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无端绯闻宋(2)

六、无端绯闻宋(2)

皮尔逊是美国著名的专栏作家。其人文品不佳,专门挖人**,曾被罗斯福斥为“习惯造谣的人”。威尔基访华期间他并不在重庆,更与威尔基没有密切关系。

其日记始于1949年,止于1959年,所述宋、威之间的风流韵事见于1957年6月13日日记,完全是事隔多年后的道听途说,本无多大价值。然而,由于其事具有“商业价值”,所以日记出版后,迅速受到注意,被美国的每月书会列为重点推荐对象。该会当月的书讯在介绍该日记时不仅刊出威尔基与宋美龄的并列照片,而且下题“匆匆的结合”。事为台湾驻纽约新闻处主任陆以正发现,上报台湾新闻局,新闻局不敢再继续上报,但宋美龄已读到了一位好事的美国老太太寄来的书讯,大为震怒,指令陆以正在美国《纽约时报》等十大报纸刊登全页广告辟谣。陆以正经过反复考虑,并经宋美龄同意,先向该书的出版公司交涉,要求更正,遭到拒绝。其后,陆以正即收集证据、证词,代表宋美龄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出版公司与艾贝尔赔偿宋美龄的名誉损失300万美元。经过一年多的谈判磋商,出版局最终接受三项条件:一、公开道歉;二、承诺在本书重版时,将诽谤文字删除;三、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被告方赔偿起诉方诉状费、送达费、存证信函费等共700多美元。此三项条件经宋美龄批准。

后来,《皮尔逊日记》上册再未重印,中、下册则胎死腹中,永未出版。

此案中,考尔斯曾出具书面证言。陆记述道:“我问他《皮尔逊日记》所提的故事是否正确,他大笑说:‘这是不可能的事,绝对没有!’我说可否请他给我一封信,以当年陪伴威尔基访华记者的身份,说明绝无此事。他马上唤女秘书进来,口授了一封信,签名交给了我。这样豪爽的个性,至今令我难忘。”

炒作纯为利,徘闻非真实。杨天石文观点鲜明,笔者亦深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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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俱来的美丽和魅力:桃花映面宋美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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