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饮酒 其五
一
汽车未达丽江,先到大理。
车子停在大理古城内,一个地面铺着鹅卵石的广场,我于是走下来随便逛逛。
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风花雪月,所以这里就有了大理段氏,痴情儿子段誉,多情老子段正淳。
许巍一定没来过大理,才会把洱海当成了真正的海,以为上面还有点点白帆。我大学里有个西安兄弟,姓张名宇,绰号章鱼;他曾大言不惭地说与许巍做过邻居。我跟他说起这事,章鱼立刻来了精神,说他曾就这句歌词与许巍深刻探讨过。
“许巍递给我一支烟”,章鱼说,然后,许巍承认,他确实没去过大理。那首脍炙人口的歌,是他半夜福至心灵,从床上爬起来,想当然地一挥而就的。
汽车在大理古城只停留了短短十几分钟,吞吐了一些乘客,便重新启动了。于是,我跟许巍一样没有见到大理的洱海,便重新上车,奔赴丽江。
二
丽江古城里十月份的阳光,应该是地球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走在石板路上,这样的阳光下,即使是我这样一个心怀鬼胎的在逃犯,也愿意用更加愉快的语气,来描绘此地。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想的,反正对于我而言,太过美好的东西,总会让我心存畏惧。所以那一天下了汽车之后,我只是在大研古城里逛了一圈,然后走出古城外,投宿在新城的一栋无甚特色的旅馆里。
丽江的夜晚似乎比昆明的还更为舒适,这样的夜晚里,我宁愿站在旅馆的窗口,眺望万古楼的灯火,先用形而上的想象,而不是形而下的眼睛和脚步,来感受丽江的美好。
IPOD里播放的理所当然是那首温暖,我爱丽江夜晚,熊熊的篝火,我们歌唱跳舞,快乐简单。
三
我的空姐女友,伊莎贝,曾经多次跟我说过,要一起来丽江旅游。但是由于我们的假期难以磨合,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成行,看起来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我跟伊莎贝在选择出游的交通工具上的分歧,也属于众多其它原因中的一种。自从与伊莎贝确定关系后,我的恐机症反而越演越烈,到了后来,我已经完全丧失了坐飞机的勇气,每次出行都改乘火车。
伊莎贝抱怨说,早知道你那么窝囊,那时就不留电话号码给你了。
我回应说,我的窝囊,你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知道了呀。
的确,在与伊莎贝的初次见面中,我就是一个在头等舱中手足无措,神情紧张的恐机症患者。
四
我三叔认为,应该借搭飞机的机会,多认识些成功人士,开拓眼界、为公司培养潜在客户之余,或许还能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既然有人愿意报销我的头等舱机票,我当然乐得坐得宽些,吃得好些,更重要的是,看空姐笑得多些。
而且,正如三叔所说,我的确有了些意外的收获。
2005年秋天,由于三叔在上海筹备开一个分公司,所以我常打飞的,往返于上海与深圳之间,协助三叔的工作。那时候的我,恐机症还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在飞机起落时会特别紧张,双手死抓住座椅扶手,双眼紧闭,或者神经质地一直睁开。
每班级的空乘人员都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我跟头等舱里的几个空姐都混了个脸熟。但是跟伊莎贝真正意义上的交往,还是从一场剧烈气流开始。
五
那是秋天的一个周末,从深圳机场起飞时,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正因为如此,当飞机突然摇晃起来,机长的声音从喇叭里传出,告诉各位乘客前方遇上强气流,请系好安全带时,我的心里比平时更加恐惧起来。
飞机在气流中颠簸,我闭上眼睛,感受那种完全无能为力的恐惧。这种恐惧对于我而言,并不是第一次,只是这次来得更猛烈而已。好死不死的,这时候,我抑制不住地想起了上星期看的剧集《LOST》。我脑海中浮现出剧集里的飞机,如何断成两截,乘客如何惊慌失措,机舱内的物体又如何被强大的气流所席卷而去……
然后,我想起了那些紧紧地绑在座椅上,摔进海里的遇难者,被打捞上来时,脸上还带着临死前的惊恐。我一口气卡在喉咙里,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缺氧……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再也承受不住了,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
六
这时,我感觉到有人用手指肚,轻轻地舒展开我紧皱的眉头,就像小时候半夜做噩梦,妈妈对我做的那样。
然后,一个让人非常信服的声音,放佛从云的更高处传来,我听见那个声音说:
先生,请您不要紧张,气流已经过去了。
我睁开眼睛,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位长得有几分像赤名莉香的空姐,我记得她名字叫伊莎贝。此时,她正天使般温柔地对我微笑。
既然空姐能解下安全带,走到我身边来,说明气流是真的过去了。我心头大窘,赶忙跟伊莎贝道谢,又跟舱内的乘客跟与其它空姐道歉,因为这个时候,他们都带着好笑的表情看着我。
下机的时候,我一脸诚恳地问伊莎贝,介不介意留给我电话号码,改天请她吃饭表示谢意。伊莎贝接过我的签字笔,在我手心写下了一个11位的数字。从那天起,我开始了追求伊莎贝的漫长征途。
在关系确定以后,我曾问过伊莎贝,如果那时我坐的是经济舱,她是否会如此温柔地照顾我,是否会给我留下电话号码?
