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3)
从国民政府的档案看来,蒋介石于10月9日中央军攻占洛阳之日,即返南京。
1931年1月7日财政部长宋子文北上与张学良洽商北方财政问题,他去后十天,各问题即已解决,1月18日宋哲元、商震、徐永昌、傅作义等(都是冯、阎军之将领)通电中央,表示服从,接受改编,宋子文于第二天回南京。
这当中的详情缺乏记载。一直到最近我看到宁恩承先生在《传记文学》(331号,1989年12月)发表的一篇回忆,才知道宋子文与张学良的协议产生了一个河北财政特派员,后来所属为冀察晋绥四省统税局,名义上属财政部,实际由张委派。
厘金取消后改抽统税,所属为棉纱、卷烟、火柴、面粉、洋灰,再加上矿税、烟酒税、印花税等,即以收入径发四省军饷与政费。
这样虽然没有做到财政统一的理想境界,与过去卖鸦片、抽厘金的军阀体制相比,则已进步多多了。
从此南京政府以新式装备维持核心约30个师,被人家称为"蒋氏嫡系",外国人也称之为ChiangsOwn,外围又用津贴的方式,维持到可能近于100个师的地方部队,再更外围的部队,如云南、四川各处的部队,只要他们名义上服从中央,细部已不过问,大体上仍保存他们的补给办法。
这种新平衡的方式,除了极少的调整外,维持到抗战前夕。换言之,此亦即是中国对日抗战开始时之阵营。
直到八年抗战之后,中央军与地方军之痕迹才逐渐消失,但有些仍保留至抗战结束。
这不是一种理想的解决之方式。前天我已经和各位谈及,我们学历史的人不当着重历史应当如何地展开,最好先注重历史何以如是地展开。
蒋介石与国民政府于1926年开始北伐,只有4年时间,他想成立一支现代军队,由财政集中的方式支持,为中国历史之前所未有,至此已尽到最大的力量。
并且抗战之决策,并不是以同等的兵力与敌方对拼,而是利用中国人力与土地的广大和对方拖,把对方拖垮,同时得到欧美的同情,使中日间之冲突化为一个国际战争。
中原之战前提议裁军,将全国军队缩编为65师,人数为80万,务必要采取精兵主义,可是中国的军需工业和交通通信的设备,都够不上支持现代化的军队。
抗战开始一年之内,中央军现代化的表面就无法保全,以后被驱入内地,工厂的数目只有全国6%,发电量只有全国4%。
这不是精兵主义可能融洽得下的。1986年年底我来台北参加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我已经当场报告:我做下级军官的经验"半像乞丐,半像土匪"。
可是也只有这样,能在内地农村生活条件下生存的力量,才使抗战持久。
虽然没有凭自己的力量打败对方,我们却已达到将它拖垮的目的。如此看来,中原之战不是那样毫无意义。
虽然我们仍旧痛心于20多万的伤亡数,虽然我们仍旧可惜那每天两万发炮弹的火力,至此我们可以想到这次战争是北伐到抗战之间的一种必经阶段,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就此承认它在长期历史上的合理性了(此即longtermrationalityofhistory)。
前面已说,我来此的目的不是注解中国历史,而是提及自己读历史的经验。
我所提出的中原之战不过是举一个例,说明中国近代史可以从社会史和经济史发展。
如果我们注重1930年间社会情形、军官与士兵心理状态,我们就知道军阀割据的内在原因。
如果我们推广到抽税、筹饷,我们就可以想见虽在最黑暗的关头,中国仍在前进。
我曾被批评说是我写的历史完全以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为标准,这种批评完全不正确,同时我也不是"人是我非,人非我是"。
那样所谓"平反"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写历史,重于已经发生的事情之因果关系,而不着重私人情绪上之好恶,外国人叫做positivism,本来是积极性,也有人翻译为"实证主义"(我也不高兴这样主义那样主义,因为中文一提到主义,就是一个大泥坑,一跳进去,就爬不出来了。
英文之ism比较轻松)。说来说去,历史学家的工作,主要在探询在我们面前发生的事情之前因后果。
一件事情既已发生,最低限度经过20年,其成果尚不可逆转,那我们就务必要就事解释。
虽说我们高兴某人,不同情某人,不能完全避免,那已经不是作史者之正途,有时反而使读史者误入歧途。
昨天我已经提起,在我们这一生衣食住行无不经过一段改造。我在1950年第一次来台北,从飞机上看下去,触眼只看到日本式的木房子。
下飞机之后街上飞尘扑鼻,所见通行的车辆无非军用卡车与吉普车。今昔相比,这样变动已经很大,可是环顾内外,不仅台北如此改变,其他各地方也有类似的改变。
在时间上讲,我们眼前所经历到一段的改变,也仍只是一个长时间亘世纪的一个大改变中之一部分。
1988年我来台北时,社会大学吕学海先生说他在基隆附近的农村里有一所房子,星期天他要我同他去当地参观。
第一件引起我注意的则是当地乡村里有电气设备。信不信由你,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中国农村里有电。
我一问起何时开始,是日据时代还是光复之后,村民告诉我们,开始于1960年代,离我们访问的时候已经20多年,快30年。
农村里有电气固然是物质生活的一大增进,同时也反映社会组织的改变。
电线能通到农民的屋顶上,表示电力公司已经在会计上认为每家是一个单一的用户,能够把电力供给他,到期按电表收费。
在我看来,这不仅是进步,而且是改组了。以前怎样呢?据我在大陆上的经验,在乡村里和一般农民打交道的只有政府。
政府尚不承认各家各户在法律之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凡是有何交易进出,概由保甲经手,征兵纳税无不如此。
一家漏税,唯保长、甲长是问。一个人犯法在逃,亲朋邻舍负责。这也就是上次所说集体责任之由来。
从那样的体制,到今天各人自付电费的体制,是一段很大的改革,在中国讲牵涉1000年的背景。
不仅我今天所讲的中原之战,是北伐与抗战中的一个阶段,它把中国军队里的军阀性格稍为约束,也把财政税收、军需出入比较做得更现代化。
前者属于社会史,后者属于经济史,这一切已是前所未有,仍只算作改革过程中临时的一段调整。
而北伐与抗战也仍不过是这空前庞大运动中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