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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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老伯的家篮框变得好高爬过的那棵树又何时变得渺小趁时间没发觉让我带着你离开没有了证明没有了空虚——《分裂》他一直在构思某个邂逅的细节,似一把刀割断动脉,然后看着往外溢的血流泪,会感觉比较温暖,纵然寂寞。凌晨的时候,起身寻找城市里僻静的酒馆,动作缓慢,洞察身边陌路的行人,他们的抽烟姿势,吻合他前进的灵魂,在起跑线上停顿。走进寻觅长时的PUB,和不相干的女人拥抱,抚摩她们身上的曲线,用锐利的眼睛窥视她们的灵魂,纯净或者龌龊。他的右手无名指上佩带着一枚指环,与爱情无关,纯银质地,阳光照射下,有如旋涡转动,璀璨的黑夜中,冰冷夺目。他用它来抵抗浮躁和沉寂,直到她说,你看,你的手正在腐烂。那个女孩,她冰凉的手触碰他的颈,他能感觉到她手指的骨节在上面跳舞,坚硬地做着同一个动作,她用手指上的一根弦来演奏他心底的死亡,在春天生冷的午夜,坐在公寓的门口等他回来。走进楼层,就可听见门旁婴儿般的呼吸声,他抱起她,用嘴唇来倾诉身体中抑制的声音,激烈,重叠。她为他做早餐的时候,他还在睡觉,白色棉布床单,还有,口红。她把早餐端到床边的原木台上,看他在床上吃那些食物,念黄昏没有看完的书。没有语言的交汇,她像是他从马路边捡回来的一只小猫,依偎在身边,努力融合他每一寸的皮肤。他的手掌在她的脸庞前伸展,看她的目光穿过手心,直射进他的眼睛。她说,朗,我比较喜欢这个字,你的名字。没有太多的余音,他日若分离,我喊着你的名字,就能微笑离开。他游荡于几个城市。那些城市,有他购置的房子。60平米左右空间大小,静谧,充实,寂寞泛滥的最好处所。麻布沙发,床,凌乱的书籍与CD。他喜欢淡蓝,或者白蓝相间的床单,那些淡色系的棉制床铺用品会让他在熟睡时像个孩子。他把那些房子的钥匙串在一起交给她,他让她为他打理一切,容易简单,适合他的感官。在他出门的时候,她习惯不穿衣服在屋子里踱步,拿一块深白色的毛巾,蹲着身子使劲地擦地板,直到上面的光亮足够射穿她,她感觉惆怅因为有了家,那个男人,就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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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西元前――周杰伦歌词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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