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3
他是这样一个人!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吗?我能够承受这样一个人吗?如果当年能够这样问自己,也许我们会成为世上最令人羡慕的朋友,不管我们是否恋爱是否结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希望所爱的男人既强悍深沉又温柔顺从。
一九八五年春节前夕,我们终于结婚了。没有房子,没有仪式,没有钱,甚至没通知各自的家庭。我们置办的惟一家当是两块五毛钱一把的特小号铝壶。在一个临时外出的朋友家里,我们用这把小水壶和一个五百瓦的电炉烧水做饭,度过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肠梗阻发作住进医院,但这并没妨碍我忘乎所以地认为,只要拥有他我便拥有一切。
两个月后他出院,我们住进了一间借来的小平房。虽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点儿,但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我们觉得很知足。
冬天,炉子上的水壶和窗纸的响声呼应着,水蒸气把玻璃画得斑斑点点。那时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得多,最冷时用湿手拉门上的铁把手会有被沾上的感觉。他回到家总是先摘下满是哈气的眼镜,一边擦一边念叨着,“还是家暖和!还是家好!”我们吃着炉台上烤的馒头片或烧饼,讲各自单位里发生的事情,谈论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追忆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赶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来访,他就像个孩子,一边顺口把“风雨故人来”的诗句改成“风雪故人来”,一边张罗着喝二锅头吃涮羊肉。他喜欢这种情调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这个对北京风俗一无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兴趣十足。夏天,他喜欢喝生啤酒。那时,北京的生啤酒不好买,我常常拿着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队。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别是朋友来了,喝不上生啤他会难受得坐立不安。
我们的小屋从不冷清,常有人不约而至,深夜十二点也有人来敲门。来得最多的是鄂复明,家里的力气活儿、技术活儿全由他一个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请,只要等着,不出三天他准会来。史铁生也是那时候的常客。房子小,没有沙发也没有扶手椅,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张折叠椅,铁生摇着车到门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进来。一个体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个体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况且他放疗烧伤后没有腰肌和腹肌,背起来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坚持亲自背才放心。后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让他能休息好,铁生写了一张条贴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来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客人看着表,坐到十五分钟便开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坚持,总是说:“那张条不是为你写的,踏实坐着。”于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来我是个反对喝酒的人。父亲在世时常喝酒,从我懂事起就听母亲叨唠和抱怨,所以我对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见。我曾经暗想,将来绝不找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当丈夫。他进入我们的家庭时,父亲已经病重,他多次为没有陪老人喝过酒而遗憾。他对我说:“不会喝酒的人无法体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变恶,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差不多被他说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
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儿。那个老头儿看起来没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一盘花生米。我们谁都知道对方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儿,他说:“这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来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他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从不一起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涩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一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则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块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的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不可收拾。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儿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们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评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蕻,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多岁的热情,加上四十岁的理性,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