对于这个问题,伊莎贝反问道:如果那天照顾你的是莎莉(她的空姐同事中,长得比较失礼的一个,快30了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你会问她电话号码吗?
会吗?我不禁问自己。
七
既然伊莎贝没来,那么我要连她的那份也一起游玩,加倍地享受丽江的风情。第二天走出旅馆时,我这样对自己说。
从我所住的旅馆,往古城里走,是一条下坡路,路的两边都是纳西风情的建筑,有居家,有卖东西的,也有开旅馆的。路本来就窄,两旁还晾着一些刚染好的蜡染布,于是我走得小心翼翼的。
从这条路一下来,便踏上了古城铺满石头的街面。
左手边顺着水渠的方向,是一排商铺。这其中,有卖各种户外用品的,有卖所谓藏银饰品其实就是白铜的,更多的则在卖印着纳西象形文字的衣服。店主既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
走过横架在渠上的短短石桥,便到了古城的四方街。这里有家银行,招牌是四个大大的竹筛,上书什么银行四个红色大字,颇有些入乡随俗的意思。我在银行旁边的一家食店内,享用了古城里的第一顿早餐,丽江粑粑,却比我想象中的难吃多了。
八
大研古城是这么一个地方,她没有非看不可的景点,但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让你驻足看上十分钟而不生厌。颓壁上的墙头草,晒太阳的猫,晒太阳的纳西族老人,在弥漫于古城的慵懒气氛中,都可成为一景。
在这种温柔地照亮一切褶皱,却又知根知底,不会揭露你内心阴暗的阳光底下――即便是正在观看这些景色的你,在其他游客的眼里,或许也足以入画。
丽江的饮食也不得不提。那些黄豆面、炸竹虫、丽江粑粑、东巴烤鱼之类,盛名之下其实难符,都是一些虚名,就好象天上的浮云。真正好吃的东西,总是隐藏在旮旯里。站在大石桥上,背对着四方街,右手边有间叫顺水楼的餐馆,里面的东西未必说是多正宗的丽江口味,但是非常的好吃。
最初到丽江的几天里,我总是坐在顺水楼临窗的位置,一边吃饭一边望着楼下缓缓流动的渠水;丽江是个让人心里宁静的地方,虽然来到此地之后,没有一丝老衲的线索,但是我心中一点也不焦急。
有时候我甚至想,或许,老衲让我速来丽江,只是要让我享受这种尘埃落定的安宁。
九
丽江就像是一碗美酒,我害怕醉倒,所以不敢端起来就牛饮,而是先小酌两口以试探。在大研古城斟酌了几天,确保自己不会被丽江的醇厚所击倒之后,我于是从新城的旅馆搬出,住到了古城边缘的一个青年客栈。
这个客栈,就坐在从新城往古城走的下坡上。她是一个全木结构的房子,宁静久远,在阳光下非常安然;一走进去,仿佛有许多往事扑面而来。
由于此客栈依山而建,镶嵌在山坡上,所以从下坡路上一进客栈的大门,便是二楼。低处的楼下则有个小院落,水泥地上摆着一张乒乓球台。
坐在客栈的走廊上,可以眺望不远处的万古楼,更远处的玉龙雪山,还有脚下大研古城所有的房顶。一个女老外正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伏案写着些什么笔记,一对情侣在此处卿卿我我,嘴角眉梢都渗着笑意。
我独自站在此处,望向远方。微风拂面,时间跟阳光一样,从肩膀上徐徐流走。
十
就这样在丽江住了几天,再住上一个星期之后,便是每年例牌的十一黄金周。为了应对届时蜂拥而来的游客,许多酒吧旅店,都张贴了招聘临时工的告示。
