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让我继续歌唱八十年代。那个年代,百废待兴之际,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失血过久的肌体突然恢复了正常的血液循环,难免会兴奋异常,流动加速。人们的读书热情就像六年不让泡妞的拉塞尔·克罗(14)被突然扔在梅格·瑞安面前一样,怎能不荷尔之大蒙?拿电影来说吧。1985年,北京举行法国影展,一部《火之战》(15)的票被炒到了七十元一张,而那时我上寄宿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十五元,这张票够生活一个学期——这部片子如今出了DVD,可以用七块钱买张D5,约等于一个麦香鱼;1989年,《走出非洲》在武汉的一家音像资料馆放映,大屏幕投影,画质模糊得如同气象云图,配音糟糕得如同街女拉客,但仍是万人空巷,成为那两个星期内恋人之间的最佳礼物,文化人之间的最佳话题,多少人如醉如痴,感慨奥斯卡是多么实至名归——十五年后,当年那个连看三遍的汉子与我一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揪住街边小店飘出的一缕音乐——“听,《走出非洲》!”拿书来说吧。看过憋到极限的山洪喷薄而出的情景,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一本《红与黑》能让那么多人看得泪如雨下;你就能理解《日瓦格医生》的出版是比如今美国攻打伊拉克更让人们奔走相告的消息;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妈是书店员工的人能得到多少人的献媚;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娘为什么能让你像个疯子一样寤寐思服心旌摇荡——在十几年后的这个春夜,你仍能想起她捧读《天使望故乡》(16)的样子:头发枯黄,脑袋埋在书里像个虾米,戴着大大的眼镜,嘴出神地抿紧,两条长长的腿紧张地交结在一起,浑然不知世界的转动,还有你的存在。中断的时间链条被重新接上,不管新的,还是旧的,在你眼中都是簇新的。你既在争夺失去的时间,又在与世界一同前行,你既在温故,又在知新,那时候的中国,比谁都丰富,我们在用一天走别人几年的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与师兄师姐们相比,我们这一代生逢其时,没有被失去太多的时间,反倒是别人被压缩的时间也释放到我们的校园。知识大潮涌来的时候,正值消化力和吸收力最旺盛的青春期。在自己最能读书的年龄,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书,有大把的书可以读,有大把的人可以一起读,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事情吗?孟德斑鸠说:没有。至今想起来,仍是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从初中时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的三册删节本《飘》,知道这是生活方式腐朽没落的**最爱看的外国小说,惊诧于书中“郝思嘉”、“卫希礼”的译名开始,我就开始了寻宝之旅。就像段誉被乔峰带到丐帮,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四周高手如云,每一个人面前都要抱拳作揖(17),而我在书海里,见到每一本书都要说一声“久仰”、“与君相见,幸何如哉”,然后一见如故,联榻抵足而眠。啊,我的勃兰兑斯(18),我的威廉·曼彻斯特(19),我的《流放者归来》,我的《伊甸园之门》(20),到买到十二本全套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选集,整整半年沉浸其中,看得手心冒汗体似筛糠时,这种探宝旅程达到了**。当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广场上,突然想俯下身亲吻那片肮脏土地的时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窝里,赤身**,泣不成声。我的八十年代。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捐给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真是——从来没这么款过。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是左琴科(21)的《一部浅蓝色的书》。”“哦。”我的脸羞得连自己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迈克尔·泰森来抢都不给。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二奶押着大款席卷燕莎赛特(22)没什么两样。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商品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是好吃。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与战友们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23),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24)。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瞎扯。你在看我的腿。”“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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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碎片》: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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