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玉:住在爱情的井里
霍小玉:事见唐·蒋防的传奇《霍小玉传》。陇西李益初与霍小玉相恋,同居多日。李益得官后,聘表妹卢氏,与小玉断绝。小玉思念成疾,愤恨欲绝。忽有豪士挟持李益至小玉家中,小玉誓言死后必为厉鬼报复。作者同情霍小玉的悲惨命运,谴责李益的负心,爱憎分明。
看过了许多姊妹所遇非人,霍小玉相信自己不会那么糊涂。有青春,有美貌,又有历经战乱饱受苦楚,她只想要一种平庸的幸福。
霍小玉的父亲原是唐玄宗时的霍王爷,母亲只是其侍妾。霍王爷死后,母亲带着霍小玉流落民间,霍小玉不得不做了歌舞妓这个行当。但是,她只愿意做卖艺不卖身“青倌人”,因为这样嫁个好人家的希望才会大一些。奇怪,她们的现实污浊已至此,霍小玉们还能把荒漠当作绿洲,把苍白看成水晶,对人性充满了美好的愿望。
恰逢此时,状元及第的李益出现在京城。其时,李益正在等待委派官职,常自夸耀其风流才情,四处寻求名妓,经人介绍,李益见识了天仙一样的霍小玉。彼此一见钟情,青梅煮酒论诗文,很快,两人就同居了。事实上,李益出现的动机,只说明长安又来了一个寻花问柳的轻佻之徒,只写一些为了发表的情书。而霍小玉却一头热地扎了进去。
这是唐人蒋防在笔记小说《霍小玉传》延续的“书生与妓女相爱”这个母题。整个社会对书生寄予了太高的道德期望,所以文人一旦变心,比将军、武夫变心更让人齿冷。李益曾写下“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这样深情款款的闺怨之作,能证明其有才华,但不证明他就一定忠孝仁义悌。为官清正的苏轼也会把自己的侍妾像马一样随意送人,十足一只大男人沙文主义猪。难怪当代的肥皂剧也说了:“你们文艺圈啊,就是乱。”
也是,书生和妓女,在道德价值和社会阶层上相距太大,凭什么上天会给他们幸福?霍小玉大概也意识到这一点。一年后,李益升为郑县主簿,须先回故乡陇西探亲,然后上任。尽管李益再三强调会接霍小玉到郑县完婚,她仍然忧心忡忡。她提出:“我年龄方十八,郎君也才二十二岁,到您三十而立的时候,还有八年。一辈子的欢乐爱恋,希望在这段时期内享用完。然后您去挑选名门望族,结成秦晋之好,也不算晚。我就抛弃人世之事,剪去头发穿上黑衣,也就满足了。”考虑到唐代门第之见极深,不同层次的姓氏不能通婚,且多晚婚,霍小玉的担心是必要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不过李益却烧昏了头,一个劲地发誓永不分离。
李益回乡后,父母高兴异常,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官宦人家卢家的女儿。李益兴高采烈地放弃小玉了。一时出不起卢家聘礼,李益还亲自四处奔走,凑足了钱,终于热热闹闹地成了亲。
奉劝大家,不要在感情的乌托邦里自寻苦吃。此时的霍小玉还在眼巴巴地盼望着,砸锅卖铁、典当珠钗地四处寻李益。一年过去了,杳无音信。担心终成事实,霍小玉悲恨交加,卧床不起。镜里照着的,仍是那张苍白的脸,鲛绡上却再也没有泪痕了。是怨毒分泌的汁液,滋养着她活下去。
全长安都知道李益负心了。黄衫客把李益架到了霍小玉家门口。李益羞愧难当,霍小玉挣扎着站起来,拿起一杯酒泼在地上,表示与李益已是“覆水难收”,倒地而亡。临死前发了一番宏愿:“我身为女子,薄命如此。君为大丈夫,负心到这种地步。……我死以后,一定变成厉鬼,让你的妻妾,终日不得安宁!”果然,李益后来得了强迫症,一连结了三次婚,都以休妻杀妾做结。
然而,任谁都为霍小玉不值:这辈子已经为负心郎赔上了,做了鬼还要跟那张让人生厌的面孔纠缠在一起,还不如起咒赌誓,生生世世决不相遇。住在爱情这口井里,像故事里每一个美丽、善良、充满道德感且天真不已的妓女一样,她注定看不到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