我的一百万巨款,至今已用了两万多,就当是两万好了;出逃至今将近四个月,如此算来,这一百万只够我用十六年多。坐吃山崩,于是,看到这些招聘广告,我有了打工的念头。
想由旅游者转变成为打工者,在丽江边玩边工作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在面试了五家酒吧之后,我大获丰收,得到了三个工作机会。我想,对于这些服务性行业而言,我的肌肉一定比三个月前的脂肪,更有利于应聘。
虽然条件最优厚的那家,开出的工资也只是三叔给我的十分之一,但是能够劳动双手,自食其力,还是让我感到满足。
不过,在这三个酒吧中,我并没有选择工资最高的那家,而是选了另外一家名为“饮酒吧”的。这个酒吧名字合我胃口,不过更合我胃口的,是老板娘胸前所戴的那条项链。
那个下午,当我第一次踏入饮酒吧,便发现相比前面的四家酒吧,这里显得尤其干净整洁;好的工作环境会让人身心愉悦,于是我马上对这里产生了好感。
我向柜台里的老板娘说明来意,她便笑着让我到一张桌前坐下,吩咐道,小娇,倒杯茶。然后她对我进行面试,内容无非是有没有工作经验,要求什么待遇之类。我一一不如实地回答。
老板娘长得不错,声音也挺有吸引力。听我说我曾在深圳做过3年酒吧侍应后,她当即拍板决定雇佣我;我则回答说,等我回去考虑一下。
然后我站起身来告辞,当她也躬身起立时,胸前赫然露出一串项链,那正是东京爱情故事里,完治送给莉香的那条。
十一
就如同前面所说的,空姐伊莎贝是《东京爱情故事》的铁杆粉丝。自从那次有惊无险的空中气流之后,我对她展开为长达9个多月的狂轰滥炸;而帮助我最后击溃伊莎贝的防线的,正是眼前这样一条项链。
那时已经是2006年的夏天,伊莎贝生日的前一星期。我在烛光晚餐后掏出这一条项链,随后惊喜地发现,她脸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喜悦;那晚她终于答应我半年来的要求,成为我的女友。
这其实是一条并不昂贵的仿制品,至少比我以前送给她的礼物廉价多了。在终于抱得美人归的狂喜之余,我又颇有点抱怨编剧,为什么不写完治多送些礼物给莉香,也好让我照猫画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
如今,老板娘戴着的这条项链,勾起我许多回忆,也平添了对她的一份好感。我于是改口道,我愿意在您这里工作,而且明天就可以上班了。
老板娘不知道我为何变得那么快,不过仍然很开心。于是我们当场说定,先从十月底做到农历春节后,至于之后是走是留,看双方需要再做打算。
十二
一开始,我与同事们相处得并不融洽。厨房的阿柱显然不把我当根葱,两个女侍应,小娇跟小莎,对我这个“资深侍应”也没有多少热情,可能是担心我这个临时工挤走了她们这些正式工。
最初的几天里,我明显察觉到小娇在观察我的一举一动,似乎随时准备打小报告;幸好,我虽然没有在酒吧工作过,但在酒吧里厮混却不止三年,因此很清楚作为一个男侍应,应该做的活有哪些。
我就这样不急不徐地干活,既不至于太懒而让小娇捉到把柄,又不至于太勤劳而显得争功,这就像走平衡木一样,的确需要一些技艺。总之,在国庆节到来之前,我总算打消了她们的戒心,可以融洽地共事――最起码看起来挺融洽。
老板跟老板娘倒是一开始就对我挺好的,尤其是前者。他们一直要求我称呼自己为阿青、阿盐便好了,但我固执地尊称他们为老板、老板娘。
其实我估计他们年纪都比我小。不过,做戏做全套,既然我的身份酒吧里名叫小杰的男侍应,来自广东,高中缀学生,年方二十三,所以在他们面前还是装孙子比较适合。
