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后 记
当听说东北作家刘元举就其《西部生命》一书被抄袭上诉的事儿,我不免怀疑他能否打赢这场官司。时值三年之后,这场官司竟然赢了,且不说,刘元举获得的经济赔付多少,其结果仍出乎我的想象。并不是刘元举不该赢官司,实际上,我深知抄袭案的界定极难,即使你有
百分百的把握,也还会有其他一些说不清的原由,谁能预料最后的结果?
本案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抄袭,由此案件引发的相关问题及案件本身均具探讨价值,可以说,这是我策划本书的原始动机。换言之,这一案例的判定,或许标志着我国著作权保护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就抄袭来说,不仅普通百姓很难判断,业内人士也未免都能界定。不是有网友称:“抄你是抬举你,看得起你”吗?对这种观点,我不能苟同,也不想过多的指责,毕竟我国实施著作权法的时间尚短,人们对于著作权法的理解和接受仍存在着很大不同。要改变人们固有的观念,还有待于著作权法律法规的普及和进一步完善。我甚至还想:当初实施抄袭的人是否清楚抄袭和合理引用的区别呢?为此,我们把这个案例的过程和当事人的感受以及专家评述等如实地展现出来,我们希望通过本书以增进读者对著作权法规的了解,加强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希望通过本案揭示的问题引起业内人士对著作权案的关注和探讨。
感谢国家版权局的许超副司长,在赴外谈判期间仍腾出时间给予了支持,感谢新浪网副总编辑侯小强先生及千龙网记者部主任阿良先生的鼎力相助,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张恩和教授等各位作者的信任与支持。
正值本书出版之际,又获悉我的另一作者庄羽诉当红少年作家侵权案一审有了结果,判定对方剽窃成立……又一起侵权案的判定啊!
著作权维权道路尽管仍显艰难而漫长,但值得欣慰的是自我国实施著作权法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已经觉醒,著作权案的判定也越来越明朗起来。新世纪,中国法律的天空正在澄出一片蔚蓝。
戴东
200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