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费珂(6)
我决定找格子谈一谈,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应该痛下狠心把三年前就该解决的事真正解决掉,然后开始彼此新的生活。格子在电话里问我谈什么。我说你知道的。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猛烈的咳嗽。我问,你的气管炎又犯了?在一阵更为猛烈的咳嗽过去之后,格子说,我们分不了手的,你是知道的,我们是一对冤家,我们不可能分手的。我打断道,我必须见你,我们见了面再说吧。格子说了一个地方,是广远大厦底层的麦当劳,那儿离我家和格子的单位差不多远。挑一个嘈杂的地方谈分手的问题,可能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却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今天要和我说的就是那个我们已经讨论了五百遍也没有解决的问题。”格子是从单位里溜出来的。他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运行。他是个好职员,工作努力,与同事和上司都相处得不错。但他平均每个月会在上班的时间从公司里溜出来两到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必须马上分手,片刻也不能等了。“是的,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分手吧。”“没有了?”“是。”“我说过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五百遍了,一百遍在你家,一百遍在我那儿,一百遍在街上,一百遍在电话里,还有一百遍在我们各自的梦里。”格子今天的心情看来不错。“我是认真的。”“我觉得在我们以前说过的那五百次中至少有两百五十次是认真的,问题不在态度上。我说过我们是一对冤家。我早就想通了,我们是分不了手的,你不要再折磨我了,也不要折磨你自己了,回去吧,睡一觉,我下班后给你打电话,听话。”格子掏出电话来看了一眼时间。“这一次不一样——”“除非你又爱上了别人。”“是的,我爱上了一个人,所以,我们必须分开。”我感觉我要说的话被分解成了一个一个单字,把它们从我嘴里蹦出来特别困难。格子盯着我的眼睛,同时脸上刚才还明亮的色彩一点一点在暗下去,暗下去。我首先低下了头。格子伸过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想挣脱,反被抓得更紧了。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他实在太用力,并且还在加力。我说放手,你弄疼我了。“那人是谁?”麦当劳里的音乐开得很响,那个红得发紫的周杰伦正在唱《简单爱》。在他还不怎么出名的时候,我和格子就断言这个唱歌和说话都口齿不清的家伙总有一天会火的,因为他实在太有才华了。这样的人不出名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不走运。我和格子的生活习惯和趣味爱好是那么地接近,也可能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磨合的结果。我们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去健身,星期六看德甲,星期天看意甲和英超,会为抢电话线上网而石头剪子布,都喜欢尝试各种稀奇古怪的饭菜和饮料。惟一不同的是格子从不喝酒,滴酒不沾,所以他清醒的时间要比我多,身体也比我来得健康。另外,我们都喜欢那个尖锐叛逆的张震岳,我们在一起听他唱那首好玩的《放屁》,然后齐声数,一共有四十三处“放屁”,数完,我们笑作一团。我们在一起生活得像亲人像姐弟就是不像恋人。曾经我投入地爱过这个比我小一岁的男人,他如水晶般通透单纯,他灿烂的笑容,他狂热奔放不顾一切的爱。甚至我现在还爱着他。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骨子里并不能接受一个比我小的男人,尤其是我的年龄越大对这种年龄的差异越在意。我不能忍受他像我一样贪玩、懒散,说到底,我希望和我一起生活的是个比我成熟给我安全感的男人。这几年,我和格子都对别的异性动过心,但最终都因为对方的疯狂举动又回到了原地。格子曾经把一个刚对我有所表示的男孩约到一家餐馆,就像《有话好好说》里那个说话结巴的姜文那样,说着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面是一把刚买的菜刀,张小泉牌的,他问那个男孩和我拉过手没有,是哪只手拉的。而我曾经在一个晚上,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在格子和他的朋友面前。我记得那天自己做完面膜躺在床上看书,可是没来由的焦虑让我根本看不下去。我觉得不安,心慌。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猛然想到了格子,他在干什么呢?旁边有别的女人吗?我给他打电话,被告知机主关机了。我拿了钥匙就往外冲。我站在大街上扬着手拦出租,完全没有意识到街上的人在像看疯子似的看我。直到格子把我拉到卫生间,我从镜子里看到了一张恐怖的脸。在对方是否另有所动这个问题上,我和格子的感觉都异常敏锐,甚至可以说是神经质。我和格子总是纠缠不清,找了一百个理由才分开,可只要一个理由就又粘在了一起。但是我必须和格子分开,每天洗澡的时候,看着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皮肤和胳膊上的那条伤口,我对自己说,再这样下去,你的命早晚会丢在格子的手里的。那些以爱的名义来到我身上的伤痕,让我体会到的除了肌肤的疼痛,还有一种精神上的紧张和恐惧。我经常在这一次的伤痛还没过去的时候就会去想象下一次的强度。我躺在被窝里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绝对不能再有下一次了。可下一次,再下一次,一次一次地又来了,因为我们还是没有分手。用格子的话说,我们是一对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