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江城子 下厥
一
我在四方街那间竹筛做招牌的银行里,给阿盐的账户汇了三十万。
我给OK明开价二十八万,最后以二十三万成交。这个酒店是阿盐当初以十六万盘来的,赚了七万。我又从我逃亡的经费里,支出七万,凑个整数。
家里有人患病,钱总是有多一点好。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况且我还能挣钱呢。
我跟OK明说,好多人等着盘我这家店呢,二十三万给你算便宜你了,也算是犒劳你给我带口信。不过呢,你还得把你的假行僧啦、头盔啦驼包啦什么的,一应俱全,统统给我。反正你也不准备走了嘛。
谁说我……OK明刚想分辨,却给旁边的小娇捏了一下。小娇说,你什么?
小娇终于圆了她的酒吧老板娘之梦,现在的女孩子真是现实,无论是空姐还是女侍应。OK明则说自己有四年没拍拖了,答应小娇说会好好珍惜。
有家室的人,没有资格漂泊。幸好阿盐已经回了广州,不然我又怎么舍得离开在这里呢?
终于,在丽江停留了两个月之后,我顺着老衲指引的无形的轨迹,再次踏上潜逃之路,继续下一段的漂泊。
二
OK明身高跟我差不多,因此他的单车、头盔、手套什么的,我都能用。白天我在新城里练车技,晚上我让OK明给我讲骑行的注意事项,然后我便上路了。
那是早上六点,天色渐亮。酒吧里的人,老板OK明,老板娘小娇,厨师阿柱,侍应小莎,都站在路边给我饯行,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意思。
这时的我戴着墨镜,迪卡侬的头盔,手套,等等,完全是一个全副武装的骑行者。跟他们站在路旁扯淡了几十分钟,无非是要回来看我们,我们结婚要回来喝喜酒啊,之类废话。
小莎说,真的不过完年再走?
OK明说,路上小心。又说,江湖险恶啊。
我说,少废话,你行难道我不行?
这便是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了,然后我嗖地一声踩着单车冲了出去。
我知道众人还在背后看着我,就像是几道拖延我前进的绳索。
告别某一些相识的人,告别某一个喜爱的地方,总是有些悲伤。我不喜欢悲伤,因为那会让我心里不安。
三
于是,我想做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于是手脚一并用力,想要把前轮提起来,谁知道这一下,却差点把整辆车向后翻了过去――这是因为车后的驼包太重了,怕有30公斤。
之所以那么重,是因为驼包里除了我自己换洗衣物、随身细软,还有从OK明那继承来的全副身家。其中包括相机,补胎工具,睡袋,GPS,还有以防GPS遭遇不测而准备的地图。
出发之前,我看了一下地图,从丽江到桂林,走国道,大概2200公里。虽然老衲托OK明带给我的口信,只是让我去广西,而没有说广西哪里。不过嘛,广西在我心目中就等于桂林,小学课本说了,桂林山水甲天下嘛。
我看着车把上的测速器,脚下发力,把速度提到了25公里。照OK明说的,每天骑200公里,两星期就到桂林啦。
四
一星期前的那个下午,我们围着OK明,坐在阳台,听他讲拉萨遇上怪老头的奇遇。
显然,对于OK明来讲,一群人围在旁边,用期待的眼神等待他发言,是很罕见的事情,于是OK明有些受宠若惊,表达得越发词不达意。
我让他喝口茶,慢慢讲。
OK明的说法是这样子的:
骑车到了拉萨市区以后,我住进了八角街附近的旅店,把单车也寄放在那里,每天到处去玩。
这一天我来到哲蚌寺,这个寺在拉萨市郊,要搭小巴过去。小巴上面有很多喇嘛,坐我前排的年轻喇嘛,路上接了个电话,那手机是诺基亚N95,可贵了。你们知道吗,我听说,那些喇嘛很多白天读经,晚上穿西装去酒吧玩的……
啊!OK明惨叫,因为小娇捏了他一下,其他人也纷纷抗议他的离题万里。
五
OK明继续说:
然后我就到了哲蚌寺,这里门票很贵的,不过布达拉宫的门票更贵……好了不说了。然后,我就遇见那个死老坑,就是死老头,也就是老板说的那个老衲了。他穿一件发黄的白衬衣,黑西裤,白皮鞋,站在一处斜坡上。
他一见我就莫名其妙地笑,说我跟他有缘,让我请他喝酒,我问他凭什么,他说他能算命。我其实挺相信命运这一套的,缘分天注定啦,不可不信缘啦,宿命因缘啦,多浪漫……
啊!好疼,好了我说正题,别捏我了。
然乎呢他就给我算命了,他说我今年红鸾星动,我那时不信,现在信了。还说了一些杂七杂八的,有些准有些不准吧。最后他跟我说,一个月后我会遇见一个人,姓宋,喜欢穿白色衣服,很瘦,这都没什么。最神奇的是,他说这个人,会请我喝啤酒,然后在我面前唱《如果你知我苦衷》。死老坑,不,活神仙说,如果我遇见了这个人,就让他去广西。
他说,在那里,有一切的谜底。
六
我问,然后呢?
