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17)

七、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17)

第419件:2月3日下午8时,3个日本兵在北平路闯进另一住宅,抢走金先生2元2角、胡先生2元5角、屠先生1元4角。

第427件:2月5日下午7时,两日本兵越墙偷入颐和路25号二层楼房,将该处男子全部集中,不准走动,并搜劫现金和其他用品。计有:袁君戒指1只,现洋10元;徐君现金15元,印有衔名的空白信纸;刘君现金1元3角;乐君现金1元。接着该日本兵到隔壁一家劫去现金千元。当时他们身穿大衣,腰挂手枪。(引自《史料》第379、384、386、388至394页)

通过上述极少数的案例,我们可以凄楚地看到,日本军在南京的抢劫不是单纯地抢劫,而是结合抢劫进行烧杀奸淫,市民被害之深的程度难以用笔墨叙说清楚。他们抢劫的范围极广,举凡粮食、衣物、用具、金钱、手表、首饰、器皿、古玩、书籍、字画等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在他们的抢劫之列。从时间上看,会攻南京的日本军已于1937年12月21日因暴行惨烈大部分调离南京,惟第16师团留驻南京,继续进行烧杀寻淫抢掠任务。所例举的案件都在12月21日之后,事实揭穿了作为第16师团参谋长中泽三夫的证言实属伪证,抵赖日本军的暴行。田中正明利用中泽的伪证,大加发挥,虚构中虚构,向世人扯了弥天大谎。

虚构之十二,利用松井得意忘形地观看南京的名胜古迹之机,制造假相,大大缩小日本军的暴行。

12月17日,在南京大屠杀正在全面展开的前提下,松井石根以华中方面军司令的身份来到中山门口,受到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和第10军司令官柳川的迎接,随即骑马检阅排列在路旁的日本兵,直至国民政府,又与海军长官长谷川会见,表示海陆两军胜利会师在中国政府所在地。随后举行升旗仪式,一面太阳旗在国民政府上空飘扬,用松井的话说,已经给予了抗日的南京政权以致命的打击,并发表谈话,声明在攻占南京城这个历史性的时刻,再次期望全支那朝野的反省,今后皇军的行动将永不后退。他威胁蒋介石要从速接受日本的条件,立即投降。第3天他以“胜利者”的姿态游览南京的名胜古迹。

田中引用松井12月19日的《阵中日志》说:“此日午后,率数名参谋登清凉山及北极阁,眺记南京城内外之情景。仍可见城内二、三处兵燹之迹,实感遗憾,然尚不属惊人之大火,城内概免兵燹之灾,亦充满安堵之气氛。”(《虚构》第174页,着重号系田中所加)本节中已阐明16至18日3天中被日本军集体大屠杀和分散屠杀掉近10万人;而此刻大火正遍及城里城外,由此可以看出松井面对事实说谎,《阵中日志》记的都是为洗刷自己的罪过和美化自己的无耻谰言,全属虚假,绝不可相信。

提到日本军的纵火破坏,我们马上就会联想到前面读过“半城大火冲天”的文字,令人胆寒,永远不能消失的印象。

对于日本军在南京纵火的暴行,外国目睹者有文字记载,从南京逃出的幸存者都以亲身经历揭露了日本军这方面的暴行,武汉的报纸也作了报道,延烧区域包括中华路、夫子庙、朱雀路、太平路、中正路、国府路、珠江路、陵园新村等地。这些报道只作了轮廓上的叙述,而《丁丑劫后里门见闻录》一书中记载得更加具体,而且真实可信:

城里被灾之区极广,繁华地方较重,除划难民区之区域外,无不受劫火这洗礼。其中幸免者,则中华门以西区域、近鼓楼之北门桥大街一带。受灾最重者,则由太平路经朱雀路,至夫子庙一带。中华门以东之门东地方,以日寇之先锋队系由通小火车这雨花门攻入,受灾亦巨。

……建康路全路被灾,旧坊口黑廊三山街左右,承恩寺寄望街等处、中华路自内桥至三山街口均毁。青年会、市民银行、绸布店、银楼,均烧毁。自三山街至中华门则隔两三家,即有瓦砾场一段、白下路被灾十余处。最大的中国银行亦毁。未开辟之长乐路,由定武桥至中华路一段全烬。首都法院之大建筑亦焉。由建康路至大行官,步行一次,如历荒墟……东望中山门,寂如鬼域。西行经中山东路,至新街口两旁,尚有余烬房屋,然已为随日寇继之日本商人修理改造,成为纯粹之日本商店。新街口以北之中山路,间有被灾者,其存留之公私大建筑,多为日寇军事机关占用。以南之中正路,除中央商场和大华大戏院被灾外,仅近白下路一段被焚。

一泓淮水依旧绿,两岸烧痕不断红。此余戊演(1938)夏返里仅第一次到夫子庙,所得之印象,自东牌楼起,迄大中桥止,巡视一周,其间屋宇被毁者约十之六七。有名建筑物,如大成殿、魁星亭、得月台、奇芳阁等,均付之炬。(《暴行》第200至201页)

该书所反映的是南京城里一部分日本军纵火的暴行,被烧得最惨的下关未曾提及。1946年南京军事法庭关于战犯谷寿夫案判决书中也曾提到有关日本军的纵火情景:

再日军锋镝所至,焚烧与屠杀常同时并施。我首都为其实行恐怖政策之对象,故焚烧之惨烈,亦无伦比。陷城之初,沿中华路迄下关江边,遍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成灰烬。我公私财产之损失,殆不可以数字计。中华门循相里房屋数十幢,均遭烧毁。居民何庆森、夏鸿贵、毕张氏等数百人,店舍成墟,栖息无所。中华门钓鱼巷、湖北路、长乐路、双闸镇各处居民,曾有年、常许氏、冯兆英等房屋数百幢,亦俱焚烧,荡然无存。至十二月二十日;复从事全城有计划之纵火暴行,市中心区之太平路火焰遍布,至夜未熄,且有消防设备,悉遭劫掠,市民有敢营救者,尽杀无赦。(《档案》第605至6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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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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