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九章

第四十四九章

墨亦辰直视浅笑的双眸,微微一笑,“如果我想请公子护送我前往京城,酬劳可以由公子开,不知道公子可愿意?”

浅笑双眼眯起,冷笑道:“酬劳由本公子开?公子你倒是自信,难道公子就这么乌定公子身上有本公子想要的酬劳?”

墨亦辰摇摇头,“我不确定公子会不会护送我去京城,我只是希望公子如果没有要事在身,可以护送我一程。公子也说过,总不能让我花了那么大的酬金,却只能多活了几天而已。”

浅笑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慵懒地靠在椅背上,斜眼看着墨亦辰,“护送你去京城,看似轻松,实则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我救了公子,本就与公子扯上了牵连,如果我再送公子去京城,牵连就更大了,这样的牵连,绝对会招惹大麻烦。我这人其实挺讨厌麻烦的,特别是大麻烦。之前一时手痒,救了公子,如果现在明知道和公子有所牵连是大麻烦,我还贴上去,那我还真要好好给自己把把脉,看看我是不是变傻了。”

墨亦辰眸光低敛,沉默了一会儿,才抬眼看着浅笑:“或许当时公子出手相助只是一时手痒,可对我而言,却是救命之恩!”

浅笑抬起自己的双手,细细地打量,眸光斜睨了墨亦辰一眼,勾唇冷笑:“所以,公子的言下之意是不是救人救到底?”

这个男人还真是挺会说话的,也很会揣度人心。

墨亦辰神色淡然,微微摇头,像是没听出浅笑话语中的冷嘲之意:“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不管公子是否愿意护送我去京城,我都很感谢公子当初出手相救。”

刚才他觉得以一块翠云血玉抵消了他的恩情,让他不必欠他的人情,倒也很好,皇家之人,最不想的就是欠人人情,可现在,他却不想这么快就和他两清了。再说救命之恩毕竟是救命之恩,这样的人情,并不是十万两银子和一块翠云血玉就能抵得清的。

“当初出手救你一事,就别再提了,咱们是银货两清,我虽然救了你,却也得到了报酬,咱们之间没什么牵扯了。”

浅笑斜了眼墨亦辰,不知道该说他够沉稳淡定,还是说他城府极深,亦或是他度量挺大的。自己这样的冷嘲热讽他竟然也没有一丁点的不悦,竟还能做到这般的淡然温和。

“公子,两天的时间,我以为足够公子能够安排好前往京城一事,公子此时却想着让我护送公子去京城,公子到底是何用意?”

墨亦辰,这个男人的能力她虽然不完全了解,却也知道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强大,这样的他,如果要在两天之后赶往京城,又怎么可能还会受制于外面埋伏的那些人?两天的时间,足以让他有能力与那些人相抗衡。

墨亦辰唇角扬起,眼中闪烁着细碎的光泽,看着浅笑道:“看来公子对在下了解不浅,想必公子也知道在下的身份了,公子说的不错,两天的时间,我墨亦辰足以安排好一切,安全回京。之所以请公子护送,不过是不想暴露太多的实力。日后能少点麻烦,如同公子一样,我也挺讨厌麻烦的。”

浅笑撇嘴冷嘲:“你讨厌麻烦,所以就想让自己少点麻烦,把大麻烦引到我身上来?”

她这一次救了他,必然会招惹到那些追杀他的人,那些人肯定不会放过自己,虽然她不怕那些人,可如果老是被那些人骚扰,可不就是麻烦吗?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向自己坦诚他的身份,虽然只说了他的名字,可单凭墨亦辰这个名字,就不难得知他的身份。

墨亦辰依然浅浅而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以为,如果我给的酬劳能够让公子满意,公子会愿意处理那些麻烦。”

“你也挺了解我的嘛,知道我这人贪钱。”浅笑没好气地斜了墨亦辰一眼,他还真是说对了,如果他给的酬劳能够让他满意,她还是不介意送他回京城的,再说,她也是要回京城的,说是护送他,其实也是顺路。再说,这人到底也给了她一颗精子,让她得了两个可爱的宝贝。所以,他就算给不了她多少钱,她最后还是愿意陪他回京城的。当然,如果他主动给的钱不少,她也会很好意思,脸不红气不喘地装到自己兜里的。

墨亦辰轻声一笑,话语中却多了几分认真:“你或许喜欢钱,可你不贪钱。”

浅笑一怔,颇有几分诧异地看着他,想不到他对自己还真有几分了解,他说的没错,她云浅笑喜欢钱,却不贪钱。钱的重要浅笑很清楚,与其说她喜欢钱,不如说她需要钱,她会努力赚钱,却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贪钱的人。

“不管喜欢也好,贪也罢,有钱赚,有麻烦也能接受,既然你愿意给我一个好价钱,我总不会傻傻地把赚钱的机会浪费掉,既然你让我送你回京,那就说,你打算给我多少钱?”

