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清除旧物质文化”(3)
一、已进行处理和确定的处理原则是:(1)对要求拆除现有古代建筑物上的旧碑匾、旧对联,我们已同意由各使用单位全部摘掉或涂掉,暂时保存起来。
(2)要求将古建上的彩绘涂掉的问题,我们原则认为可以涂掉。
(3)要求拆除全市所有佛像的问题。
我们意见,除少量有特殊价值的采取封闭、迁移的办法把它们保存下来外,原则上都可以拆除。
(4)要求清除旧石碑、石刻。
我们意见:需要保存而又能保存的,采取就地埋掉或封闭,一般寺庙和园林内的石碑、石刻不再保存,而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二、几个不好处理的问题:(1)现存国子监的十三经碑、孔庙的进士题名碑等,有一定文物价值,需要保存,拟采取封闭或就地掩埋的办法。
但由于量多、形体大,施工有困难,又需一定的时间,在来不及的情况下如果群众坚持清除、打碎,或者封闭、掩埋群众也不答应,我们将尽量做解释工作,如果群众坚决要求清除、打碎,我们支持群众的要求。
(2)明十三陵上的石人、石兽和各陵上的碑亦应保存下来,但是量多,形体特大,封闭、掩埋都不好处理,应采取什么办法,如何处理,我们考虑不定,请给予指示。
(3)北海团城的玉佛、碧云寺五百罗汉、卧佛寺的卧佛、法海寺的壁画,文物价值较大的艺术品,能转移的转移,不能转移的就地封闭。
但如果群众坚持清除,解释无效,我们也将支持群众的要求。
(4)本市个别街道、一些机关门前摆放的大石狮子。
有的红卫兵已发布通告,限期清除,我们意见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
三、对拆除掉的佛像,又无转移保存必要的,我们认为,可根据不同情况无价调拨给特艺出口部门、金属冶炼部门、稀有金属提炼部门处理。
红卫兵与“革命群众”
们对文化遗产的破坏令人发指。
1967年1月26日,北海团城承光殿内玉佛阁门锁被砸毁,原玉佛头顶及袈裟泥金镶嵌的红、绿宝石被凿损取走10余处,玉佛手捏宝珠也被砸毁。
2月下旬,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在普查中发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天坛、北海及团城、颐和园、明十三陵的古建筑和附属文物均有被变更和损坏的情况,大多是由于管理使用单位在破“四旧”
中,自动破坏或迁移的,尤以天坛圜丘墙被损最甚。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破坏的情况更为严重,圣安寺、卧佛寺、碧云寺、潭柘寺、戒台寺、西山八大处、延寿寺等处佛像已大部被拆除。
3月22日,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向北京市文化局提出:牛街清真寺无人管理,部分文物被移动,下落不明,须采取措施保护。
8月11日上午10时许,南苑四海乡太和生产队和义和庄大队金星生产队部分社员赶着大车到东南城角楼拆城砖,下午又有开大卡车拆城砖的人。
北京市文物工作队派人前往制止,将拆砖人带至建国门派出所,要求处理。
1969年,北京市城建局批准西城区房管局将白塔寺山门、钟楼、鼓楼拆除,盖成新式楼房,作副食商店用。
1970年1月23日,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向驻市直属文化系统宣传队指挥部反映:北京市水产公司、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等几十个单位,为修建防空洞到圆明园遗址拆挖砖石,已有20多天,使圆明园遗址的重点地区,如“大水法”
、“西洋楼”
一带,遭到严重毁坏。
4月,明十三陵的石牌坊、永陵的台基石条被人拆走。
11月24日,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向驻市直属文化系统宣传队指挥部汇报房山县云居寺塔及石经的现存情况,“文化大革命”
的几年中遭到破坏的有:武周长寿二年(693年)“清信女宋小儿敬造碑”
浮雕;一佛二菩萨手、面被砸毁;“唐范阳袁方金刚经碑”
碑额浮雕手、面被砸;雷音洞内4个佛石柱的部分石佛面被砸毁,雷音洞直棂窗被砸,洞内“大唐云居寺石经堂碑”
残段被扰乱,可能有丢失。
9个石经洞中已有6个洞门旁的直棂窗被打破。
两座唐代石塔门楣及两侧“金刚力士”
的手、面被砸;北塔自然损坏日益严重。
1972年3月13日,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对天坛等18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发现存在大量人为破坏,如明十三陵各陵宝城、明楼砖石被拆走;姚广孝墓塔被挖掘;潭柘寺砖塔遭破坏;金代镇岗塔平座外皮砖被剥掉,石制保护标志被砸毁等。
还发现使用单位擅自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如五塔寺院内两年盖房六十余间,并在金刚宝座附近设粪池积肥。
6月15日,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对明代意大利传教士利马窦墓情况进行调查。
该墓在“文革”
初期被拆毁,原有3座墓碑已就地掩埋。
......北京市1957年、1960年分别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0项,“文革”
中被毁掉了30项;北京市1958年确定的需要保护的6843处文物古迹中,就有4922处遭到破坏。
万里长城的精华北京段被拆毁108华里,城砖被搬走垒猪圈、盖房或铺路。
至于古墓葬、碑刻、雕塑、书法、绘画和珍本、善本图书等的被毁、被盗,更是难以计数。
仅**、**等人窃取的文物即达三千多件,古书、旧书万件,字画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