却没想到叶秋回头就租了隔壁底下的後院。
叶秋是看不见他们,可他们一推开窗户就能看见她。忙得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这叫他们如何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