OK明说,然后他哄得我挺开心的,我就请他去一家四川人开的饭店喝酒。在高原可不能喝太多酒啊,很容易出问题的。他还教我怎么样空手开酒瓶盖……然后就没再见过他了。
OK明补充道,早知道他那么神,就让他帮我算下福彩号码了。
小莎一脸不可思议,说,这个活神仙,算得可准了,除了老板姓唐之外,其他都对嘛。
我默默无语。在丽江呆的这两个月,老衲差不多被我完全放下了。可是,一下子的,断了的线索全部接起来了。见字如晤,速来丽江;广西有我要的谜底……
无论如何,广西是非去不可了。
我问OK明,广西那么大,有没有说是广西哪里?
OK明把眼珠移到眼眶左上角,想了想说,有。
然后又说,但是,我忘了。哈哈……呃,你不要这样瞪我,挺吓人的……
七
早上起来时,发现窗外的太阳很大。刚想下地洗漱,发现大腿肌肉又酸又痛,膝盖则脆弱得像要裂开,差点挪不动了。
昨天早上从丽江出发,顺着214国道骑行,下午五点到了江尾镇,然后就再也踩不动了,于是在镇上找间旅店住了下来。我原以为,有了之前地狱减肥那段经历,一天骑行个200公里不在话下;现在我只能这样认为,跑步跟骑单车,用的不是不同的肌肉群。
现在想起来,OK明虽然智力不怎么样,体力倒是超绝,不然怎么能从四川踩到拉萨,又踩回丽江。
随便吃了点早餐后,我坐在店门口,狠狠地往小腿上搽太阳油。
OK明教我,要把防晒油涂在脖子后面,耳根,等等地方,要涂得均匀。但是他忘了告诉我,小腿的两块肌肉也要涂上。
踩单车时,小腿外侧的两块肌肉,在用力时会向外突出,超出大腿的遮盖范围,直接暴露在紫外线下。所以,昨天晚上我发现,腿上有两个倒水滴形状的红色,又辣又痒。
搽完防晒油,我看看手表,才九点半。这个时候,丽江酒吧里的人才刚睡醒吧,我却要狠狠地上路了。
出发前,再看看车把上的西格玛测速器,按下按钮,上面显示出,总里程为115公里。也就是说,昨天我才踩了110公里左右,是原定计划的200公里的一半。
这样的话,年前是赶不到广西了。我心里想着,腿上加了力,单车飞速地在214国道上飞驰。
我口里唱着,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像是给我,喔,赞扬。
八
从江尾镇到大理这一段,国道基本是沿着洱海西岸,从北向南地铺展。
此时头上的天很蓝,我左手边的一大片洱海,却比天更蓝。单车轮飞转,我身体劳累,心中却轻松无比。
骑着单车在国道上飞跑,烦恼似乎都被抛在车轮后面;这种感觉像风一样自由。当你愤怒地把坡位推到N档,焦急地等待着前上方的红灯变绿,你绝对不能相信,世上竟然有骑单车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
此刻耳边没有引擎声,只有低吟的风,还有单车轮与路面的窃窃私语。
看着国道上迎面而来的各类型汽车,我不会因为那是一辆宝马而心生妒忌;我驾驭着我的单车,远比你困在一个铁盒里,更天然,更自由,更不辜负大自然的良辰美景。
我与我胯下的单车,就这样在国道上飞跑。
世界仿佛永远是这样子的,风的后面是风,道路的前面是道路,天空的上方,永远是天空。
九
出发前在丽江,按照OK明的预测,我两星期可以到桂林,其实我只用了十二天。
倒不是我骑得比他预计的还快,只是我八天后到了昆明时,再也受不了单车旅行――虽然我的心灵喜欢骑单车,但是我的肌肉不喜欢,大腿内侧不喜欢,我跑步落下病根的膝盖,尤其不喜欢。
我找到一间货运站,把单车、驼包、睡袋等等一干辎重物品,全部打包好,货运回丽江给OK明。至于他的GPS等先进仪器,则揣进我的旅行袋里。
走出货运站后,我摸着生痛的大腿内侧,心想,OK明至少在骑单车这方面,比我OK多了。然后我又不无促狭地想,单车还给你,骑吧,骑多点,看会不会得绣球风,甚至像环法自行车赛的那个冠军一样,睾丸癌,哈哈……
这样自我安慰一番,得到了精神上的胜利后,我背着旅行袋,再一次来到昆明客运站,登上前往南宁的客车,再转车到桂林阳朔。
