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终身难忘的庭审(1)
如果一定要往宿命上扯的话,那么,谢霆锋的生命中这一劫,大概是他宿命中的“福星”。事情没有到最终绝望的程度,他难以体会生的重要,自由的重要。只有生命经历巨大挫折的时候,他或许才会思考更多。
2002年9月,有关顶包案正式开审。
虽然成国定所提供的证词对谢霆锋以及刘志伟极其不利。但是,庭审第一日,其他证人提供的证词,对谢霆锋却是有利的,如此一来,整个案情,出现了对谢霆锋有利的曙光。因为成国定表示,当初,谢霆锋打电话给他后,他曾和谢霆锋的私人助理周柱辉联络,其后,他前往谢宅取得车主证明文件时,亦由周柱辉代劳,因此,周柱辉答应廉署成为污点证人。
周柱辉成为污点证人,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合理冲撞”,辩方有效地运用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也充分地利用了谢霆锋和周柱辉之间的感情。最终,周柱辉出庭作证时,提供的所有证词,均对谢霆锋有利。对此,廉署显然极其无奈,他们事前也不十分相信周柱辉,可除了他之外,又找不到更好的证人和证据。
周柱辉极力称道谢霆锋性格中的另一面,他表示谢霆锋滴酒不沾,不傲慢,友善,关心他人,他之所以做出种种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完全是媒体渲染报道他的感情生活而烦恼所致。至于这次车祸发生时,他承认,当日确实接到成国定的电话,却并没有说明具体内容,更没有提过行贿警员以及串供的事。
他对周柱辉说,因为事件中没有人受伤,为了免于此事对谢霆锋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向警方自认是肇事司机。周柱辉表示他确实知道这件事,当时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更不清楚此事其实警员早已清楚,并且和成国定串谋。至于4月5日,成国定前往谢宅要求签字一事,周柱辉表示,当天,谢霆锋因为心情不好,又刚好从台湾买了一款最新推出的游戏,所以沉迷其中,是否完全了解成国定的意图再通知签署支票,周柱辉表示自己并不十分清楚,他只是作为助手奉命行事。因为他确实不清楚成国定是否和谢霆锋商讨过与顶包案相关的事或者谢霆锋是否清楚顶包案的相关细节,他本人并不了解。所以,他不能为自己不清楚的内情提供证词。
另一个对谢霆锋是否获罪具有极其重要影响的人物是当时在现场处理这一案件的警员刘志伟。他被香港廉政公署指控和成国定串谋,是此案的另一被告。有关刘志伟协助顶包一节,廉署所能向法庭提供的,仅仅只有成国定的证词,并无其他直接证据。此外,廉署还提供了一些与刘志伟的品行相关的旁证,他们指出,正是这个刘志伟,作为一名警员,他的行为并不规范,甚至涉嫌赌博,并且不久前破产,经济上出现麻烦,这些旁证,显示了刘志伟有接受贿赂并且与案犯串谋的可能,却又并不是铁证。但刘志伟的上司卢慧中作证时表示,案发当日上午,刘志伟曾向她汇报红棉路意外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刘志伟向上司报告说,肇事后,司机曾离开,后来折返,司机向他表示,离开的原因是要去打电话,刘志伟怀疑司机醉酒驾驶,所以将他带回警署调查。卢慧中觉得,刘志伟依循正常程序做酒精测试,此后被另派别的公务,此案由其他警员接手。她表示,无论是事故现场还是在警署,串谋录取口供的可能性极少,因为在案发现场,警员并不止刘志伟一个,而且他也不是最早到现场的警员。至于到了警署之后,里面人来人往,人多眼杂,如果有串谋的事情发生,当场肯定会有目击者。
此案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成国定,因为承认控方所指的罪项,并愿意出任此案的污点证人,为法院量刑时获得不少同情分。但是,有关他顶包一案,此前已经审理完毕,法庭仍然裁定其罪名成立,因有立功表现,刑期酌轻定为4个月。受辩方要求法庭同意,成国定被从狱中提出,作为重要证人出庭作证。
成国定出庭作证时,情形有些微妙,谢霆锋所请的律师清洪是香港一位极其有名的律师,既熟悉法律又善于应辩,以善于抓住对方的弱点和遗漏而大举反击闻名,往往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打乱对方的阵脚,使得对方的思维出现混乱。果然,他开始询问成国定的时候,仅仅几个回合,成国定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了,供词出现了前后不一。清洪抓住了这一类问题,一再追问。尽管如此,但在几个关键事实上,成国定始终都未曾改口,如车祸发生时,谢霆锋给他打电话,他表示一切由自己来处理,随后,他赶去现场同警员交涉。前往警署落案后,他又曾给谢霆锋打电话,谢霆锋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有警察帮忙就会没事,一切他都清楚。而在4月5日,成国定去谢霆锋家找他拿支票,也是事实。至于谢霆锋是否明白这些钱的用途,他语焉不详。
在反复盘问中,成国定曾出现过改口情形,有几处他说自己“说错了”,或者说“记错了”。辩方律师抓住此点,在结案陈词中称,因为当晚成国定仅仅只睡了三、四个小时,思维未必清醒,突然接到撞车消息后,又冒着大雨赶到现场,因此,辩方质疑,他是否能够很准确全面地记清当时的一些情况。
其中,辩方曾试图证明一点,成国定当时在现场商谈顶包一事的警员并非刘志伟,而是另有其人。但有关此节,因为双方均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明人,最终并不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