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 书与你(11)
梅尔维尔现在我要谈谈一部伟大的作品,这就是《白鲸》。我读过梅尔维尔的南海丛书,例如《欧穆》和《泰皮》。当我自己也在那些岛上的时候,它们读起来既有趣又令人愉快。但是我从来也不想把它们重读一遍。而且,我也没有读过《皮埃尔》,因为据一些优秀的批评家说,这是梅尔维尔的失败之作。即使只写了《白鲸》这样一部著作,任何一位作家也就足以享有非凡的声誉。有些评论家批评这本书写得有点光怪陆离,我却认为,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全书的主题来说再合适也没有了。夸张有时很有效果,有时则显得荒谬可笑。梅尔维尔并非没有可笑的时候,不过,他善于运用大手笔,将他最好的部分写得十分富丽堂皇,使人觉得他局部的失败情有可原。我觉得这本书有好几个章节很沉闷,例如那些古董知识,关于鲸鱼的生物史。作者在这方面知识显然相当丰富,乐意把它们塞给读者。要求一个作者十全十美是不现实的,莎士比亚也写过不少页空空洞洞的华丽句子。然而,他对新贝德福发生的一些场景的描绘,对事件的叙述,对人物的处理,特别是对可怕的埃哈伯的描写,确实无与伦比。读了这些,你会感觉到,其中有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热情、一种恐怖与战栗,还有命运的不可逃避,以及邪恶的巨力。这些都紧紧勒住你的喉咙,使你透不过气来,你仿佛被它们压倒了,但又奇妙地被提升高扬。如果你是一位作家,想到自己能有如此高超的文学修养,对人的心灵、感情和认识产生如此奇特的影响,你一定会觉得十分自豪。梅尔维尔的故事虽然在新贝德福开场,所有的行动都发端于一艘美国捕鲸船,我在他的书里却找不到那种我始终注意寻找的可贵的美国乡土味。他的个人教养是欧洲式的,散文风格似乎师承了十七世纪的英国文豪。虽然他书里的人物,至少是重要人物,都是美国人,然而这纯属巧合。他们都有点夸张,也不带有某个特定国家的特色。这些人属于令人屏息战栗的奇异之邦,他们在那儿互相折磨,就像杜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人物以及《呼啸山庄》里那些狂暴的人物一样。马克·吐温在任何情况下,要把我所谓的《美国味》阐述清楚,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篇幅有限,所以简直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谓文学的特色,是指能将一部作品与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国家的作品加以区别的地方,这种区别是由于作品产生的环境不同而形成的。马克·吐温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国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既有丰富的内容,又有独特的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超过他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杰作。有一个时期,大家把马克·吐温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学者们对当代的幽默,多半有一点侧目而视。不过在他身后,马克·吐温终于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所以,对于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说什么。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那就是当马克·吐温正而八经地写作时,他写出来的只是一些平淡无奇的东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写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时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绍给大家,反而写出了一部杰作。我想,这本书对某些最优秀、最有特色的美国作家不无影响。马克·吐温给了他们一个启发,无需从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们那里寻找文学语言,只需从当代同胞们的谈话中去发掘就行了。不过,只有傻瓜才会以为书里的哈克贝里·费恩所说的话,就是从现实生活中照搬来的。绝没有一个失学的小孩子平时讲话会使用如此简洁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词运用得这么恰当。或许马克·吐温在写这本口语化的第一人称小说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他选择了一种写作技巧,使读者们觉得,书里那个小主人公使用的语言十分真实。这样一来,马克·吐温终于使美国文学摆脱了长期以来束缚着它的枷锁。《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有惊人的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谓歹徒小说的传统中,足可与另外两部杰作并列而无愧,那就是《吉尔·布拉斯》和《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实际上,要是马克·吐温不要突发奇想,把那时候讨人厌的小傻瓜汤姆·索耶带进来,以致破坏了全书的最后几章,那么这本书就更加无懈可击了。帕克曼帕克曼在将近一百年前,曾经在俄勒冈小道上旅行过,写下了《俄勒冈小说》这本记录他的探险活动的杰作。那个年头,成千上万头野牛在西部大草原上出没,抱有敌意的印第安人也可能给旅行者带来麻烦。帕克曼是一位既勇敢又有决断力,而且能够板着面孔讲笑话的人,所以他这本书写得十分引人入胜,惟一遗憾的是,全书缺少了一点儿优雅。爱弥丽·狄更生我不能不稍微谈一下爱弥丽·狄更生。或许我会得罪许多美国朋友,因为我个人认为,她得到的赞美超出了她所应得的。人们一致将她推崇为一位伟大的美国诗人。然而,诗歌实际上与国籍并不相干。诗人是不受国界限制的。我们提到荷马时,难道会称他为伟大的希腊诗人?或者,难道把但丁说成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如果这么做,就是贬低了他们。我们评价一个人物,不免会受到他的生活方式的影响。爱弥丽·狄更生有过一次不幸的恋爱,以至后来长期过着隐居生活。爱伦坡喜欢杯中之物,而且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忘恩负义。但是,这些事实并不能使前者的诗增加几分光彩,或者使后者的诗逊色一些。爱弥丽·狄更生的诗,精华多半已收在她的选集中。她的机智、锋利、纯朴在这些诗中显露无遗。不过,你读一读她的全集,难免会感到失望。狄更生在允许自己自由歌唱的时候,可以写出她最好的作品,韵律谐整而又丰富多彩,表达感情时选用的词汇恰如其分,主题都极自然。然而,这样的佳作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爱弥丽·狄更生很喜欢把四行一节的诗写得像普通民谣,那样一来,这些诗就给人一种单调的感觉。民谣这种格式本来就不够自由,她又把它弄得更加拘谨了,因为她缺乏敏锐的辨音力,而她的用语又极难适合这种韵律。当她想使作品灵巧一些的时候,往往不能顾及抒情的美。她时常写些警句式的讽刺短诗。这类讽刺诗应当像敲钉子正好敲中钉头一样才妙,而狄更生往往敲得太轻,而且时常稍许敲偏了一点。她有才华,然而才华不能算太高。人们对她赞扬得多,批评得少,实在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