十
出了阳朔车站,环顾四周,心里颇为茫然,不知道老衲本要我去广西的何处,不知道来此地到底是对是错,心里又颇有些怪OK明。不过想想算了,既然老衲是活神仙,他总会找到我的。
这样想着,便信马由缰地在阳朔乱逛,傍晚时在西街附近的旅馆入住。此时国庆已过,春节未到,正是旅游淡季,所以有大把的空房。
晚上,躺在又一张陌生的床上,回想往事,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一路顺着老衲的指引,从西安到昆明,昆明到丽江,现在又来到阳朔。
到底,老衲要把我带到哪里?老衲想要告诉我的谜底,又与什么有关呢?
这样毫无头绪地想了半个小时,旅途的疲倦袭来,便睡着了。
十一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此话说的一定是春夏两季的山水;而我到阳朔时,已经是秋末冬初,山依然,而漓江已经几近断流,浮不起一条稍大些的船。
第二天早上,我溯漓江而上,沿途景观颇乏善可陈,于是走了一个小时不到便折返,回西街找个桌子,要一杯咖啡,读书。
西街是整个阳朔的亮点,以其酒吧跟食肆闻名,比如说什么没有早餐,什么芝士蛋糕,烤鸡。西街上跟酒吧同样多的,是数量巨大的外国人,所以在此处你会有到了国外的错觉。
然而,我作为半个月前的丽江古城的酒吧老板,显然对此缺乏兴趣。
我坐在临街的窗口旁,看着眼前的咖啡,西街上来来去去的情侣,一切都与丽江那么地相似,连旅人的对白似乎也一无二致。我手中的,仍是那本没读完的寻找无双。
只是,在晚饭前,就算我能找到一个温暖的阳台,我又能把诗读给谁听呢?
离别那天丽江的阳台上,阿盐说爱我,我故意忘记回应。
在离别的机场旅客通道旁,我们以吻道别;有些吻是为了记取,另外的则是为了忘记。
我需要她忘记我。
我只是个逃犯,我不能给她幸福。
但是此时,如果我有手机的话,我会不顾一切地发一条短信,跟阿盐说:我爱你。
幸好,我没有手机。
十
读大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师姐,她的理想是环游世界,拍许多出色的照片,然后有朝一日,这些照片可以刊在一本封面有个黄色方框的杂志里。我也曾经有一个理想,前半部分与师姐相同,后半部分则略有差别:她要用镜头记录美景,我则想用舌头记录美食。
是的,我曾经的伟大理想,就是做一个永远走在路上的老饕,像蔡澜那个样子。
所以,当在阳朔的第三天早上,我听旅店老板说,最地道的米粉,其实是某处的马肉米粉时,立刻食指大动,跃跃欲试。
按图索骥地找到了这件马肉米粉店,它灰溜溜得地蹲在居民区里,颇符合“最地道的美食都隐藏在旮旯里”这个定理。
正宗的马肉米粉,是没有汤的;所以,正宗的老饕,也是不需要用汤匙的,用筷子就够了。面前这一碗马肉米粉,马肉美味得诡异,米粉爽滑,我自己加的一大把芫荽、酸豆角之类,也和谐共处,颇为惹味。
吃完米粉,我在街上找了间租单车的小店,交押金,骑走了一辆烂单车。当骑着这辆除了铃铛哪儿都不响的单车,听着它在脚下吱呀吱呀地呻吟时,我不禁非常想念本来属于OK明,后来属于我,最后还是属于OK明的那辆单车,假行僧。
骑车到月亮山游玩了一会,想起OK明给我的相机还一直没用,特意掏出来随便拍了两张。没想到把照片像素调得太大,一会儿就满了,于是换上备用的储存卡,继续拍。
十一
在月亮山吃了内容主要为窑鸡的晚餐后,骑单车回了西街的旅店,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洗完澡后,我仰躺在床上,看今天拍的照片。先看了之前拍的那些,然后重新换上备用的储存卡,继续看。我的摄影技术非常一般化,拍出来的东西简直惨不忍睹。
