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光(1)(图)
我于一八八九年四月十六日晚上八时,出生在沃尔沃斯区的东街。此后不久,我们一家人就搬到了兰贝斯区圣乔治路的西广场。
据母亲说,当时我的生活是幸福的。我们的家境相当宽裕,一家人住了三间设备很优雅的屋子。
童年时有一件回忆得起的事:母亲每天晚上去剧院之前,总让我和雪尼睡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爱怜地给我们把被窝掖好,然后将我们嘱托给那个女仆。
我三岁半时,在我的那个小天地里,什么奇怪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既然比我大四岁的雪尼有本领变戏法,会把一块硬币吞下肚去,再从脖子后边取了出来,我就不甘示弱,也同样地把一枚半便士的硬币吞了下去,害得母亲只好去请医生。
每天夜里从戏院回到了家,母亲照例要留一些好吃的东西在桌上——一块那不勒斯式蛋糕,或者几粒糖果——让我和雪尼第二天早晨吃,讲好了要我们早晨别吵闹,因为她往往睡得很迟。
母亲是杂剧场的喜剧演员,那时年纪刚近三十,长得娇小玲珑,白皙的面孔,青紫色的眼睛,淡棕色的长发一直垂到了腰底下。
我和雪尼都崇拜母亲。虽然实际上她并不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但我们都觉得她美丽得像天仙一样。
多年以后,那些认识她的人还对我说,她当时娇艳可爱,有着一种迷人的风韵。
她常常很得意地把我们弟兄俩打扮得整整齐齐,星期日一块儿出去旅行,雪尼穿的是伊登中学学生装和长裤,我身上是一件蓝色天鹅绒上衣,配上一副蓝色手套。
每逢这种时候,我们总是沿着肯宁顿路漫步,一路上出足了风头。在那些日子里,伦敦的一切都是那样从容不迫。
动作的节拍是从容的;甚至那些马拉着有轨的车,沿威斯敏斯特桥路跑下去时,也踏着从容的步子,然后,到了桥边路尽头,在那旋转盘上,也从容不迫地拐过弯去。
记得在母亲走红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也住在威斯敏斯特桥路。那儿的人都显得欢欣而和蔼,街上都是一些吸引人的店铺、酒馆和音乐厅。
路拐角上对着桥的那家水果店里陈设得五光十色,铺子外面也都是排列得整整齐齐、堆得高高的水果:橘子、苹果、梨和香蕉,而这就跟河对面那座庄严灰暗的议会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这就是我童年时代的伦敦,这就是我情感渐萌、思路初开时的伦敦:记得那春光明媚的兰贝斯;记得那些琐微细碎的事情;记得怎样和母亲坐在公共马车顶层上,我试着去触那掠过去的紫丁香树枝;再有那些扔在有轨马车和公共马车站附近人行道上的车票,五颜六色:橘黄的,蓝的,粉红的,绿的;再有威斯敏斯特桥路拐角上那些脸色红润的卖花姑娘,她们正在做一些鲜艳的纽扣眼插花,灵巧的手指拨弄着闪亮的锡箔和颤巍巍的羊齿草;再有那些刚洒过水的玫瑰花,它们在润湿中散发着香味,勾起了我迷离恍惚的忧郁;再有那些令人感到抑郁寡欢的星期日,那些面色苍白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孩子,孩子走过威斯敏斯特桥上很小心地拿好了他们的玩具风车和彩色汽球;再有那些一便士的妈妈船,它们驶过桥底下时,怎样轻轻地把烟囱倒下来。
我相信,我的心灵就是在这一切琐事中成长的。再有我们家客厅里那些曾经影响了我情绪的东西:母亲的那幅和真人一般大小的蕾尔·格温画像,使我感到厌恶;我们家餐具架上的那些长颈水瓶,使我感到愁闷;那个圆形的小八音琴,它的珐琅面上绘了几个云雾中的天使,我看了又是欢喜又是迷惑。
我喜爱的却是那个用六便士从吉卜赛人那儿买来的玩具椅子,它使我体会到一种占有财物的特殊感觉。
我记忆中的一些不平凡的大事是:一次跟母亲一起去水族馆看杂耍,看到了
“她”,那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在熊熊烈火中伸出脑袋向人微笑,我们还花了六便士摸彩,母亲把我举到一个装满木屑的大桶口边,让我从里面摸一包意想不到的东西,结果包里是一只吹不出声音来的糖口哨,还有一只玩具红宝石胸针。
再有一次是去坎特伯雷杂剧场,我坐在一张红丝绒椅子上,看父亲表演……后来,天黑了,坐在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顶上,母亲把我裹在一条旅行毯里,车上还有她剧团里的一些朋友,我们的吹鼓手吹响了号角,和着马匹的得得蹄声和挽具的丁丁铃声,沿着肯宁顿路驶去,于是我就沉浸在他们的欢乐和嬉笑声中。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可能那已是事情发生后的一个月,也可能是几天以后,我突然觉出母亲的举动和外界的情形都不大对头。
那一天她整个上午都和一个女朋友在外面,回到家里时她是那么激动。
我正在地板上玩耍,意会到笼罩在我上空的气氛极度紧张,而我则好像是在井底下倾听什么似的。
母亲又是哭又是说什么,她一再提到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家伙——阿姆斯特朗说这呀,阿姆斯特朗说那呀,瞧阿姆斯特朗这个畜生!
看她那样异乎寻常地激动和紧张,于是我哭了,哭得很厉害,母亲只好抱起我来哄我。
又过了几年,我才知道那天下午是为了一件什么事情。原来母亲刚从法院回来,她告父亲不赡养他的孩子,可是官司打得不太顺利。
阿姆斯特朗是我父亲的律师。我不大知道自己有一个父亲,也不记得他曾经和我们在一起生活过。
他也是一位喜剧演员,为人安静,喜欢沉思,有着一双乌黑的眼睛。母亲说他长得像拿破仑。
他还有一条洪亮的嗓子,被公认为是一位优秀的艺人。甚至是在那个年代里,他也能挣到每星期四十镑的高薪。
毛病出在他嗜酒如命,据母亲说,就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俩离了婚。在那个年头里,歌舞剧演员要不喝酒,是一件难以做到的事情,因为所有的戏院里都卖酒,演员演完戏后,总要到戏馆附设的酒吧间和那些主顾们对饮。
有一些戏院,它们酒吧间赚的钱要比票房赚的还多。更有许多名角儿,他们之所以能拿到大量的薪酬,不但因为他们有演唱的才能,而且因为他们把大部分钱都花在戏馆的酒吧间里。
所以不少的艺人,都在酩酊中毁了他们的一生,而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因饮酒过度病故,死时刚三十七岁。母亲总是以幽默和愁怨的口气谈到有关他的事情。
他喝酒时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他大发雷霆,母亲就和几个朋友一起跑到了布赖顿去,父亲盛怒之下拍了一个电报:“你打算怎样?立即电复!”她的回电是:“打算跳舞、宴会、野餐,亲爱的!”母亲在姐妹二人中居长。
外祖父名叫查尔斯·希尔,出生于爱尔兰科克郡,是一个爱尔兰皮匠。
他面色红润,一头蓬松的白发,胡子长得有些像惠斯勒所画的卡莱尔。
风湿痛把他折磨得够苦,据他说,民族主义者起义的时候,他因为要躲避那些警察,睡在潮湿地上,结果就染上了这毛病。
最后他在伦敦落了户,在沃尔沃斯区的东街上靠修理皮鞋过日子。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