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场自带MBG的男人
人类的适应能力是强大的,比如说,在经过无数仙侠小说和各种仙侠剧的熏陶下,他们很快便重新整理逻辑,然后又开始弹幕了。
不过他们这次是直接用声带交流。
某男职工:卧槽,真有修仙者。
某男职工二号:现在拜师还来得及吗?
某女职工:突富骤贫,大侠请留步,我也是有资质的,让我富到麻木吧。
某女职工:长生不老什么的,太远了,我只要青春永驻!!!
众多女职工:少侠慢走,我们愿意无论富贵与贫穷,跟你在一起。
某扫地阿姨:唉,现在的姑娘,啧啧,太浮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嫌贫爱富不一定就是人生赢家。
扫地阿姨的话就像是戳中什么关键点,大厅内所有人的目光,瞬间齐刷刷的焦聚在杨姣身上。
望着众人像看傻子,像看小丑的一样的目光,杨姣脸红的几乎滴出血来。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眼睛简直是瞎了?
是道德败坏?
还是智商有问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出来混的,总有一天会还的。
不用他们说出来,就算是只看眼神,杨姣也能看出他们的想法。
就是因为能看出他们的想法,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旁边李志远就像脚上长针一样,他现在就想赶紧逃命。
对,不是掩面而逃,而是逃命,怼谁不好好,竟然敢怼修仙者,简直是老寿星上吊,闲命长。
我李志远平常也不这样啊,回头望了一眼杨姣,感觉就像是在看一个扫把星。
看到李志远一副嫌弃模样,就像在远离什么瘟神一样。
杨姣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都在针对她。
她嫌贫爱富怎么了,她也是付出青春的。
她傍大款怎么,能傍上大款是她的本事。
凭什么,凭什么你王跳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对我这样。
你既然是修仙者,为什么不告诉我,如果你告诉我,我会离开你,和你分手。
我今天所有得到的一切,均是我应得的,我通过努力得来的。
你们凭什么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你们凭什么,我没有错,是你们的错,我是一个女人,难道他不该让着我吗?
从某种程度来说,杨姣的话也没错,这的确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但要说她什么错都没有,那也不尽然。
这个世界讲究男女平等,然而男女从来就没有平等过。
绅士风度告诉我们,要对女性谦让,这没有错,但也要有一定限度。
向女人报仇,这就没有君子之风?
不,不是的,这要看是这女人曾经对那个男人有什么伤害。
先说杨姣认为自己付出青春,认为吃亏的是自己,但王跳何尝不是付出了青春?
有人说了,女人的青春比男人的更值钱。
这句话是大多女性的误区,其实男人的青春也值钱。
女人老了嫁不出去?
不见得,以现在女性少于男性比率,除非她自己眼光高,眼高于顶,还天真把幻想和现实分不清,不然会有嫁不出的?
至于男人的青春?
男人在年青的时候,还可以靠着俊秀脸嫩找个女朋友。
这个时候,大多数女人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未来会怎么样,以后会有什么成就,所以就算是拜金女,以投资潜力股的心态,也愿意选一个帅气点的男人。
如果一个男的老了,他是钻石王老五,那么还好说,依然有无数青春美貌的女孩愿意贴上来。
有种你把钻石去掉,只剩王老五,看谁还愿意嫁给你?
抛开性别主观因素,从客观角度剖析,就以男女青春价值论来说,其实是平等的。
现在好了,青春付出了,赚来的钱你花了,人家有点困难,你就一脚把人踢了?
而你还理所当然的人为,一个男人这么小气的来报复,真的是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不知道什么时候,男子气概这种词语,已经变成女人对付男人武器。
真正让王跳觉得不甘心,决定逆袭打脸的是杨姣那句:就算你以后收入不稳定了,我也会帮你还贷款。
这句话是多么暖心。
正因为暖心,最后才会痛心。
男人有时候也和女人一样脆弱,你承诺不一定要你实现,但你这样绝情,有想过别人的感受吗?
女人说:男人不遵守诺言,就该天诛地灭。
王跳说:彼此彼此。
所以王跳回来了,去而复返。
和想逃命的李志远一样,杨姣同样想远离周围异样的目光。
就在两人正要顶着大家的目光仓惶而逃之时,好像知道他俩的动作一般,王跳又开始搞事情了。
激昂的开场进行曲传来,很容易就能吸引众人目光,让人很容易就明白它的意思,这是有谁来了。
这曲子是那么的熟悉,这曲子连春晚小品都用过。
它就是大名鼎鼎,小沈阳扮演四大天王时,扮演刘德华,华仔进场进行曲。
伴随着激昂的音乐,华龙科技公司门口,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缓缓停下。
车门被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是侍者打开,一只穿着白色西裤,踏着尖头鳄鱼皮鞋的脚从车门伸出。
那只脚还没落地,不知道哪里跑出来更多身穿红色礼服的侍者,抱着红色的地毯向着华龙科技公司大厅门口方向摊开,刚好滚落到华龙公司的门口。
激昂的音乐开始进入高.潮部分,密集的鼓点伴随着缓缓落地的尖头鳄鱼皮鞋,让人不自觉紧张起来,吊起胃口来,眼神总是会集中在劳斯莱斯幻影那扇半开的车门。
让人想立即知道,那豪车下来的到底是什么人,他长什么样。
“女士先生们,让我们有请我们的修仙小王子,王………跳!”
不知道从哪里凭空冒出来的声音,他拖着长长的声音,叫到王跳的时候,劳斯莱斯幻影的车门快速的被推开,一个白色的身影从车里猛的蹿了出来。
他头戴白色礼貌,穿着黑色衬衫,白色西服西裤,左手拿着金龙权杖,右手手指戴满金光闪闪的戒指,戒指上还镶嵌着一颗颗宝石,在他脖子上的胸前,挂满了金项链,闪闪发光的,让人看了只觉得眼晕。
一根根拇指粗细的金项链挂脖子上,也不嫌坠得慌!
不过这种迎面扑来的土豪气息,实在是令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