翻着翻着,到最后是几张OK明忘了删掉的照片。这家伙的智力真是……也好,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艳照,当然了,男主角的我不看,要有女主角才行。
前面几张是他在川藏路上的,OK明傻兮兮的在某个界碑,某个隧道口留影,摆出到此一游的愚蠢姿势。
之后的应该是他辞职前拍的,其中有一张是大合影,应该是同事吧。最后一排有个模糊的人影,高瘦,留长发,长胡子,我好像曾经见过……想不起了。
我打个哈欠,手指继续按动按钮,向下翻去。
最后的一张照片,却让我如雷贯顶,睡意全无。
十二
在这张照片里,是一个长方形的房间。
画面中,最左边靠墙是一个书架,最右边则是一张凌乱的床。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投射在地板上。
有一个与我一样身高的男人,向隅而立,站在书架前。他低着头,抬起右手,正要翻动书的一页。
这个画面我无比熟悉,却恍若隔世。
这就是我半年前,在珠海的酒吧女郎,唐师的房间里,先验地预感到的画面――分毫不爽。
当时的我,从书架上取下一册马桥词典,正想要结识这个房间的前一任房客;而我的身后,唐师正在醒来。
于是,在半年过后,在我漂泊了半个西部之后,故事走到这里,又回到了它刚开始的地方。
十三
之前我一直以为,在我逃亡路上一串莫名其妙的经历里,老衲是一个谜题,或者老衲是解谜的钥匙。
如今,在初冬断流的漓江旁,一个小小的旅社里,我恍然梦醒:
原来,真正的谜是我自己,真正的钥匙,同样是我自己。
半年以来,我一直无知无觉地乘坐在一列火车上,它顺着注定的轨道,缓缓前行。老衲不过是铁轨旁的路标,启发乘客,但完全无碍于列车前行的轨迹。
我想起从广州到西安的火车上,老衲对我说过,所有的缘起,都有其意义。只是现在的我无从得知,那么多的缘起,到底会把我指向哪里。
万分庆幸的是,我不是OK明那种听过就忘的猪脑子,我清楚记得,半年前地下购物广场的茶餐厅里,唐师给无缘无故给我讲了个不靠谱的故事,那个故事,所发生的地点,也就是我下一站要去的地方。
广西省,大新县,雷平镇。
十四
我把一件白衬衣,还有丽江的白色土布外套,都收进旅行袋里。
我看着浴室镜子里的男人,他身材瘦削,穿白衬衣,戴一个金属牌子。半年前唐师故事里的主角,便是这样一个风尘仆仆的旅者。
宋叔叔。
原来,早在我上路之前,所有的一切已经注定好了。我所做的,不过是在一双无形的大手操纵下,一步步地重蹈覆辙,按照那个超验的故事,重演宿命中必然发生的一切。
我不知道在雷平镇,有什么事情在等待着我,是一个愿意与我私奔的美丽老师,亦或是惨死在山洞里的悲惨命运?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去那里。
这种感觉如此绝对,以致于让我怀疑,这到底是我自己的意愿,亦或是由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所决定。
十五
客车到了大新县城,当我走出车门,踏上此地的第一秒,便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感觉从心头飘过,我刚想抓住它,它却从从容容地溜走了。
我心里怅然若失,无法分辨之所以有这种熟悉感,是由于这里跟我童年居住的粤东县城相似,亦或是在我的前生,我真的来过这里。
漫步在县城街头,我总在想,当年的宋叔叔,有没有踏上我脚下的这块地砖。
时间已近傍晚,我无意识地乱走,来到了交易场旁。这里有一个老婆婆在卖一种炒guan肠,此处的方言成为“龙”,有黑白两种。
老婆婆先说了句当地土话,我听不懂,幸好她用我能明白的白话,重复了一遍。我买了两块钱的龙,老婆婆看我的眼神,分明是在说,年轻人,我以前见过你。
站在街边享用完我的晚餐后,我在附近找了个旅店住下。仍然要了206房,只是这次,墙上没有留给我的任何预言,或者指引。
十六