所以说,其实我不单止是一个逃犯,还是一个敬业的演员。
十三
我来面试的那一天,老板出门去采购颜料,所以才没有见到。据小莎说,老板是上海某大学艺术系的高材生,而老板娘则是广州某大学医学院的高材生,总之,我们的雇主,其实是艺术家和医学家。
小莎不无羡慕地说,我们在丽江是赚钱糊口,他们是在体验生活。我口中附和,心中却颇不以为然。
9月30号晚,店里没几个客人,呈现出暴风雨前的宁静。老板在桌子摊开一幅未完工的小写意,画的乃是玉龙雪山,左上角空出一大块,似乎打算用来题诗。
老板见我们都我围了上来,解释道,其实他所学专业是油画,国画不过是偶尔为之,不在行,至于书法更不在行,所以现在考虑找谁代笔,补首诗上去。
我此时不禁有些技痒,忘了应该韬光养晦的道理,自告奋勇地说,老板,我来试试。
老板狐疑地望着我,不过还是让老板娘把纸笔拿了出来。我先是在另一张纸上,自然而然地写下“大唐西京千福寺多宝塔感应碑文”几个字,让老板过目。如此这般,才获许在老板的大作上狗尾续貂。
我挠首思索,写什么呢?
有了。
我挥毫写道:
饮酒其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十四
这首陶渊明的诗,呼应了酒吧名字,又与画中玉龙雪山紧密相扣,非常切题;我的颜体其实写得并不好,但是写完后,仍然获得了一片喝采,连闻声而至的阿柱都鼓起掌来。
老板娘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脸。
老板端详着我湿漉漉的墨宝,狐疑道,小杰写的字不错啊。潜台词就是,你不过是个高中生啊?
我谦虚地说,哦,这个是我小时候,家里人逼着我学的,长大后就扔掉了,写得不好。
这一句我说的倒是大实话。
老板收好我跟他的联合创作,说是要去做个画框,裱好后再挂到墙上。但是直到十月底他不辞而别时,也没有见他裱好。
艺术家,我想。
十五
国庆节的人潮,比想象中来得更加汹涌。这样说吧,如果你在黄金周没去过中国的旅游景点,你简直就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人。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
就在国庆期间,有一中一外两位女性对我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可惜中国这位女同胞长得像实在不乐观,外国的那位则比我高半个头,肩膀也比我宽,我无福消受。
另有一位酒后对我示爱的,则长得让人颇为喜爱,只可惜是让女人以及男同所喜爱。他是个男同性恋,跟我表示说他做0或者1都可以。我对此非但没有兴趣,还觉得很恶心,同样敬谢不敏。
有个男客人,喝了不到半打啤酒,醉了,给在场所有人发钱,100块,让人打的回家,谁不要跟谁急。我跟他拿了三次。
有喝醉了往旁边的水渠一跳,在里面泡澡的。
至于在厕所里面、在楼梯上、在路边睡觉的,几乎每晚都有。
总之,如果你在2007年的国庆去过丽江,在四方街不远的地方,靠着水渠的酒吧里,遇见过一个总爱穿白色衣服,戴着一个美军士兵身份牌的男侍应的话,那就是我。
十六
这个世界不仅人多,而且非常的大。
在国庆节这七天里,我每天大概要为跟300个顾客服务吧,7天就是2000个,但是里面竟然没有一个是我的老相识。按道理说,逃犯应该经常担心遇上熟人,但是真的遇不上之后,我又想着,几时才可以遇见一个?
