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最有名气的就是葱烧海参,但是我更喜欢海参羹,一会儿我就把海参泡发,明天我做了给你们尝尝。」素波说到这里脑子一转,刚刚提到时自己一时说错了话,被留福发现了,现在还真要注意呢,于是就道:「当然了,如果你想吃炙海参也行,我可以试着做。」据素波所知,这个时代的人吃海参是烤着吃的,对,就这样奇葩!书中清清楚楚写着的。
其实怎么吃不是重点,留福并不知道,但是他笑着又问:「看来王妃吃过海参了?」
吃过海参又是什么稀奇的事吗?前世海参养殖成功到处都有卖海参的,而现在海参虽然少见,但在富贵人家中应该也不算什么吧。
然后素波就想了起来,她在陆相府里虽然见识过许多珍贵食料,但还真没有海参!可现在反悔是不是有点晚了?一时无言以对。
留福就接着道:「海参一向是辽东郡的供品,而几十年前辽东郡就已经成立了辽东国,断了往来。今年春天辽东国才因我朝强盛,恢复派使节前来朝供,这海参就是使节带来的。」
原来是这样!素波慌不择言地说:「可是我们徐家有先前存下来的海参。」然后她就懊恼地掩住了口,鲜海参就不必说了,就算采用了最先进的科学方法保持期也不能太长,而干海参至多也只能放上几年,还真没听过保存几十年的呢。
胶东王眼见着留福给王妃设了个套,然后王妃就一头钻了进去,现在不能自圆其说了,便将一双乌溜溜地大眼睛眨呀眨,雪白的小牙咬在唇上想主意。
留福实在太狡诈!王妃真可怜真无辜!胶东王就插言道:「我要吃海参!」
素波赶紧扔下留福转身向胶东王笑道:「王爷想吃海参好办,我就去做。」说着过去拍拍了胶东王的头,捏捏他的脸,「我们胶东王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可爱了呢。」这才去小厨房做海参。虽然海参要泡发许久,但也不是没有速成的法子。
留福就不甘心地道:「王爷,王妃一定有事瞒着我们,我就要问出来了,王爷怎么却拦住了呢?」
胶东王只问:「你不信任她?」
「当然信!」留福的确没怀疑王妃,「但是王爷你不好奇吗?王妃怎么能吃过海参呢?还有粉色和金色的珍珠,她按说也不应该见过……最关键的是她不肯说。」
「不要问了,都由着她。」胶东王不容置疑在重新拿起笔写字。
留福觉得自己好没记性,他为了谁?还不是王爷和王妃,可竟然不是被这个嫌弃就是被那个嫌弃!自己早该再不管了!从现在起就牢牢记住!
于是,他就只想着吃海参了。
上八珍之一,几十年没见之后重新出现在京城,王妃看起来又很擅长烹制,绝对是难得的享受,相比之下,其余的事的确不重要了。
素波为了显示自己果然不是穿越的,只是本时代的世家女,因此就先做了炙海参。可是炙海参没有菜谱传下来,素波亦不知应该如何下手,就估计着用泡发的海参加了调料烤了烤,然后——就做成了她进王府后最失败的菜色。
炙海参的模样和口感都与黑胶皮很相似,素波摆在留福面前,把责任都推给他,「就是你一直问呀问的,现在就弄出这样的海参了!你一个人吃吧!」
留福瞧着王妃刚刚咬了一口就放下了,心知不妙,再见眼前黑乎乎硬梆梆难看极了的东西哪里还有一点食欲,他如今并不是每天吃不饱饭只想着吃的人了,因此就坚决地摇头道:「我不要吃这个,我要吃王妃后来做的那道海参。」
「那是不成的,」素波很有原则,「这道菜不吃光了,不许你吃下一道。」
说着她就重新端出来一盘——海参纵切成一条条的,棕黑油亮,整齐地摆在青翠的叶子上,附着一层稠汁,素波拿着筷子挑入一条放入口中,「嗯,清鲜至极,柔软香滑,就连里面的葱段都很香浓!不愧是红海参!」
胶东王也赶紧吃了一条,留福看到他的表情,那就是——原来海参这样好吃呀!
素波就微微扬了扬头,「其实海参本没有什么味道,而且因为生长在沙中,有一股很浓重的腥气不好去掉,是以便有那名厨琢磨着用浓香的味道来整治,果然成就了这道名菜——葱烧海参。」
留福扔下手中那条黑乎乎的东西,「王妃,让我也尝尝吧。」
「那你以后还多嘴不」
「不了,再不了!」留福就指天划地道:「我再多嘴就将自己的嘴缝上,那样就不会再乱说,也不能吃好的了!」王妃再不答应,葱烧海参就没有了,王爷吃得太快了有没有!
好在王妃一向是大度的,「那好,这次本王妃就放过你了!」于是就替留福挟了一条葱烧海参。
留福感激不已地放到口中,果然是绝味呀!再准备吃一条海参,却见盘中已经空空,唯余几片青菜叶,上面几乎连汁水也无,原来这葱烧海参最妙之处便是将汤汁完全收敛进菜中,一点不余。
胶东王从来都是以实际行动来捧场的,就在方才二人说话时他迅速地吃掉了大半,最后又帮王妃挟了几条到碗里,现在已经开始吃别的菜了。
留福没吃够,眼巴巴地看着王妃的碗,「王妃,你不是要减肥吗?」
素波有心分他两条,但转念一想还是记恨他刚刚给自己设圈套,就将挟起海参的筷子转了个方向送到自己口中,又道:「海参虽是滋补之物,但其实不会增重的,而且对皮肤最好,我是女子,一定要多吃才行。」
吃了海参,素波不忘表扬小美男,「我们王爷越发懂事了,知道帮我挟菜了呢!」顺手捏了捏脸,又斜一眼留福,「今天的事你用心反思反思吧!」
冬至后一百零五日为寒食,是这个时代的大节日。
寒食的主要活动就是祭祀、踏青。
是的,看起来与清明十分相似,其实这里也有清明,而且与寒食只相差一两日,不过是个单纯的节气而已。素波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寒食节没有了,却衍变成清明节,但她倒觉得叫寒食节更好一些。
到了这里已经几年了,寒食节也过了好几个,素波学会了做子推饼,寒食粥,也曾祭拜过徐家的先人,在相府花园里踏过青,但是今年又是不同,她身为皇子妃要参加皇家的祭祀,再与皇家人一同在皇家山庄里踏青。
衣裳不必发愁,前些日子吴望已经送了来,不论是祭祀时的礼服还是踏青时的便装都有好几套,首饰也配得整齐,最正式的就是那只衔着珍珠的金凤,虽然留福看出珍珠不是正宗的合浦珠子,但其实只要不凑到面前是分不大出的,而且素波也不在意。
她照着镜子觉得自己已经很美了,于是就得意地说:「我就是诗中说的‘天生丽质难自弃’那种气质美女,别人就戴上满头的合浦珍珠也没有用!」
胶东王此时也换了新的礼服,也是宗正寺新送来的,才几个月时间,他的个子一下子就蹿了起来,肩膀也变宽了,原来的衣裳都变得又短又小,是以宗正寺给他送的衣裳比自己还多,因为有一套是备着他再长高一些用的。此时他听了王妃沾沾自喜地自夸便向留福使了个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