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错记”现象(2)
曹雪芹在写她们这种情感特征时,时而用“疯傻”
,时而用“疯了”
的字眼来形容,可见深谙此中三昧。
正是因“疯傻”
和“疯了”
,才造成她们彼此之间的“错记”
,一个自认是丈夫,一个自认是妻子。
当官死去,藕官痛失情偶,岂有不悲之理?!
芳官还补充说了一件事,即官死后,补了蕊宫来与藕官演戏,以充当妻子的角色。
藕官对蕊官同样“温柔体贴”
,再一次发生同性恋现象。
芳官曾问藕官这是不是“得新弃旧”
,藕官振振有词地回答说:“这又有个大道理。
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
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
宝玉听了“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是称奇道绝”
(第58回)。
《红楼梦》中所描绘的同性恋现象(特别是男性之间),必然是清代社会某些生活场景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
上溯历朝历代,这样的例证实在是数不胜数,特别是男性同性恋。
古书上记载不少皇帝宠幸男色的故事,譬如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
;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
;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哀帝的袖子,哀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
后人便以“龙阳”
、“分桃”
、“断袖”
等来暗指迷恋男色。
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喜好男色,汉文帝宠幸邓通,特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利。
到了魏晋南北朝,“狎昵娈童”
成为一种时尚,且公然予以歌咏。
唐朝与五代,男色之风渐衰,到宋代又兀地兴盛,男子公然为娼。
到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为治:“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可见当时男娼之多。
元代此风稍弱,到明代又复兴,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
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优)不食,夜非金不寝”
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必求通体……竟以暮年好外,赢备而死”
的儒生。
当时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
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爱之如婿。
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
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
清代承继明代的风气,绝无少逊。
明清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使其不得不寻找替代角色,这可能是促使男性同性恋盛行的原因之一。
所以曹雪芹在书中所写的种种现象,并非虚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反映。
贾府各色人等,并非生活在真空,必定要受到时尚的影响,也就一一现形于曹公的笔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