从家乡过来的熟人,不仅仅是他或她自己,还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家乡所有的气息,可以让我这个有家不能回的逃犯,多少感受些家乡的温暖。
不过,我并没有感概太多。
顾客多时,我忙着伺候坐满店里店外的上帝,没有时间去酝酿乡愁,也没时间想伊莎贝、老衲、逃亡,等等烦心的事情;偶尔空闲下来,则跟有点心机的小女人小娇、没点心机的大女孩小莎,打情骂俏,浑水摸鱼。
总之,来饮酒吧当了男侍应之后,我的心情一天天变得开朗起来。我甚至想,所有男性抑郁症患者,如果想要医好这个病,都应该来酒吧当侍应。
我还想,小娇小莎都没有男朋友,不如我泡上其中一个,然后就跟她一起在丽江做侍应。三几年后我再拿出几十万,也承包个酒吧,我当老板她当老板娘,就这样终其一生。
不,阿柱喜欢小莎,那我就不夺人之美了,小娇虽然有点小心眼,其实人长得倒不错的。嗯,从明天开始就慢慢地献殷勤,下个月正式展开攻势。空姐都逃不过我的魔掌,一个女侍应更不在话下……
但是,老板的离家出走,彻底打乱了我的计划。
十五
老板之所以丢下老板娘,一声不响地离去,想来是因为老板娘的洁癖。大概这种心理疾病,在医生当中发病率比较高;难怪我来面试时,就觉得这里特别的干净。
爱干净是好事,但再好的事情过了一个界限,也会变成坏事。
老板娘每次坐在柜台后时,便要戴上手套,因为钱是脏的。老板娘留一头清爽的短发,因为长头发是脏的。因为身体跟衣服会脏,所以每天洗,因为酒吧里的空气会脏,所以客人多时她要戴上口罩。
对于我跟小娇小莎来说,不过是勤洗杯子、桌布,擦多几次地板。对于厨师阿柱跟打下手的四川阿姨,稍微痛苦些,不过也就是锅碗瓢盆、菜蔬多洗几次,围裙要多点更换。
最惨的人就是老板。
一次打烊后,小莎神秘兮兮地跟我八卦,她说,你知道吗?老板娘每天监督老板洗手、洗脸、洗头、洗澡、刷牙,不准吸烟,不准喝酒,手上的一点点颜料都要马上洗,。这还不算,最惨的是每次爱爱前,老板洗刷干净后,老板娘都要用鼻子从上到下嗅上一遍,有一点点异味就要再洗一遍。往往洗完了,老板也就歇菜了。
莎莎姐,什么是爱爱啊,什么又是歇菜啊?我故作天真地问。
小莎脸颊绯红,白我一眼,说,小色鬼,你就装吧。
十六
老板的离去,对这个小酒吧的运营,并未起到什么负面影响。之前他在时,也不过是每天跑到外面去写生,偶尔晚上陪下客人喝酒。这里的生意,一直都是老板娘在打理。
他走后不久,深秋便来了。我从西安带过来的短打扮已经不够御寒,我又逐渐添置了些衣物,大部分是当地的土布衣服,当然也都是白色的。
没什么客人的时候,我就自己坐在酒吧门外,临着水渠的桌子旁,看一本随手拿起的什么书,有可能是老板留下的油画技巧,也可能是小娇的安妮宝贝。
厨房空闲时,阿柱会出来跟我下象棋。自从那次题诗之后,这家伙可能以为我还留着两手,有些来历,于是对我日渐友好起来。他虽然是个厨师,象棋倒下得不错,我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阿娇也对我越来越好,特别是我假装无意地透露,做生意的父母留给我十几万让我创业后――我偶尔捉她的手,她也不再那么急着甩掉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直到一个傍晚,站在酒吧二楼的阳台念诗的时候,老板娘从背后抱住了我。
十七
那天的夕阳特别好,晚饭前我一直都站在阳台上看。突然一下子,我的情绪就来了,好,念诗吧,念一首能在黄昏下反复吟诵的诗。
我念的是海子的诗。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草原的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楼下传来阿柱的大声呼唤,开~饭~啦~小~杰~杰~这是在模仿小娇对我的称呼。
吃饭对我也很重要,但是现在我想把诗读完。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空空。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突然有个温软的**从后面抱住了我,我刚才太投入于念诗,竟没察觉到有人上来了。以为是小娇上来催我吃饭,我于是说,知道啦,现在就下去。
