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1
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绛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它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给活着的人留下的只有遗憾——切肤的遗憾。
然而,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心酸,除了面对,我别无选择——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
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他在西单墙看到第一期《今天》,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还四处游说约来了许多他的朋友。那天,除了北岛,我谁也不认识,印象最深的是程玉和老周。我和程玉同在半步桥的北京看守所坐过牢,虽不是同案,但也算是难友,自然有一种同命相怜的缘分。老周使我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惟独下巴底下留着。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人太瘦,不好刮。有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我们经常在七十六号《今天》编辑部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他话少,使人感到深不可测。
那时大家都穷,没有钱下饭馆。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我骑车去七十六号路过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馆,饭馆的灯光昏暗,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儿把粮票凑到眼前,用大姆指一张一张捻着数。我觉得眼熟,刹了闸仔细看,原来是“老木头”,正用大家一两二两凑起来的粮票买烧饼。“老木头”是赵振开的外号,北岛是赵振开的笔名。老周去了常常买些切面,当时挂面是每斤二毛六,切面是每斤一毛五,省下一毛一再加一分钱,可以买三个一两一个的芝麻烧饼,买两个二两一个的大火烧。这笔账振开、芒克都不会算,但老周天生是个好当家,只要有葱花、香菜、香油,他做的热汤面总会让大家吃得笑逐颜开。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然后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或是坐在马路边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语,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七十六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家去聚会。来人不管是否相互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读名著。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的名字,并因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而对她崇拜备至。
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七十六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儿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儿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惟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时,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
就是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正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儿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过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生子,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他那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一个女孩儿的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