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迁及遭受轰炸所受损失(23)
国立中央大学损失:
1941年10月29日,国立中央大学校长顾孟余呈文教育部,并附损失清册七本,统计了1940年8月两次被炸所受损失,“案查本校于去年8月2日及8月4日两次被敌机狂炸,损毁情形已经于8月29日及9月4日发电呈报在案,关于全校两次被炸之损失,当即分别从事调查,兹将已调查完竣者,先行开列于后,计房屋675800元,图书10万册7631元,材料62690元,车辆10万元,用具22051076元。物品52077元,以上共计121800876元”。
1941年8月中央大学连续遭两次轰炸,其被炸情形及损失为:
“兹查是日(28日)校区以内,共中炸弹23枚,计总办公处前着重磅炸弹1枚,屋顶全部震坏。化学馆航空系教室各着弹3枚,房屋全部炸毁。法学院、理学院、林学院办公室教室及建筑系教室均被波及,塌毁一部分;艺术系教室着弹2,屋顶门窗全部震坏。学生第四宿舍第六宿舍教职员饭厅及教职员第三宿舍各着1弹,屋顶门窗全部或一部被炸毁。开水房以及学生第二厨房各着弹2,房屋全部被炸毁。学生饭厅着1弹,屋顶门窗墙壁被炸一部分。第二教室、第十四教室各着1弹起火,全部焚毁。校门口着1弹,校传达室电灯房警卫室及材料室震坏。第二防空洞顶上及第二球场各着1弹,尚无损失。惟并屋瓦被震落者计算在内,则全校房屋已无一完整,多被震坏,当时估计约75万,现值1200万元,以上各项损失,合计现值约4000万元。”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国立中央大学电呈该校八二八被炸情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5,卷847。
“8月30日敌机袭渝,本校又遭轰炸,共着弹15枚:计警卫队储藏室、办公室、本校材料室、汽车房,共着燃烧弹3枚,起火燃烧,储藏室公物及材料,全部焚毁,损失甚重……图书馆、学生第四、第七宿舍、学生第一厨房、学生大饭厅,各着1弹,房屋炸毁或震坏一部分。工人厨房着1弹起火,幸即扑灭,教职员宿舍着弹2枚,房屋毁坏大半,教职员第三宿舍尚未修复,又落弹3枚,马路侧着1弹幸未炸发。”
1941年9月19日国立武汉大学校长王星拱呈报8月23日敌机轰炸损失:
“财产损失情形:查是日轰炸东山之敌机,共计九架,投掷燃烧弹及爆炸弹约百余枚;在本校及其切近周围区域,约有四五十枚,致月塘第一男生宿舍新建之楼房一栋,全被炸毁,经查原造价值约373625元,该宿舍其他部分屋顶之同被震毁者,估计原价约450元;又白塔街本校女生宿舍一部分被毁,并震坏门房及其他部分之屋顶,估计原价损失约270元;总计房屋损失共为原价445625元;该两处一切应用公物,如写字台、自习桌椅均被炸毁,原置价值约共4038元。其中住宿学生之书籍衣物,尽被炸毁,损失情形至为惨痛。惟详细数目,尚难作精确之估计,计损失较重者,女生有谢云清等9人,男生有石真球等34人。至各教职员因职务关系,与个人经济情形,不能遵令疏散移往乡间,仍散居城市各处者,此次被炸,所住房屋,或被焚烧,或被炸毁,书籍衣物之损失,亦极惨重,当经详细调查,计有倪德修等13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5,卷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