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与侠客(图)
绿林起义将流氓与侠客联系起来,似乎使人感到有些奇怪。其实,流氓虽然是社会下层中反社会的不法之徒,但其中的一些人,也有时不乏存仁义之心和善良之念。这些人有时也作出一些行侠仗义的事,这时他们与人所敬仰的侠客其实并无根本区别,而且往往令人分不出其所为是“流氓”还是“侠客”。他们偷富不偷贫,偷官不偷民,对江湖中的穷哥儿们和贫困人家乐善好施等等也有时被人们所称颂。在我国,侠客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留有好的印象,成为江湖道义的推崇者,原因就在于他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寄托着中国老百姓对自由与正义的追求和渴望!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爱打抱不平、见义勇为,武艺出众,甘愿自我牺牲。也正因为如此,司马迁单独为游侠和刺客著有列传,对他们的人格和行为给予歌颂和赞扬;唐朝宰相李裕专门写下了称赞侠客义举的《豪侠论》;著名诗人李白也以饱蘸浓墨的巨笔,谱写了热情浪漫、意兴豪宕的五言长诗《侠客行》;唐宋以后,以江湖侠义之士们的事迹为题材的传奇作品和武侠小说更是汗牛充栋,在民间广为流传。与侠客相联系、相对应的江湖人物则是“义盗”。他们以非法的手段干着仗义的事情,这些人又可称之为“侠盗”。在他们惯有的残暴粗豪中,常常流动着一股侠气。这股侠气不仅是其作恶时用来遮掩不良行径的烟雾,更是其平衡内在不安心理、抚慰天理良心的精神支柱。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平民百姓乐于见到的英雄特质,成为民众藐视官法、不满现实的一个现实偶像。然而,这些行侠仗义的英雄,有时却干着“流氓”的勾当,如果仅从他们的行为而言,很难说与侠客有何种联系。但从其行为的深层意义去探究,则会发现其行侠的背后,深藏流氓的本性。如明代的秦淮健儿,“闻倭入寇,乃大快曰:‘是我得意时也!’即去海上从军。从小校擢功至裨将。”确也不乏英勇正义之举,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然而他很快又堕落为地地道道的流氓,酒酣斗殴,至人于死;丙夜盗牛,凶狠无耻(李渔:《秦淮健儿传》)。另据《汉书》卷七七《何并传》载:“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所谓“轻侠”,即指侠义、流氓参半者;所谓“渔食”,据颜师古注解:“渔者,谓侵夺取之,若渔猎之为也”。《魏书》卷二五《长孙道生传》载:“(长孙)稚少轻侠,斗鸡走马,力争杀人,因亡抵龙门将陈兴德家,会乃免。”赵季、李款、长孙稚虽称侠客,然而他们所作所为和流氓没有什么根本不同。汉朝时的鲁人朱家,素以侠义著称,收养接济各路江湖豪杰达千余人,其所结交者,其中也不乏流氓。这种情况可看作是流氓与侠客互为表里的一种例子。“侠客”与“流氓”之间有时难以作出明确区分,这主要是因为,对二者的评判标准难以确定。在封建社会,不同地位和不同群体的人,对于“侠”和“盗”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被封建统治阶级诬为“盗贼”的人,在贫苦百姓眼中,却是勇敢无畏的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