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血渍(2)

2.血渍(2)

当姨父抓紧清理公司的积案时,省委组织部曾两次找他,向他宣布了《关于朱汉雄问题的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两次报告都只字未提所谓“窃听案”和“现行反革命”的问题,却仍然在遣词造句上严格把关,不称朱汉雄为“同志”。第一次结论,说他“犯有严重错误,免予处分”。他拒绝签字,只是把眼睛瞪起来,问:“我有什么严重错误?”没有得到回答,他转身就走。第二次结论,把“犯有严重错误”改成了“犯有错误”,他再次把眼睛瞪起来,再次丢下一句话:“我有什么错误?”没有回答,他再次转身走人。他之所以走得那么匆忙,是因为公司里的冤假错案堆积如山。他又在一个女医生的档案里发现了一顶骇死人的大帽子:“特嫌”,即“特务嫌疑”,“帽子”底下却没有任何事实根据。需要他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离奇了。他已经没有兴趣在自己是“犯有严重错误”还是“犯有错误”,或者压根儿“没有错误”的问题上花费精力。

女医生对自己被内定为“特嫌”毫不知情,因而不会跑出来向他申诉。但他必须对一个普通公民做一次最起码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追查一下,定她“特嫌”的根据是什么?他看了档案,才知道这是向省公安厅打过报告的,属于“内部控制”。姨父又问,公安厅的根据是什么?下属说,公安厅的事情,我们查不了。姨父说,怎么查不了?那里也没有天王老子地王爷,“帽子”给人家戴了二十年,为什么不可以掀开帽子看一看?复查小组的同志带上公函去公安厅调来档案,他从档案中查出公司保卫科最早呈送公安厅的一个报告,说这个女医生出生于香港,解放初期从香港回内地读书,她从香港什么地方回来的、跟什么人一起回来的,都搞不清楚,需要审查。公安厅批复,同意审查。此后未作审查,也没法审查,就拖下来了,到了“四清”运动的档案里,她就变成了“特嫌”。多亏这是一位医术精湛、作风细致的“白衣天使”,没有发生过一丁点医疗事故,否则,就可能随时演绎出一个“反特破案”的曲折故事。姨父再一次感到震惊。他让人事部门立即写了报告,上报公安厅,由公安厅作出了撤销“特嫌”的决定。

公司的平反冤案工作,从“文化大革命”后期的1973年开始,到“文化大革命”后的1979年结束,其中经历了“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严重干扰,历时七年,终使二百六十多名蒙受冤屈的人全部得到了平反昭雪。被抓到监狱里的人接回来了,下放到粤北基层的人全部收回了,扣发工资的全部补发了。从上海分支机构里下放、流失的九十多个人却没有回来,因为上海市委发现了这是一批难得的人才,把他们留在上海远洋运输公司,成了那里的技术骨干。

姨父自己的平反问题却迟迟没有下文。自从他两次拒绝在审查结论上签字,已经过去了四五年,“四人帮”也被打倒三年了,标志着新的历史时期已经开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也开过了,组织部门却迟迟没有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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