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意兴阑珊 难圆夏威夷梦(1)
在地产热潮的形势下,海南有关方面将与霍英东合作的项目移交至三亚市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辈子纵横商界的霍英东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霍英东觉得合作方有违承诺,于是对牙龙湾的开发意兴阑珊。他的“东方夏威夷梦”终于无法由他自己圆成。
形势急转直下
正所谓好事多磨。正当牙龙湾开发项目即将上马、大兴土木的时候,北京发生了**。与此同时,内地实行治理整顿政策,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首当其冲。影响所及,“洋浦方案”一度被搁置下来,远在天涯海角的牙龙湾旅游工程,也被迫叫停。
霍英东说:“北京风波之后,很多工作都停了下来,基本设施又没有。牙龙湾只有沙滩,游完水,连冲凉的淡水也没有。”
1990年,霍英东按合约要求,先后汇去专款70万港元,为牙龙湾建了两套样板房。1991年,鉴于原合同年久失效,霍英东与当时的海南省旅游总公司负责人签署了一份新的牙龙湾开发协议书。项目内容与1987年合同相同,但投资额根据中方的要求,改为各自出资5000万人民币,合作期改为70年。但由于种种原因,牙龙湾的开发工作一拖数年,处于冬眠状态。
1992年,邓小平南巡,神州大地卷起一股经济热潮,海南地区更出现“圈地热”和“卖地热”,牙龙湾的地价直线上升,涨到每平方米300元(即每亩20万元)。不过,对于霍英东1987年签约所征之地,中央和省的意见,最初仍然维持1987年的每平方米5元人民币的价钱。
霍英东觉得海南省领导人对该项合作很有诚意,他一方面就设计、征地、行政及样板房的建设工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希望牙龙湾酒店能在1994年试业;另一方面,一再促请海南有关部门尽快为他审批另1000亩牙龙湾投资用地,以便他统筹安排开发事宜。
可是,形势急转直下。地价狂飚式的飞升,吸引了海内外的掘金者潮水般涌入海南,牙龙湾这样一块处女地,更是人人不肯放过的肥肉。在有关当局的策划下,海南旅游总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等六家公司,斥资1亿元人民币,协议成立海南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成片开发牙龙湾旅游区。香港新鸿基地产和经纬建材集团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由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土地折资金控股。三亚市政府把牙龙湾土地分期出让给该公司,该公司则通过集资及转让土地的增值收入,对牙龙湾度假区进行开发。
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截断了原牙龙湾宾馆有限公司的发展空间,令霍英东独自及全面开发牙龙湾的美梦成空。
1992年底,海南有关方面将与霍英东合作的海南牙龙湾宾馆有限公司的股权辗转移交至三亚市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辈子纵横商界的霍英东,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工程延误责任何在?
霍英东的秘书凌汉伟谈到这件事时,不无感慨地说:“签约的另一方,把权放下,那些人就抓住这个机会找人合作。等我们再进入时,公司已变成了股份制。”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想,内地方面可能是指我们公司阻延了工程的进展。”凌汉伟说。
事实是否如此呢?
1994年3月,霍英东投资有限公司代表王宁世和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经理陈小鲁在北京就霍英东在牙龙湾投资项目未能启动的原因及责任问题进行商谈,草签了一份备忘录,认为项目未能启动的原因有五个:
一、前几年三亚市基本设施太差。
二、海南建省前后人事变动大,省市在开发牙龙湾问题上的关系未理顺,中方合作单位改变大。
三、中方合作单位未能筹到足够的启动资金。
四、前几年旅游市场尚未形成。
五、由于前几年三亚市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尚未建立,霍英东先生1988年为牙龙湾投资项目所做的规划未能得到批准,因此无法征用土地。
备忘录并指出,将项目未能启动的责任归于霍英东先生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也是极不公正的。
霍英东在后来给海南副省长的信中,对多年在牙龙湾投资项目未能启动的原因及责任问题,得到中方认同责任不在港方深感欣慰。
在港方独自整理的备忘录中,除了上述数条原因之外,还明确地指出:由于国家实行治理整顿,海南上报的由霍英东聘请外国专家完成的牙龙湾总体规划大纲,一直未获中央批准,公司到1992年才注册,注册以后,三亚市又未能及时交出建设用地的红线图和有关资料,令开发工作无法进行。
有人劝霍英东乘时而退
1993年夏秋间,牙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霍震霆寄来两份五星级酒店和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协议书草稿,希望他做好准备,早定大计。可是,这两份合同草稿,却引起霍英东父子的反感。
在这两份新拟的合同草稿中,海南方面将地价提升至每亩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0万元),相当于原议价每平方米5元的3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