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1)
“给篮球比赛加油?”诗史夹一块半熟鸡蛋炒芦笋放进嘴里——这是她每到这个店里必点的小菜,兴致勃勃地问,“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吗?为什么去呢?”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装饰着彩灯的树丛。“别人邀我去的。”透回答说,“闲着也是闲着。”诗史微微侧过头,静静地看着透。原来,昨天透和大学里的朋友们一起去看篮球部的比赛了。他把这事告诉了诗史。比赛无聊透了。锦标赛一个回合两场比赛,分上、下午举行。透所在的大学上午大获全胜。比赛的时候,透一直在看窗外。尽管窗户位置太高,只能看见树枝和天空。“昨天是星期五,你干什么了呢?”透喝一口红酒,调整了一下情绪问道。“我在店里呀。”诗史回答说。她的食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红色戒指。在透眼里,她那纤巧的小手戴上这么大的戒指实在有点孩子气,不过倒是挺漂亮。诗史基本上不吃什么。主食总是只取一碟,剩下的自然就都由透收入腹中了。“你再说点什么嘛。”诗史催道。和透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这句话。“你说话的时候特别动人,说出的话还很好听。”“很好听?”透这么一问,诗史补充说,“对呀。你说的都是真话,没有一点虚伪和造作。”两年前第一次和诗史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你再说点什么嘛”。那时候,他被约出来,替妈妈陪她在一家灯光微暗、别有情调的酒吧里一起喝了酒。“你送我回家吧,回去的时候我给你叫辆的士。”就这样,他陪着诗史一起走回了她的公寓。“拉着我的手好吗?我不喜欢走路不拉我手的男人。”诗史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机叫了辆的士。他们走到公寓的时候,那辆的士已经等在那里了。诗史塞给透一万日元,让他坐车回去。半年以后,透才第一次走进诗史那间供有观音像的起居室,并踏入那间放有红木桌子、由深蓝色和茶色烘托出和谐气氛的卧室。两年前的那一天,透让诗史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尽管他本没有想要这样。吃完蘸了甜酱的烤鸭,透说起了耕二。他讲了和耕二在涩谷见面的事。透经常在诗史面前提起耕二,诗史也记得清楚,听透讲的时候就像在听他们共同的朋友的事情一样。很是兴致勃勃地,而且常常是倍感亲切地听着,“耕二君是不是长得像个大猩猩?”诗史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大猩猩?没有没有,他不是长成那样的。”透有些困惑地回答。耕二的脸是属于很有骨感的那种。“怎么?不是呀!”诗史说着点燃了一支烟,轻轻一笑,侧过脸去吐出一口烟雾。“每次听你讲到他的时候,我都觉得他长得像大猩猩似的。”“有意思,下次我把这事儿告诉他。”透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耕二肯定会生气的。一个服务生过来问要些什么甜点,被诗史轻轻摇摇头拒绝了。“咖啡去我家喝吧。”这不是提议,而分明是决定。诗史总是这样,什么事都很有主见。店里规定即使一个客人也没有,工作人员也不准打球。耕二认为这个规定是合乎情理的。白天的客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店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台球场真是一个好地方。台球打得很臭的家伙一般不会来。凡是到这里来的,无论是一伙一伙的学生,还是一对一对的情侣,球都打得相当不错。中午是和喜美子一起睡的。他们是在情人旅馆度过两个多小时的美好时光的。自从十六岁和当时的女友经历过第一次以后,耕二一共和八个女人——包括付钱的——一起睡过。其中和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是最让人难忘的。绝对与众不同。耕二不知道是因为两个人性格相投还是因为丰富的**技巧,反正跟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有激情。很有激情!对,这个说法再恰当不过了。喜美子是个热衷于参加各种学习班的人,因此每周都要外出四次。开着她那辆红色的菲亚特。菲亚特。耕二颇为得意地回忆着。这辆红色的车子还是自己跟喜美子的“红娘”呢。那还是七个月前自己在某比赛会场的停车场打工时的事。耕二当时的工作是停车引导员,他手里拿着步话机,按照坐在控制塔那里的工作人员的指示把一辆辆车子引导到相应的位置。喜美子被安排的车位恰好在角上,她开始犯愁了。更让她头疼的是她的车前还停着一辆大家伙。喜美子打了好几次方向盘都没能进到自己的车位上,真是出尽了洋相。这一切耕二在外面都看得清清楚楚。终于,喜美子旋下了车窗,没好气地叫道:“能帮我倒一下车吗?”“我的工作不是帮人倒车的。”耕二拒绝了。因为事先已经有人交待过他不能代替车主开车。“求你了。”喜美子伸出一只手做作揖状央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