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絮一

花絮一

【幕后花絮一:生这公的】

生命的意义,在于传承。

赵小宝一岁半时,赵之寒首度对这句话,有一番体悟。

那天,他坐在客厅处理昨晚带回来的公事,听见厨房传来尖叫声,已经完全习以为常,不必问发生什么事,处变不惊地拿起拖鞋往声音发源处行进。

坐在地板上玩小车车的小崽子,歪头研究了一下爬过来的小生物——活的,会动,有须。

可以玩。

一秒判定。

赵之寒的拖鞋到达以前,小瓜子已经一把抓起那只小小活物。

爹娘惊呆。

「啊啊啊啊啊——」当娘的瞬间抱头惨叫,陷入歇斯底里、丧失理性的崩溃边缘。「丢掉、丢掉!快点丢掉——」

她快疯了!

不想魔音继续穿脑蹂躏听觉,赵之寒抄起儿子进浴室,指着马捅。「丢进去。」

赵小宝听话照办。

「做得不错。」按下冲水键,他拍拍儿子,赞许道,颇有后继有人的欣慰感。

「生活公约第二条,要负责打蟑螂。」他开始传承。

「不过下次你可以用这个。」把拖鞋塞到小手上,并且事后来来回回帮儿子洗了三遍手。

再然后,赵小宝两岁时,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正在戒尿布的小崽子,从房里跑岀来,全身光溜溜被他半路拦截。「生活公约第六条,在家中严禁露点裸奔。」谆谆告诫。

这不仅露点,还满屋子遛鸟,已经严重违反女主人所订定的生活公约,他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告知小室友。

「少废话,快点帮他洗澡,小宝尿床了,我要换床单。」身后的女主人,不但没生遛鸟侠的气,还指派他劳动服务。

再然后,赵小宝学刷牙时,小爪子抓起牙膏噗噗就挤一坨出来,并未谨遵从下方挤的规定,整条牙膏挤得歪七扭八,她却没有表达不满。

还有,小宝不吃苦瓜,餐桌上从来不碰。

有一次,他试着表达苦瓜可以少煮一点,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那个味道,却被她以生活公约第五条驳回来,并且小宝可以不吃的食物,他全部要吃完。

他深觉不平,向她抗争,表达律法不能因人而异的理念。

结果她白眼他:「小宝几岁?你几岁?」

真理跟几岁无关,而且这明显就是偏袒,小宝长大以后,上厕所有时忘记掀马桶盖,也没听她碎念过半句。

最过分的是,后来还追加第七条——「不回家吃饭要打电话,不然罚洗碗」这种很针对性的条款,连赵小宝都有权力订生活公约了。他也不过就忘记一次而已,是要鞭多久?

以上,诸多血泪斑斑史佐证,他终于深深认知了某项事实,在这个家,他是次等公民,只有他必须遵守生活公约,其他人都有豁免权。

次等公民含悲忍辱,憋屈地过了十数年,直到某一天,赵小宝打完篮球回来冲凉,穿着一件四角裤在厨房喝水,被他娘骂:「生活公约第六条!」

那时他午睡醒来,刚要踏出房门,也没穿上衣,尴尬地与小宝对望,后者一脸「来吧兄弟!有难同当」的幸灾乐祸。

他默默地想收回前脚,潜逃回房湮灭事证,被她一眼瞄到,「咦,你醒啦!很热呴?我煮了绿豆汤,要不要喝?」

非常之双重标准。

「要。」他朗声回应,步伐轻快地踏出房门。

修水电、跑腿打杂等劳动服务一日日换手,生活公约的奉行准则,决定了一个人在家中的地位。默默当了十多年次等公民的赵之寒,一吐多年怨气,经过时不忘拍拍儿子的肩膀鞭尸——你也有这一天呐!

那日的绿豆汤,喝起来格外清凉消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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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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