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种错觉
穆念慈已经记不得自己认识杨康多少年了,有时候她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从娘胎里出来就认识杨康,不过她又确实记得第一次看见杨康的情景。
她第一次看见杨康的时候,杨康穿了一身雪白的学生装,站在教学楼的最高层。那时候穆念慈站在操场上,蒙蒙细雨中,需要把头仰得很高才能看见那个一身雪白的男生捧着一只文件夹悠然走过,目光懒洋洋地扫过整个操场。
细雨中的杨康只是个雪白的影子,站在高天上很遥远的地方看她。
穆念慈心里怦然动了一下,胸口一片好像空了。
杨康当时并没有看见穆念慈。他当时刚刚考进汴大附中念高一,也刚刚被校长钦点成学生干部视察早操情况,并且给各个班级评分。穆念慈仰头看他独自在楼头走过时,他正低头俯视下面人海人山排成的大方阵,大家在操场上伸胳膊踢腿地做早操。
杨康只是嚼了嚼嘴里的口香糖,吹了个泡泡粘在嘴上,然后刻意让脑袋麻木一会,随机的给每个班评上三到五分。他惟一开心的是这样他就不必做早操了,也不会在细雨里把他一身衣服淋湿。
实事求是地说,杨康穿那身雪白的学生装也不是他自己愿意。从小杨康就羡慕生活颓废的同学,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穿一身运动服在学校门口的牛肉粉丝摊子上吃粉丝。虽然杨康是个眼高于顶的人,但是并不代表他会因此蔑视劳动人民,和民工吃一样的牛肉粉丝让杨康觉得很自在。杨康对整个生活都是懒洋洋的,那时候杨康还小,根本不想什么未来。他确实聪明,他爹又是完颜洪烈,这已经足以让他无忧无虑并且自甘堕落了。
不过完颜洪烈显然不那么想,完颜洪烈的理念中,他的儿子一定要与众不同,万万不能泯然众人。完颜洪烈参考自己当年做学生时候梦想的经典装束,给杨康做了一套雪白的学生装,虽然穿在杨康身上,完颜洪烈却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风度翩翩地走在校园里。完颜洪烈一时高兴,就给杨康做了三套轮换着穿。杨康无法辜负老爹的盛情,只好偶尔脱下自己喜欢的运动服,穿上学生装去学校拽一把。
不过就是那身雪白的学生装一直留在了穆念慈的记忆里。直到很多年以后杨康长了胡子变了相貌,穆念慈心中,“杨康”依然意味着某一个细雨朦朦的早晨,在远处经过的一个少年雪白的影子。
高中时候的穆念慈实在是一只丑小鸭,她被公认为“清秀”已经是大学以后的事情了。即便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穆念慈也没有想过她和杨康之间会发生什么。那时候整个汴大附中有几百个穆念慈,却只有一个杨康站在高高的顶楼记录早操的成绩。
而他们故事的最初,是杨康自己去找穆念慈的。
从高一开始,热衷辅导生物化学竞赛的丘处机就频频光临汴大附中。丘处机也算化学界知名教授,附中方面大感荣幸,于是号召同学们都参加丘老师的竞赛辅导班。可惜号召来号召去,教室里却是越来越空。原因之一是丘处机是个大烟枪,不抽烟几乎讲不下去课。
丘处机那时候总是找各种理由在上课的时候抽烟,比如他拿出一根香烟,在黑板上画一个尼古丁的分子结构,很严肃地说:“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一根香烟的尼古丁含量可以毒死七头骆驼?”
大家往往悚然心惊,诧异地互相看看。
然后丘处机会趁机解释说:“不过人体内有一种酶,可以分解尼古丁,所以它是毒不死人的。”
同学们恍然大悟,点点头使劲写笔记。
这时候丘处机就顺理成章地把烟叼上点火,说:“所以我抽一根是毒不死大家的……大家年轻,抵抗力比我强,我倒下以前,大家是一定安全的。”(作者按:这个故事完全取自真实,一根香烟的尼古丁也确实可以毒死七匹骆驼。故事中的教授在此讳去。)
能经得起丘大烟枪熏上好几个月的人中,杨康是一个,穆念慈是一个。穆念慈之所以坚持下来,是因为她知道竞赛获奖以后就可以直接保送去好的大学,她的家境并不好,实在不敢想象高考失利要交培养费上学的困境。而杨康坚持下来纯粹因为他老爹和丘处机的交情,杨康但凡逃课,丘处机肯定会给完颜洪烈打电话。所以杨康宁愿在课堂上大梦周公,也要咬牙坚持下去。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杨康每堂课都坐在穆念慈的背后。可怜的穆念慈几乎每堂课都心神不宁,写笔记也总是走神,心里总觉得杨康在背后看她,自己的背心因此微微发热。而杨康这么坐惟一的理由是穆念慈上课记笔记最认真,背也挺得最直,杨康在她背后缩着脑袋趴课桌上打盹丘处机不容易看出来。对于提供了打盹屏障的穆念慈,杨康还是很感激的。
这种感激直接促成了杨康第一次为穆念慈出头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