在做什么呢?竟然是老板娘的声音。
我惊讶之下又大窘,作为一个男侍应,黄昏下像文艺青年一样念诗,无疑是装逼的表现。
老板娘,我在……唱歌呢。
十八
我想表现坐怀不乱的风度,于是去搬老板娘的手,她却说,不要动。
老板娘……
不要叫我老板娘,叫我阿盐就好。
说完,她把头埋在我肩胛之间,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中意你身上麦子的味道。
我抬起手,自己闻了一下手背,只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那是拖地板时沾上的。
接下来的事情非常顺其自然,又非常出格。顺其自然的是我已经将近四个月没沾女色,出格的是我们连晚饭都没下去吃,就在老板娘的房间――以前是老板娘跟老板的房间――成其好事。如此一来,楼下吃饭的众人,会知道我们在搞鬼,虽然未必猜得到,我们搞的是最高规格的那种鬼。
从那以后,老板娘便只准我叫她阿盐。在称呼这方面,这次我没有再坚持。而阿盐也开始叫我的全名,摩诘。并且她知道,王维名维,字摩诘,还知道维摩诘是个和尚头子。
作为一个曾经立志救死扶伤,而后由于洁癖无法忍受肮脏的医院,只好逃到丽江来当一个老板娘的女人,她知道那么多的东西,着实让我感动。
十九
阿盐的洁癖,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严重,她只是要求我每次“爱爱”前先洗澡,这本来就是我的习惯。她说,之前她的男友阿青,无论洗了多少次,都有一股油腻味;而我的每个毛孔里都有淡淡的麦子清香,很干净。
我实在不懂自己的身体怎么就变成了粮食,不过我想,所谓的麦子味道,大概跟我减肥后很少出汗有关。
阿盐特别喜欢麦子,我不知道这是源于什么心理。
她总是喜欢用女上位,说我是一片麦地,是麦地里一株挺拔的麦秆,而她正用一种柔软但强有力的容器,在刮取我的麦粒。
传统上都把女人的身体比成土地,男人在其上耕耘,所以她这种说法倒是颇有新意。
在体位方面我没有什么偏好,比较随遇而安,因此也能很好地配合阿盐。相比于奋力地去耕耘而言,懒洋洋地躺在那里,看着阿盐卖力地扭动腰腹,套取我的粮食,是另外一种惬意。
阿盐作为一个辛勤的收割者,每次花上长短不同的时间,装满了她所要的麦种之后,脸上确实有一种丰收后心满意足的表情。
只是每次收割前,我都会帮阿盐拿下颈上的项链。这样的话,似乎比较对得起阿盐,也比较对得起伊莎贝。
还有一个我对不起的人,那就是小娇。她当然会对我这种陈世美的行为非常怨恨,但也就这样吧。反正我还没有正式追求他,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是她的老板了。
廿十
不过,其实我只是个挂名的老板。或者说在这个酒吧里,董事长是阿盐,我只是给她打工的老总,没有一点股份。阿盐每个月给我发工资,这让我非常汗然,但是她说以前阿青时也是这样子的。这间酒吧原本就是阿盐的全资公司,而投资者就是阿盐的家里人。
既然我领着阿盐的薪水,那么多少要为她干些活。再去做侍应的活显然有些不靠谱,那么,负责店里的财会工作之余,我专门陪顾客喝酒。喝酒本就是我的老本行,何况以前喝酒是花钱,现在喝酒能挣钱,不亦乐乎。
跟阿盐勾搭上后,我也从之前的客栈里搬出来,跟她住到了一起,就在酒吧二楼的房间里。
在CBD的写字楼里,日子被格子间分割成零碎的许多截;而在偏安于一隅的丽江,日子则是一大段一大段的,中间不需要停顿。我有许多的时间来读诗,读小说,偶尔写几首歪诗。
在夕阳很好的时候,我跟阿盐一起到房顶,黄昏下,我为她写诗,为她读诗。这个场面非常温馨,而且我特别满意的是,现在的我是一个白衣飘飘的文艺青年,不再是几个月前的痴肥胖子。
你可以想象得到,这种田园生活非常地惬意。总而言之,在那段非常放松的日子里,我减肥过度的身体,渐渐丰腴了一点;而我的思想则慢慢地瘦身了。
我已经很少再想以前的人事物,伊莎贝、潜逃,诸如此类纷纷扰扰,都在我脑海中渐渐淡去。偶尔想起老衲,他说,见字如晤,速来丽江,或许只是指引我来晤阿盐的一段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