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2・28事件”(2)
3月2日下午,台南市面上到处聚集游民学生。至深夜,市区开始骚动,有民众攻入派出所夺取枪支。3月3日下午,各派出所及第三监狱的枪支、海关仓库物品、警察局保安队武器弹药全为青年学生所接管。3月3日晚,来自台北的青年呼吁高雄市民起义,高雄市民随即响应,围攻警察局、派出所,没收大量枪支弹药。3月4日,“高雄市三民主义青年团”台湾人团员全部起义,许多青年学生公开1949年,国民党撤退台湾武装反抗。3月5日,青年、学生聚集于高雄中学,并编成部队,分头攻击宪兵部、陆军兵器库等,获得大量枪械、子弹,并俘虏了700余名国民党官兵。除了在寿山的“高雄要塞司令部”之外,全市的军、政机关均为民众军所控制。全市外省籍公务员逃入“高雄要塞司令部”。青年、学生与宪兵驻军双方发生激烈的冲突,学生死伤很多,学生最后弹尽援绝,趁黑夜突围逃出。
除此之外,新竹、屏东、宜兰、花莲、台东等地也发生了武装暴动,市民攻击警察局、驻军、官舍,抢夺武器的事件。
以上各地起义、暴动,性质并不一致。有些地方确是武装反抗,如嘉义的“民众防卫部”、台中的“二七部队”,高雄的青年学生兵,但有的地方却只是民众自行维持地方治安。在各地的行动中,参与的民众也相当复杂,包括青年学生、失业者、地方领袖,但也有地方流氓混迹其中。
由于不了解祖国大陆的现况,很多台湾同胞不可能把陈仪政权中的贪官污吏和自大陆来台工作的中下层职员区分开来,广大台湾同胞和国民党政权的阶级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度转化为“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省籍矛盾。因此在“2·28事件”中,各地部分愤怒的民众看到外省人就殴打,使许多无辜的平民百姓遭到池鱼之殃,结果是原先作为反抗对象的高官丝毫无损,遭殃的反是小公务员、商人、妇孺。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台湾人,在动乱中保护大陆人,或救助受伤的大陆人,也有不少“外省人”同胞认识到这是一场“打错了”的悲剧。
据研究,在事件中痛打外省人的,多数是台湾本地的流氓和从海南被日军征召入伍而在战后返台失业的台籍士兵。至于广大善良的台湾同胞却是保护“外省人”的。当时率新中国剧社在台北演出,住在台北市三义旅馆的戏剧家欧阳予倩先生,正好目睹了殴打“外省人”的这一幕悲剧:“有50几个人走进旅馆,叫男社员全到外边让他们打,经过旅社主人和两个台湾学生向群众解释,说他们只是剧社的演员,既非官吏,又非商人,群众才退去。”当然,应当承认,满街殴打外省人的情况,的确也激起了省籍矛盾。老记者王康年追忆当年他从馆前街一家旅社楼上窗口,“看到满街打外省人的景象,既气愤又伤心,我想不到台湾同胞竟如此残忍。冤有头,债有主,长官公署开枪杀人,你们去打长官公署好了,为什么找无辜的外省人出气。”欧阳予倩指出“事件是积愤触发的,排斥外省人,不过是一个小插曲。”
为了平息民众的愤怒,解决各地民众的暴动,3月1日,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及省议员等组织“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并建议行政长官陈仪筹组“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由省内各参议员、“国大代表”以及商会、工会、学生、民众、政治建设协会等五方选出的代表组成。3月3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会中商定军队撤回军营,地方治安由宪警和学生青年组织治安服务队维持。随后,全省各地以县市参议会为主体的“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地方分会相继成立,竞相开会,并提出事件处置的对策与政治改革的要求。“2·28事件处理委员会”也逐渐由一个原本只是在平息事件、料理善后的临时组织,发展成一个开展政治改革运动的团体。3月5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正式通过组织大纲,提出“改革台湾省政治”的宗旨;3月6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告全国同胞书中更指出,“2·28事件”的发生“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3月7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改革方案四十二条”(后精简为32条),包括要求省自治、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撤销贸易局和专卖制度、废除苛捐杂税,接收日产由省政府自行处理等多项内容。行政长官陈仪一方面对“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意见和改革纲领虚与委蛇,另一方面则电请蒋介石派遣整编21师的一个加强团来台“镇压叛乱”。3月8日中午,宪兵队第四团团长张慕陶与“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进行谈话,除肯定政治改革目标,呼吁勿牵涉军队之事以刺激“中央”外,并以生命担保“中央”决不调兵,“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当天就发表取消这32条的声明。然而,蒋介石派往台湾的21师已经出发,而这32条也就成为“反抗中央背叛国家阴谋”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