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采药
张明远看着头顶的林婉城一脸嘚瑟,不由想捉弄她一番。他抱着林婉城故意摇晃起来,就像喝醉了酒站不稳随时要摔倒在地一样。
他本来打算让林婉城受惊尖叫,哭着求他停下来,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奚落她两句,寻常的大家闺秀不都是这样的吗?
谁知林婉城根本就不害怕,她伸手抓住张明远的肩膀,咬着牙就是不求饶。
张明远倒了一会儿乱,觉得这小丫头片子实在难缠,终于冷哼一声,不再搞怪了。
林婉城眼见张明远败下阵来,心情不由大好。一边举着药锄挖药,一边轻轻哼起歌来。她心里得意,精神上就不由放松了警惕,竟然哼的事“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张明远不由道:“咦——这是什么曲子,怪好听的,怎么从前没听过?”
林婉城闻言心头一颤,药锄脱手掉了下去,林婉城一个没注意,手指磕到山壁上,疼的她倒吸一口冷气。
张明远一抬头,看见林婉城捂着指头面容扭曲,他不由慌起来,赶忙将林婉城往地上一放,伸手抓住她受伤的手指,皱眉急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是猪吗?挖个药也能伤了手?”
林婉城气的鼓着腮帮子,一把将手抽回来:“我伤不伤手关你什么事?”
张明远有些无奈,暗骂自己蠢材,明明一句关心的话,也能让自己说成这样!他再次拉起林婉城的手,也不顾伤口上的泥,张嘴就将伤口放进嘴里吮吸起来。
林婉城皱眉低低叫了一声痛,张明远赶忙抬起头,紧张道:“痛吗?你要忍着点,我帮你把伤口上的血吸出来就会好的快一些。”
按照剧情发展,林婉城应该恶狠狠抽回手,骂一句“用不着你管”的,可是他看见张明远那一脸紧张的神色,心头一软,慢慢点了点头。
张明远给林婉城吸了残血,随手从自己衣服下摆上“刺啦”撕下一片布料,小心翼翼地将林婉城的伤口缠好。
林婉城看着他那身金贵的衣料,不由批评他道:“这么贵重的衣料,就被你随手撕下来当纱布使?真不是一般的败家?”
张明远不由抬头看她一眼,也道:“我自己的衣服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人管的着吗?”
林婉城看他心里对自己关心的要死,表面上却嘴硬的不肯说一句软话,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谢谢你!”
张明远一挑眉,不由心情大好:“谢倒不用了,倒是把刚刚那首曲子再唱来听听?权当是谢礼了!”
林婉城心里一揪,不由有些心虚。她弯腰将药锄和挖出来的白附子扔到药篓里,背上药篓就要离开。
张明远一把将药篓夺过来,一勾手就背到自己身上。讽刺道:“刚刚还说谢,却连一首歌也不肯唱,可见多么没诚意!”
林婉城挤兑他道:“你不是说再跟我说话就是小狗吗?乱咬人的小疯狗?”
张明远一抬手,指着她道:“你敢骂我是狗?不许跑!抓到你一定咬死你!”
林婉城尖叫一声,撒开腿就往前跑走了……
林婉城与张明远一路上吵吵闹闹,像两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张明远不再冷冰冰板着脸,一路上搞怪耍宝,跟平日里判若两人。
但是林婉城隐隐觉得,这样的张明远才是真实的,往常那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不过是他的伪装。就像是魔鬼鱼,恐怖的外表只是为了掩盖他那颗孤寂、善良的心。
日近正午,林婉城的药篓也快要装满,药单上的草药只剩下最后几种还没找到。
张明远落在身后,苦着一张脸道:“我饿了——我饿了——”
林婉城装作没听见,逛花园似的东瞅西看。张明远不由大声吼道:“我——饿——了——”
林婉城手里拿着一朵淡紫色的小花,她一回头,板着脸道:“叫什么叫!”
阳光之下,她一身草绿色的骑装,秀眉微蹙的样子实在可人,让张明远几乎有些移不开眼。
林婉城将手里的小花一甩,掐腰道:“喂,发什么呆?饿的连话都不会说了吗?药篓底下的小包袱里有干粮,自己拿着吃!”
张明远撇嘴道:“吃干粮有什么意思?咱们抓一只野鸡来烤着吃,如何?”
林婉城道:“要是你来烤我倒十分愿意!”
张明远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更衬的他阳光帅气:“我烤就我烤!”
林婉城心里冷笑:你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还会烤鸡?我倒要看看你能烤成什么样子!
张明远随手捡起块石头,瞄准了,十分随意的往远处一丢,一只拖着长尾的野鸡应声倒地。张明远回头冲林婉城一挑眉,好像在说:我厉不厉害?还不夸我两句?
