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详红楼梦(12)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
各本句下批注:"
'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
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
那次谈话,第一次叫"
我的儿"
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
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
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
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
袭人道:"
我也没甚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
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
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
袭人忙回道:"
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
入金屋"
,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
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
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
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
,因应许"
我自然不辜负你"
,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
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
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
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
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
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
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乱子,袭人又忙否认。
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玉袭人谈话,"
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
,全抄本、戚本作"
疑他们"
,指袭人秋纹麝月结党排挤晴雯,罪嫌较轻,后来才删去"
们"
字。
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这是一个例子。
无疑的,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
有(按:"
在"
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故袭人出嫁后云"
好歹留着麝月"
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
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
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
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
……"
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
……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
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
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
纵"
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
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
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
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
;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
……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
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
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
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
当时虽然还没有"
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
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
流荡益甚"
(端方本情节)。
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
(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
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
走"
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
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
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
时值非常,一切从简"
,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
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
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
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
容长脸"
,戚本作"
茏长脸"
,近代通用"
龙长脸"
,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
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
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
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
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
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
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
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
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
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
弃而为僧"
,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著。
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
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
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
花袭人有始有终"
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联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宝钗死于产难,袭人别嫁,宝玉湘云偕老,贫极。
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