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经济基础
经济是社会政治的基础和集中体现,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社会意识和现象归根结底可以从经济基础当中寻求根源,因而我们可以看到,流氓之存在有其经济动因和基础,这一因素从中根本上决定了流氓的基本要旨;另一方面,社会现象和存在对其产生的基础也有反作用,因而,流氓对经济与经济组织的渗透亦使得我们关注。
首先,社会物质生产达到一定水平,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流氓得以能够采用不正当手段占有社会劳动成果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流氓群体的发展兴衰和历史上社会经济的发展迟滞紧密地相联结。
流氓群体最早出现于周代,除了当时生产发展水平外,也与当时商品经济及由此导致“城市”的出现密切相关。夏商时期的“市”,仅是一种政治和军事性质的堡垒,而到了西周时期,从《周礼》等记载中可以看到,镐京中的前朝后市的景观已具有相当规模,严密周全的市场管理制度既展示了商品交换活动及由此显现的社会物质的频繁,也从另一个侧面传递了可称之为古代流氓的先躯们混杂市间活跃不已的历史信息。游民、“氓民”夹杂其间,由于相对密集的人口而获得了一定的相对稳定的安全环境。
与之相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凋敝的直接结果,就是流氓的衰微。
两宋时期的商品经济达到空前的繁荣,甚至可以说是带有些畸形的繁荣,包括手工业、国内商业、运输业和对外贸易业等各个门类的整个两宋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从而为流氓群体的大量发生、发展创造了有不利条件。
以京都开封和杭州为代表,商贸和消费水平都堪称空前的商业性大城市成批地在两宋时出现了。一些市场模式和市场机制,被全面突破。如从西周时起,再大规模的商品交易市场也都得圈划在高大的坊墙之内,而居住在里坊内的居民则一律被禁止向沿街方向开门辟窗,典型的事例是后周时曾发生过“民侵街,千为舍”,至于马路边的“场外交易”,则不仅仅可能犯有偷漏税收的罪名,更要紧的是被当作犯罪的嫌疑为“巡捕”所捉拿。
但到北宋时期,政府的一道敕令,破墙开店之风迅速兴起,街边房子身价暴涨,相伴着坊市制度的迅速解体,难计其数的店铺在大街两边竞相开设。进一步的变化是,日中为市日暮宵禁的僵化机制也紧随此后被瞬间冲毁了,夜市使得一座座喧闹了一整天的都市,进入不夜城。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茶坊”、“歌馆”的大量繁生,到处都是,不可遍数,而美丽骚情的女郎们,则“莫不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荡心目。”
上演粉红色的文化之急剧发展,与都市商品经济的快速繁荣,是一种伴生关系,色情业等特种娱乐业不仅是推动饭菜、服装、游艺娱乐乃至典当赁铺各等行业发展的积极力量,而它本身则是一张张培养流氓及其行为的温床。这种相互伴生、相互促进的运动,不仅造成了足以使资本拥有者趋之若鹜的“投资环境”,同时也造成了有可能使大批农业人口进城转入工商业服务业甚至是企事业的条件。虽然这种转入并不必然导致经商致富的现实,但是业已形成的销金场所和奢靡风气仍有可能为众多失败者提供其他方式的谋生机会,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是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绕开铤而走险之途的另一种生活出路,这些机会和出路自然给了流氓的一些生存之地。这种由“色情业”和“特种娱乐业”异常发达而支撑起来的“繁荣”,也恰是促使流氓及其行为愈益成为某种“社会需要”的基础。
至明末清初的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开始发端,市场开拓和商业繁荣之速度和规模,超过历朝历代。而明清时代市井型流氓的质量和数量,更远甚于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也正是藉此为历史条件的。商品经济更加高度发展并通过流通渠道向传统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进行强烈腐蚀,金钱势力神气活现地崛起,超前消费**极度膨胀。然而,此时的封建伦理道德却渐趋僵化,不足以应付此一挑战。在缺乏挑战胜力量的背景之下,流氓意识和流氓行为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群体扩散滋长,虚伪诡诈、欺瞒谋骗的气氛与商品经济市场交易结下了良缘,也从这个领域向全社会各个领域弥漫扩散开来,又有一伙伙游手无赖以种种方式在局骗、抢掠等行为上极逞能事。
到清朝中后期,人口增长和土地兼并的势头几乎同时发展,再加上商品经济发展加速和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吏治愈趋**等因素,所带来的后果是民众意识中悲观失望情绪普遍滋长,破产和失业队伍恶性膨胀。商品经济发展也正是秘密社会、帮会和会党日趋流氓化的推动因素之一。
1840年以来,伴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程的加深,商品经济畸形发展,而流氓群体也开始渗透至帮会,使流氓帮会获得异乎寻常的大发展。
社会物质生产水平与商品经济发展仅是流氓群体、意识及其行为存在和扩张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只有在与政治、经济、社会的不同条件结合起来之后才可能充分解释流氓及其群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