林婉城不屑地一哼,转过头去不看他。
两人将野鸡捡回来,找一个开阔的河谷,张明远亲手将野鸡剥皮开膛收拾好,就架起火来烤。
林婉城打定了主意要看他的笑话,找一棵朝阳的大树,舒舒服服往树干上一靠,拿着一根长长的野鸡尾羽哼着小曲晒太阳。
本以为张明远一定会出洋相,将野鸡肉烤的乌漆抹黑,直到他拿着一只香气四溢、外焦里嫩的烤鸡得意洋洋走过来。
林婉城吃惊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想不到你这么心灵手巧。”
张明远得意地一勾唇角:“你以为我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纨绔子弟吗?”
林婉城故作惊疑:“怎么,你不是吗?”
张明远看着她那一副狡猾的模样,憋到几乎内伤:“我们当兵的,上了战场,什么事不都要自己做?”
“你是当兵的?当的什么兵?”
张明远面上一囧,自知说漏了嘴:“当兵就是当兵,兵还分许多种吗?”他怕林婉城纠缠,就赶忙撕下一个鸡腿递给她:“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婉城摆摆手:“不喜欢吃鸡腿,喜欢吃鸡脖儿。”
张明远将信将疑地把鸡脖儿撕下来给她,奇怪道:“从没见过有人不吃鸡腿吃鸡脖儿的。鸡脖儿有什么好吃的,加起来也没有二两肉,还全是骨头,啃也不好啃。”
林婉城将鸡脖儿接过来,张嘴咬了一口,鲜香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她仿佛又回到那个食不果腹的年代:“小时候家里穷,逢年过节才能吃一顿肉。可是家里人口又多,买不起什么好肉。父亲就想了个办法,买鸡脖儿。鸡脖儿上的肉少,但是它便宜又耐啃,一根鸡脖儿往往啃得没有一点咸味了才舍得扔……”
林婉城想起往事,眼睛不由湿润起来。她的童年虽然清贫,日子过的艰苦,但是一家人和和乐乐,再苦也没有什么……
张明远在一旁听着,不由暗暗皱起眉:婉城是林尚书的千金,自幼娇生惯养,日子怎么会清贫?莫非她……
张明远心里打鼓,面上却不动声色,他找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咬一口手里的鸡腿,随意问道:“看你的打扮和言谈举止都应该是大家闺秀,怎么会说自己家日子清贫呢?”
林婉城道:“我父亲是后来发迹的啊。后来他才做了官,我们的日子才又好起来。”反正你又不认识我,我想怎么说不可以?
张明远淡淡点头,等林婉城将鸡脖儿吃完,又将鸡腿递过去给她。
林婉城许是跟张明远渐渐熟了,在他面前一点也不晓得矜持。看着他手上油光光、水滑滑的大鸡腿,二话没说就接过来咬一口。
不得不说,张明远烤鸡的水平真是不错,肉香而不腻,咸淡适口,十分好吃。可林婉城毕竟是个女孩,鸡腿啃了一半就实在吃不下了。
张明远见她那副样子,不由好笑道:“吃不完就不要吃了!撑坏了可怎么好?”
林婉城道:“浪费粮食岂不是更糟?”
张明远伸手从林婉城手里把鸡腿夺过来,自顾自吃起来。
林婉城不由急道:“那是我吃过的啊!”
张明远无所谓道:“我知道,我不嫌弃你啊!是我捡你剩下的吃,又不是你捡我剩下的,左右吃亏的是我,你着什么急?”
林婉城气的咬牙,偏偏张明远的话却让人找不出一点毛病,这人真是个……无赖!
吃完了饭,两人稍作休整,就继续往山上走,林婉城还有几种草药要采。
两人又往前走了一段,忽然,林婉城眼前一亮:不远处的断崖下不正是一株石橄榄吗?
石橄榄是这药单上最后一味草药,只要将它采摘到手,自己就能通过考验,正式成为楚玄子的入室弟子了!
可是这石橄榄长在断崖下,该怎么样才能采摘到呢?林婉城想到了张明远。
“哎,你功夫怎么样?”
张明远一挑眉,这是有事相求吗?他随口道:“一般般吧。爬高上低这些粗浅的活还是不在话下的。”
林婉城顿时一喜,指着崖下的石橄榄道:“帮个忙,把它采回来呗?”
张明远低头一看,断崖下五尺之处确实长着一丛鲜嫩可爱的草。这点事对他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我若轻易答应你,岂不是太失身份了?
张明远勾唇一笑,一张帅脸透着一股子痞气:“你甜甜地叫我一声哥哥,我就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