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救下小白
狼王一连咬死了三匹小狼,就在它将要咬死那匹白狼时,郭松赶到,龙魂枪一指,狼王立刻往后退开,咬牙切齿的盯着他,却也不敢发动攻击。
郭松看着幸存的小白狼,将它抱在了怀里,这时小白狼睁开眼睛,正好瞧见他的脸,亲昵的舔舐他的手掌。郭松心情大好,“哈,看来咱俩挺有缘,我就收养你了。咱们走吧。”
郭松可是从九尾狐肚子里爬出来好几次的人,一群狼压根吓不住他,抱着小白狼嚣张无比的离去,群狼瑟瑟发抖,狼王怒火中烧却无可奈何。
不紧不慢的在太行山上走了一日,脑中有地图,可以自动导航最佳路线,比现代的卫星地图要靠谱的多,各种地势地形和路边荆棘都被考虑在内,给出准确的行进时间和建议。
“用处多多啊。”郭松挠挠头,没想到这居然是个小小的“金手指”,觉得九尾狐真是慷慨。
白狼还未长牙,不能吃食物。郭松拿出水囊,把从仙境带出的水喂给它喝,这水果然非常奇妙,白狼只喝一小口,便心满意足的呼呼大睡起来,睡了一天一夜还没醒。
“嗷呜。”怀中传来一声轻微的嚎叫,白狼舒舒服服的在他怀里翻了个滚,惬意的很。
“小家伙,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小白,你看怎么样?”郭松一连叫了几声,“小白,小白。”
白狼抬起眼看了他一下,甩出一个嫌弃的表情,便继续睡去。
郭松哈哈大笑,“好嘞!不反对就是答应了。”
回到西柏山,曾经被火烧过的痕迹大体消失了,未能被烧光的树木早已被附近的村民砍伐回家当柴火。在皑皑白雪中,不少小树苗正挺拔生长。山体滑坡造成的崩塌,也早已自然平复,植被重新覆盖了上来。
翻过山,眺望着山下的西柏村。出乎意料的,西柏亭还在。只是规模小了些,建造水平也差了不少,看得出来经历过一场大火,新房是在原址上重建的。学院附近依然稀稀落落的生活着七八户人家,烟囱里冒着青烟。
“西柏亭,你的主人回来了!”
郭松大踏步下山,先在半山腰处找到一处乱石,推开两块石头,露出了一个木制涂漆的箱子,里头装着他的财宝。
“钱还在。幸亏我当初留了个心眼,没有存在居住地。”和王大眼等人相识十余年,郭松对他们的信任始终是有限度的,凡事都要避着点,涉及到自己的钱财性命的事情,历来都是藏着掖着,不让任何人知晓。
又找到一条山溪边,翻开鹅卵石,同样找到一个箱子,里头的钱财也分文未动。依次找遍自己藏宝的五个地点,确认自己的钱都在,这才放心下来。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想要干事业,报血仇,没钱可不行。
郭松取出了两箱钱,装进了收纳袋里,其他的钱依然原封不动的埋藏好。
返回西柏亭时天色渐晚,村民点亮了灯火。西柏亭里并没有学生的痕迹,房屋也只是一个空架子,既没有任何家具,也没有任何书籍,更无人居住。郭松找到原址的厨房处。灶台虽然残缺,却还在原地。用枪杆敲掉一些泥土,露出一个皮袋子,笑道:“看来这些铜钱也还在。”
“哪里来的蟊贼!”只听得一声暴喝,一道巨大的阴影迎面而来。
若是以前,郭松肯定已经无法躲开,但他有龙魂枪的铠甲护体,又受过系统的训练,早已今非昔比,轻巧的避开这一击,道:“王壮,是我!”
“夫子?!”王壮看清了他的脸,三年未见,他的脸变得更加成熟与俊秀,愈发棱角分明。体格也健壮了许多,身高达到八尺,约一米九,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良的时代,这样的个头已经是“巨人族”的层次。王壮的个头亦不过七尺有余,约一米七多,现在只能仰视郭松。
郭松点点头,收起兵器,道:“是我,好久不见了。”
“夫子!!!”王壮跪拜在地,脸上已经流下激动的泪水,嚎啕大哭道:“老天有眼,夫子大难不死!老天有眼啊!”
“哈。”看到王壮平安无事,郭松便理解了为何自己的财物没有被人搜查过。想必在杀了自己之后,王大眼明面上还要搞悼念活动,颁布缉拿凶手的告示之类的。毕竟自己是具有名望的教书先生,作为当地父母官,决不能坐视不理,面子功夫肯定要做足,以免落人口实。
这样一来,王壮这些人就可以保住身家性命,这西柏亭也不可能被大肆搜刮,甚至可能重建的钱都是王大眼的县衙出的。
与王壮聊过之后,证实郭松所言不差,还带他去看了王大眼为他立的墓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王壮也很惆怅,叹息道:“大当家太讲义气了,一直在搜拿谋害夫子的蟊贼,附近的小贼都被抓干净啦。”
郭松微微一笑,看来王大眼这事情做的非常漂亮,不仅掩藏了残害名人的事实,还瞒天过海,把自己包装成了好官,捞了不少口碑。
坟墓旁有一个已经拆掉的小房子,“这是做什么的?”