如今,我坐在从县城开往雷平的客车上,车里除了从县城回来的镇民,还有从珠三角等地回来过年的打工者。
此时已是农历十二月。
我关掉IPOD,听这些兴高采烈的回乡者,叙说珠三角的一切趣事,以及一切的不公平。深圳,珠海,广州,这些词汇从他们嘴里毫不吝啬地流出,这些我曾经无比熟悉的城市,现在听起来却像是从未到过的远方。
窗外是大片大片的甘蔗,无比陌生,无比熟悉,这两种南辕北辙的感觉,融洽地共存于我心中。
我来过这里吗?我没有来过这里吗?
乘车不够半个小时,我便来到了唐师所说的雷平镇。
正如她所说,这是一个边陲小镇;按照她的说法,十几二十年前,此地曾发生过一场骇人听闻的私奔惨案。
今年的冬天颇有些用心险恶,即使是这亚热带的小城,也颇有些寒意。
下车时风很大,我从旅行袋里翻出OK明留给我的鸭舌帽,戴在头上,然后背起陪我漂泊了半年多的旅行袋,向镇里走去。
十七
我站在雷平镇招待所二楼,望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
其中有一些人,衣着颜色暗淡,表情安然,那是常年居住在镇上的居民;另外的那些,穿着某一个品牌打折时购下的鲜艳衣服,脸上带着主动而且夸张的笑意,这些便是回来过年的外出者。
我的目光主要就落在这样的还乡者身上,尤其是其中的女性。她们不畏越来越浓的寒意,穿着显露身材的衣裙,披挂着在深圳称为俗在此地却是洋气的衣服。
不知道我这样认真地寻找,是否能找到唐师的身影?
按我的推测,跟街上那些回乡者一样,唐师应该也会老家地过年。前两天我在每条大街小巷梭巡,却从来没有到她。我心里焦虑的是,会不会其实已经我见到了她,但是我们都认不出对方,就此擦肩而过。
她只不过是,半年前跟我在酒后度过一夜的女人,如此而已。
十八
站在太平街上的镇政府前,我想,如果我是一个前来查案的公安干警,那么我可以雄赳赳气昂昂地入内,要求查阅本镇所有人口信息。
只可惜,我是一个逃犯。
我只能靠自己,来寻找一切蛛丝马迹。
首先,我去了唐师所说的雷平镇中心小学。此时已是寒假,学校大门紧闭。而且学校外,并没有唐师所说的小卖店,不知道是被拆了,或者说本来就是她的杜撰。
然后,我装作不经意的,跟招待所服务员,小吃店老板等等,打听是否认识一个名叫唐师的女孩子。但是每次当我说出“唐师”这个名字时,他们都表示不知道,并且不约而同地对我这个外乡客,流露出一种讳莫如深的戒心。
我想,二十年前宋叔叔初来乍到时,所遭遇的也就是我这种状况吧。
回忆唐师所说的故事,宋叔叔游荡了半个月后,便盘下中心小学门口的小店,但是现在我没办法照猫画虎,首先小学门口已没有小店,其次我也不愿做个跟柴米油盐、阿姨小孩打打交道的小店老板。
还有,虽然来到雷平镇来,我总给自己打气,生又何欢,死又何哀,但是心里当然不愿意重蹈宋叔叔覆辙,像他那样恐怖地死于非命;所以,有意无意的,我总希望改变故事的过程与结局。
只是谁能知道,每一次竭力的挣扎,不过是在宿命的流沙里陷得更深而已。
十九
接下来,我打起精神,在雷平镇上逛了数日,想要找一个工作岗位,或者一间即将转让的店铺,总之,是一个可以让我长久留在此处,而不引起别人怀疑的理由。
第四天下午,当我走到黑水河西岸的河沿小学时,门卫室窗口上的黑板吸引了我。急聘五年级语文老师,待遇面议,上面是这样说的。
这天之前,我从未想过当老师,就像我一年前从未想过要当逃犯。我想,自己对文学虽是是七窍通了六窍,但当个小学老师,做孩子王,还是绰绰有余的。这样想着,我便走向了门卫室。
门卫室的老伯正在打瞌睡,我敲了一分钟窗户,他才醒过来。我跟他说明来意,他看着我楞了几分钟,最后才说我运气真好,因为明天早上八点,便是最后一次面试了。
第二天早上,我穿上白衬衣黑西裤,戴上昨晚特意买的平光镜,总之,把自己打扮得很小学老师。然后,在走去河沿小学的路上,我一直酝酿着,装作一个有过三年深圳民办小学老师经验的我,面试时会说些什么。