墨亦辰欣然一笑,目光清亮地看着浅笑:“两万两白银!”

“两万两白银?我以为你会出价高一点,毕竟和之前的十万两白银,一块翠云血玉相比,这两万两白银的价码,着实低了不少。”

其实两万两白银护送他回京,这样的价钱已经很高了,不过之前他给钱给得听爽快的,是以浅笑觉得他怎么也会出个五六万两银子的。

“呵呵,公子你也说了,之前十万两白银和一块翠云血玉,我一下子花出去的银两还真不少,如果后面能省着点,我日后也不用把裤腰带勒得太紧。”

靠,还以为这男人大方,没想到是打肿脸来充胖子,十万两白银和一块翠云血玉就让他有勒紧裤腰带之危?浅笑鄙视地翻白眼,难不成他把全部的家当都背在身上了?

两天之后,浅笑坐在一辆极其豪华的大马车上,悠哉悠哉地去往大燕国的京城,马车上除了浅笑和乐儿,还有墨亦辰和他的侍从紫霄。

墨亦辰靠在马车的车壁上,车壁上全都铺垫着软软的靠背,靠在上面很舒服。墨亦辰惬意地眨了眨眸子,目光看向云浅笑。

“帅兄这辆马车不仅外表壮观豪华,内里更是另有乾坤,精致不失舒适,坐在这样的马车里,就算路途颠簸一些,也不会累。”

浅笑就着乐儿的手,吃了一颗圆润多汁的葡萄,斜睨了一眼墨亦辰,邪笑道:“那是当然,我这马车可是最上好的紫檀木做的,车壁上全都铺设着最上等的羊绒毯子,毯子外面再用最好的冰魄丝织成的布棉压着,就算现在如此炎热的天气,坐在马车里面,也不会感觉到闷热。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我这一辆马车安全系数高,就算外面有人放冷箭什么的,也不容易伤害到马车里面的人。

这马车不用猜也知道,造价极高,没个几万两的银子,是绝对做不出来的。而且冰魄丝更是极其珍贵,有银子也未必能够买到,因此这马车我平时可是爱惜得紧,一般情况下都不舍得用。这一次我是看四皇子身份尊贵,而且四皇子刚受到重创,身子虚弱,一般马车过于颠簸不利于四皇子身子的调养,是以我才强忍不舍,决定用这辆马车护送四皇子回京的。”

墨亦辰听浅笑这么一说,不由得更加细细地打量,赞道:“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马车,亦辰谢过帅兄的照顾了,帅兄不必称我为四皇子,唤我亦辰即可!”

尽管他自小见过各种豪华贵气的马车,可墨亦辰也不得不承认,这马车是他所见过的最舒适的一辆。

浅笑摇头:“那可不行,我向来不喜欢和皇族的人走得太近,咱们还是保持一点儿距离的好,所以,我称你为四皇子才比较合适。对了,四皇子也别唤我帅兄了,唤我帅公子吧,我喜欢人人都赞我帅,或者四皇子唤我帅哥也行。”

墨亦辰眼底光芒掠过,一般人无不希望和皇族的人扯上关系,眼前的男子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不愿与他走得太近?这天底下不想依附权贵的人,还真不多见。

眼底精光敛去,墨亦辰挑了挑眉头,疑惑地开口:“帅兄说的‘赞我帅’是什么意思呢?”

“乐儿,”浅笑斜了乐儿一眼,慵懒地开口,这个时代的人都不理解帅的意思,总是需要他解释,唉!

乐儿白了她家主子一眼,也没看墨亦辰,而是低着头继续剥着葡萄,淡淡说道:“帅就是好看,帅气,俊逸的意思。主子喜欢听别人一开口就夸他好看,就像女子喜欢听别人叫她美人一样。帅公子也就是指好看的公子,俊逸的公子。帅哥是俊逸的公子哥,好看的公子哥。”

墨亦辰和紫霄听着乐儿的解释,嘴角狠狠地抽搐着,墨亦辰还好,抽了几下就正常了,可紫霄就没那么淡定了,自恋的男人他见过,却从没有见过像眼前那个一身邪气的男人那般自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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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朕不要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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