“是夫人,在这里暂住了半年。现在已经归家了,是否改嫁他人,俺不清楚。”
王壮所说的夫人,就是甄姜。根据古代的“明媒正娶”流程,他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但丈夫死亡,则婚姻自然失效。汉末时期婚姻对女子的束缚程度并不高,也没有守贞、守孝之类的要求。
所以,从郭松的角度来讲,这一次“死亡”,直接解决了困扰他的“休妻”问题,因为他们的婚姻自他死亡的一刻起,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古往今来,都没有人能够死而复生,所以法律、道德都不会考虑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存续问题。
说不定就如王壮所说,甄姜已经改嫁他人。毕竟她已经十七岁了,在汉末,这个年纪的女人大都要怀第一胎了。
看到墓碑旁还放着不少祭品,问道:“这些东西是谁送的?”
“都是夫子的学生。甄大人、陈易、赵云他们都送了。”
王壮指着几个做工非常好的祭品,一一给他介绍是谁送的。他这几年一直负责看守,对情况非常熟悉。而且他始终感念郭松,对这件事情也极为上心,自然一五一十,记得清清楚楚。
“陈易……”郭松轻笑,道:“现在应该是赵易吧?”
“他做了赵常侍的义子,当然是改姓了。取了个字:元复。”
郭松道:“一元复始么?倒也真符合‘易’这个名。”
王壮说,赵云在学堂被烧之后,去了幽州拜师学艺,似乎学的是武艺,每年重阳会来此悼念一次郭松。小伙子长的很健壮俊秀,走到哪都有姑娘喜欢。
提及王大眼,王壮称赞有加。这三年里,王大眼在灵寿县人望颇高,他少收了很多苛捐杂税,又劝课农桑。如今冀州其他地区都有瘟疫和饥荒,灵寿县却安然无恙,王大眼功劳很高。
“是么。”郭松不置可否,一个人的道德与一个人的能力,是可以完全分割开的。王大眼出卖兄弟,背信弃义,固然可耻。但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官,爱民如子。“我明天就去县里看看情况。”
王壮高兴道:“大当家知道你死了,很难过。现在你活了,他肯定很高兴。”
“只怕未必。”郭松笑着问:“你有没有想过我好端端的怎么就被人杀了?”
王壮愣了一下,道:“俺没想过这些。”
也对。王壮虽然不是笨蛋,可是性格憨厚,头脑比较简单,自然不会去想这些阴谋诡计。郭松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事情告诉他。因为自己回来必然是要报仇的,王壮最初是王大眼的追随者,有和自己走得近,若不知道内幕,很容易导致一些不可控的事情发生。
“就是大当家派李英和养一箭来杀的我。”
“啥?”
王壮被吓呆,愣头愣脑的看了他半天,不解道:“为啥?”
“赵易指示的,他们为了保住官位也只能照做。”郭松轻笑道:“我们之间早已没了什么兄弟情。若不是神仙搭救,我早成了孤魂野鬼。”
王壮惊诧道:“可是,他是个好官啊。”
“这件事另算。”王壮不懂什么大道理,郭松也不想多解释什么。淡然道:“我要去复仇,他们若真的如你所说是个好官,我就留他们一命。”
王壮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劝。王大眼和郭松,都对他很好,没有这两个人,他根本得不到孝子贤妻,也没有这种安稳的日子。如实说:“俺要回去跟媳妇商量,俺也不知道怎么办。”
“你不需要怎么办。”郭松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这是我和他们的恩怨,你不要插手。我也不会把你扯进来。”
王壮点点头,道:“饶他一命。”
“嗯。”郭松答应下来,他和王大眼并没有血海深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们并没有多少选择。从更加现实的角度来讲,郭松的死,保住了王大眼的官位,进而有了灵寿县百姓这几年来的太平日子,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郭松不是圣母到甘愿自我牺牲,而是他吃过底层的苦,知道在这种社会制度上,一个仁爱的官员对百姓是多大的福祉。他只是没有残忍到,为了一己私仇,将数万人放置于火炉上。
何况,这一场斗争,还有一个更加高位的目标。能解决掉那个目标,同样算是大仇得报。两害相权取其轻,就选择那条让多数人更好的道路吧。
王壮也没有继续劝,招呼道:“先到我家坐坐,明日再出发不迟。俺让婆娘弄点饭吃。”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