来到河沿小学,门卫老伯在我前面一瘸一拐地带路,引我走早了一楼走廊尽头的校长办公室。
老伯说,里面正有个人在面试,你稍等一会吧。
廿十
在校长室外枯等了十多分钟,终于吱呀一声门响,一个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的面试者走了出来。我整理了一下衣领,然后跨入了昏暗的校长室。
办公桌后坐着一个脸色和蔼,一头花白的中年人,想必就是门卫老伯所说的胡校长了。他欠起身来与我握手,我赶忙迎上去,与其热烈地寒暄了一番。
胡校长先是狐疑地盯着我,问道,唐老师,你多大年纪了?
又问,你真的在深圳当过三年老师?
我遂把昨晚编好的说辞,面不改色地扯了出来。我断定我所编的谎,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因为胡校长脸上的怀疑渐渐散去了。
胡校长说,我们学校,这次之所以那么急地招聘老师,是因为原来教五年级的老王老师,春节过完就要到广州儿子家,去享清福了。本来说好下学期来接岗的小徐老师,前几天却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在深圳找了个民办小学,所以就不回老家这边来了。
胡校长意味深长地补充道,说实在的,我们这边的待遇可比不上广州深圳,如果你没有长期留在这里的打算,又或者缺乏教书育人的信念,那么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我说,我的女朋友是家里独女,家住大新县城,她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一定要我入赘,所以这次我到大新,就没有打算要离开。
廿一
接着问答了几分钟后,我走到窗口的小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字,一笔一画地写白居易的琵琶行。写到似诉平生不得意这句时,胡校长说可以了,然后让我回去等消息。
从他告别时有力的握手,以及眼神中的认可,我知道自己获得了这份工作。
走出校长室时我想,一个月后,我便是几十个纯真孩童口中的唐老师了。人类灵魂工程师,想起这个已经多年无人提起的称号,不禁莞尔一笑。
门卫的老伯看见我嘴上的笑,便迎上来说,恭喜唐老师,大家是一家人了,以后叫我老黄就可以啦。
我笑道,黄伯,以后多关照。
廿二
腊月廿一扫上,我按照胡校长留给我的号码,打电话去询问结果。他在电话中祝贺我,希望我能用寒假的时间调整好心态,开学后便融入河沿小学这个大家庭。
电话的最后,胡校长说,这两天就可以搬到教师宿舍去住了。我口中道谢,心里也颇为安慰,这样一来,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雷平镇了。
下午从招待所结帐后,我背着旅行袋走到河沿小学,找陈伯拿了宿舍钥匙,然后便上了教师宿舍五楼。打开504房间时,一股呛人的霉味袭来,这里门窗紧闭,看来是长久没有住人了。
我到太平东市场上买了扫帚拖把一应清洁工具,还有一些床垫之类,自己分几次背回了宿舍,然后又在校门口的小店买了洗衣粉洗洁精。这样的场面跟半年前我在西安临潼时,颇有些相似,让我不禁有些感叹。
虽然未到年廿七廿八洗邋遢的时候,不过想要在这里住下,不打扫是肯定不行了。我打开所有门窗,戴上橡胶手套,准备在504房里来一番改天换地的大扫除。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廿三
我独自一人把地板拖了三次,门窗都擦了个干净,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了。
