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落实政策(2)
在1975年的“一·二四”、“一·二五”万人大会上,**纵容她出来当打手,在台上发言,对周恩来同志搞突然袭击,明目张胆地整周总理。她还率领一批“打手”,冲进中央政治局会场,公然指着鼻子诋毁邓小平同志出来后的“抓整顿、批派性”,是所谓搞“右倾翻案风”。她什么坏事都干,广大干部群众提到她就咬牙切齿,因此她民愤极大。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谢静宜作为**安插在北京市的两个黑干将之一,被隔离起来进行审查。许多干部群众都要求对她进行严厉惩处。谢静宜被隔离审查以后,反省了十年内乱给党、国家、人民造成的灾祸和不可弥补的损失,逐渐认识了**、王洪文的丑恶面目和灵魂,基本上把她经历的“四人帮”搞的坏事都揭露出来了。特别是她交代出在1975年“一·二四”、“一·二五”诋毁邓小平抓整顿、整周总理的万人大会以后,**追究了**等人“批林批孔又批走后门,三箭齐发”的事,揭露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在一起,一边谋划如何涂抹录音带,如何修改记录,并拉拢谢静宜说,“这件事你们没有责任”;一边继续在言谈话语中继续污蔑诬陷周总理,怎样想方设法欺骗**的一系列问题。她对这些问题交待得比较具体。我们考虑了这样一种情况:谢静宜在十年内乱之初,还是一个世事都不大懂的小青年,容易上**这类在身份上和阅历上都跟她相差悬殊的江湖骗子的当,接受他们那一套伪装革命而实质上是败坏革命事业、摧残革命成果的东西。例如**等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说,造反有理。可是,**原来的话是“对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造反有理”。在无产阶级掌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把这个前提抽掉了,变成了凡是对党的、人民政府的、人民军队的领导和干部,都可以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不是反革命吗?而且**等人那样做,是不分优劣,不分良莠,这还不是“打倒一切”吗?又例如**他们说的抓叛徒、抓特务。我们暂且不提他们本身隐瞒了自己的叛徒嫌疑、特务劣迹来从事捣乱和破坏活动。仅就他们把被俘过的、被捕过的、奉命打入敌人内部的、懂外语的、与外国人有过来往的同志,都抓起来进行批斗,实施肉刑这种做法来说,简直是把**关于敌占区和白区的工作方针是“荫蔽精干,积蓄力量,长期埋伏,以待时机”和要打入敌人的各种机关,采取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相结合的方针,以及团结国内外一切力量,争取国内外一切力量,利用国内外一切力量,去削弱敌人,壮大自己等一系列指示精神都违背了。他们搞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实质上是蓄意对当时国内的阶级矛盾已经转变了的事实进行抹杀。从当时情况来看,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成为中华各民族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矛盾。在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中央决定说服六十一个同志略备手续,出来参加抗日战争。这些都经过**点头同意了。**等人连这一事实都否定了,无非是想达到诬陷我们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老干部的目的。有一个人,原来跟六十一个同志是在一起的,当时决定把他留在狱中,以进一步观察国民党监狱内的动向。后来,他也出来了。但“文化大革命”一来,他却把别人都说成“叛徒”,说只有他是“坚贞不屈”者。这个人自然就成了“四人帮”诬陷别人的“证人”和打手。**等说的打“黑帮”、打“反革命”、搞“走资派”,是故意混淆马克思主义关于革命发展的阶段论,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承认有差别才能发展的理论,而是用貌似革命的极“左”的言词,利用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心理,来反对马克思主义。上述所有这些,像谢静宜那样的青年,是难以分辨清楚的,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因此,在谢静宜的严重错误和罪行方面,有上当受骗的一面。当然,谢静宜也不是完全上当受骗的问题。她所以陷得那么深,还有其本身个人主义恶性膨胀的原因。这就是她作为一个机要员,却处心积虑地往上爬。正因为紧跟**一伙,才爬上了全国最高学府的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委文教书记、中央委员的地位。她在参与**搞的许多活动中,要表现得更突出,更凶残,以便沿着**递给她的梯子往上爬。对谢静宜这样的审查对象,我们建议国家司法机关免予起诉,不给判刑,这体现了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处理“两案”时关于“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对“四人帮”手下分子宜宽不宜严,要重在挽救的方针。这样做,对于彻底分化瓦解**反革命集团,震动大,意义深。对于谢静宜本人来说,也给她提供了改恶从善、悔过自新的一次机会。对于国内外,也昭示了我们党和国家伟大的**的胸怀和敢于放宽政策改造犯罪者的胆略、说到做到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因此,这样做是有深远意义的。这件事,领导决定由我在第四次全国“两案”工作会议的大会上去讲谢静宜的案情和我们处理的意见和建议。那天一大清早,王鹤寿同志叫人把我找到宾馆大礼堂的一处休息室。我见黄克诚同志早就坐在那里了,赶忙上前问好。黄老要我把当天讲的内容先讲给他听。我讲时,他仔细地听着,有时笑一笑,有时又提点意见。最后他说,还是选得好的,如果弄出个普通的人,就起不到从宽处理的标竿的作用了。我在第四次全国“两案”工作会议上讲完后,鹤寿同志说了几句话。之后,大会分小组进行讨论。殊不知,讨论中,与会者都群情鼎沸,议论纷纷。本来,对“两案”犯有错误和罪行人员的处理方针是: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打击惩处极少数。对这个方针,经过长期说服工作,大家都接受了。可具体一提出谢静宜,就产生不同意见了。省、市、部委的领导同志们,那些无端遭受“文化大革命”摧残的同志们,一个一个发表意见说:“谢静宜都可以不起诉、不判刑,这是从何说起”,“迟谢迟谢,本来就是放在一起的,为什么要分开呀?”有的还在会议休息时间讲风凉话说:“‘四人帮’有几个小娘儿们呀?”有人就呼应说,“一个,就是谢静宜!”提出问题的同志说:“我看(这)一个(小娘们)就应该判,罪行累累么!”面对这一情况,只能再进行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