然后,我开始收拾屋里的家具。那张双人铁架床还挺结实,客厅的玻璃茶几也能用,不过卧室的写字台就得处理掉了,漆掉光了不说,还被白蚁蛀得只剩个风吹就倒的架子。
我把写字台的柜子一个个抽出来,以防等会搬动时砸伤了脚。我抽出上面的抽屉,用力过猛,里面的白蚁残渣飞舞起来,我赶忙向后退了两步。然后,抽下面的抽屉时,心里就留了神,慢慢地往外抽。
嗯?怎么这个下抽屉看上去就有点不对劲,好像短了些。我拿起脚边的上抽屉对比一下,还真的是。抽屉的侧板的尽头,有锯过的痕迹,而且和顶板并不那么严丝合缝,像是由不懂木工的人加工而成。
莫非是里面藏了什么东西?我往写字台内壁看去,幽暗的光线里,真的隐藏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犹豫了一下,好奇心战胜了谨慎,我于是跪在地上,伸出右手向里面摸去;由于戴着橡胶手套,感觉不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是用胶纸粘在那里的,而且还挺沉。
廿四
拿出来一看,是个轮廓诡异的牛皮纸包,外面用透明胶封得水泄不通。我拿来剪刀,一边拆一边暗忖,这不会有又是老衲留给我的吧。待解开一看,赫然是一个硬皮日记本,几个早已无味的樟脑球。除此之外,还有一块石头。
不,不是一块,而是半截石头。
这半截石头,外表呈黄色,与普通鹅卵石一无二致,唯一不同之处,是截面的边缘,有着一层薄薄的绿色。还有,上面似乎用小楷,写着几句诗。
这半截石头,与我旅行袋里,昆明的金老伯给我的那半块玉石,一模一样。四个月前,金老伯告诉我,这叫做黄沙皮。
我按捺住越跳越凶的心脏,颤抖着双手,把它拿到窗缝的一缕夕阳下,细细辨认。果然,上面写着下半厥的江城子,苏轼。
我不由自主如鬼神附体,用喉咙里挤出来的发颤的声音,念道: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廿五
我从旅行袋里翻出另一块黄沙皮,与刚发现的这块拼合在一起,毫无意外地,它们严丝合缝,数十年前被人从矿场里挖掘出来时,想必就是我手中这个样子。
是什么样的力量,能让我在事隔半年之后,得到了这故事中的另一块石头?又是什么力量,令我在距昆明两千里外的边陲小镇,把两个毫不相关的故事,拼成如手中的石头般严丝合缝的一体?
此时,我不由得想起一个月前,我请OK明在饮酒吧喝了半打生力,之后他所发表的高论。
当时我对他的理论嗤之以鼻。
OK明说,在此亿亿亿亿万年前,宇宙还未大爆炸,那时候它是一个奇点,一个太初火球;在沿着既定的轨道,演变了亿亿亿亿万年之后,宇宙最终坍塌,变回一个太初火球。在无限长的时间里,宇宙便重复着这个爆炸、坍塌,再爆炸,再坍塌的过程。
无数次。
廿六
而每一个粒子,当它紧缩在太初火球内时,便注定了其以后亿亿亿亿万年里,无微不至的所有轨迹。而且,每一次爆炸彤塌的过程里,这个粒子都重复着所有的轨迹。
也就是说,所有的粒子,构成这个世界,构成你本身的粒子,都沿着既定的轨迹,重复,重复,再重复。
无数次。
所以,在无限长无限重复的时间里,被屠杀的将无数次地被屠杀,而相遇的,也将无数次地相遇。
这样的说法往往让人不安,并感到难以接受。因为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所谓人的自由意志,也不过是幻觉而已。你以为这是你自己想去做的事情,其实是由于构成你身体的亿亿亿亿万个粒子,都注定要协力去完成此事。如此而已。
当时我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收回这剩下的半打生力,你喝手中的那瓶便好了,反正接下来你会无数次地喝到。
OK明慌忙站起身来,护住桌上的半打生力,道,别,我乱讲的。
他又补充道,我说的话你都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