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文化为骗子发展创造条件(2)
徐渭、李贽肯定“人欲”,汤显祖也从戏剧界开始掀起了以情反理的浪潮。汤显祖认为“情”是人性的根本:“性无善无恶,情有之。”“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或一往而尽,或积日而不能自休”(《汤显祖诗文集》第3卷)
他认为人生一切,莫不以“情”为主宰,他的戏剧创作,就是为胸中不可遏制的情所驱使。著名的《临川四梦》,充满浪漫色彩的《牡丹亭》,更是“因情成梦,因梦成剧”的“至情”之作。
李贽、徐渭、汤显祖们对人自然之性的热烈赞扬,发之于明代中后期社会生活的变迁,又反过来深刻地影响了这一时期的文化格局。他们别开生面的呐喊,推动了思想界中肯定“私欲”正当性的思潮日益强大。这一时期大为繁荣的小说、戏剧也竞相以普通人丰富多彩的生活作为创作题材,屠夫、小贩、商人、妓女、牧童、绿林、骗子、货郎等进入文学殿堂,成为文学作品的主人翁,而一改过去那种以帝王、将相的发迹史作为描摹对象的文学作品形式。“好财”、“好色”成为了许多作品的共同主题。与此同时,以唐顺之、归有光作为代表的“唐宋派”,以袁氏三兄弟为代表的“公安派”,以汤显祖为代表的“临川派”,以钟惺、谭元春为代表的“竞陵派”,相互推引,以“独抒性灵”、“直抒胸臆”的创作,鸣奏出浪漫主义文艺思潮的主旋律。对个性自由的追求,对包括“好财”、“好色”在内的人的私欲的肯定,都表明了明代中后期确乎出现了一股反叛传统文化模式、冲撞僵化文化结构的早期启蒙思潮,它孜孜追求着人格的独立与尊严,争取思想自由,憧憬于人伦世俗的生活情调,而藐视以至圣至贤作为终极追求的理性教条,憎恨那种种假道学及满嘴仁义的伪君子。这一种旷古巨变,透过社会思潮与民间风尚,在明代中后期文化的各个领域中有面貌各异的体现。这种启蒙主义文化思潮,正像黑格尔所论述的那样:“时代的精神曾经采取了这个转变;它放弃了那灵明的世界,现在直接观看它的当前的世界,它的此岸,随着这样一个变革,经院哲学便消沉了、消失了,因为它和它的思想是现实世界的彼岸。……于是,人们就来到了这样一个阶段,自己知道自己是自由的,并争取他们的自由得到承认,并且具有充分的力量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目的而活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
这正是中国早期启蒙文化的思想方向,它预示着一种讲求人性、尊重人性的近代社会的到来。
清代思想家中对封建禁欲主义抨击得极为尖锐的斗士首推戴震。他沿着人文思潮中“人与自然”统一的思路去剖析宋明理学所鼓吹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论:“欲者,血气之自然。由血气之自然,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谓礼义;自然之与必然,非二事也。就其自然,明之尽而无几微之实焉,是其必然也。如是而后无憾,如是而后安,是乃自然之极则。若任其自然而流于失,转丧其自然。”(《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在同书中他又说:“宋以来儒者……其辨乎理欲,犹之执中无权。举凡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其所谓存理,空有理之名,究不过绝**之感耳。”而这种“绝**”之论,为祸天下,成为尊者、长者、贵者满足一己私欲,虐杀“卑者”、“幼者”、“贱者”的器具。
纪昀对宋明理学也展开过严厉的抨击。他在《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五》中,记录了如下一则故事:“余幼闻某公在郎署时,以气节严正自任。尝指小婢配小奴,非一年矣,往来出入,不相避也。一日,相遇于庭。某公亦适至,见二人笑容犹末敛,怒曰:‘是淫奔也!于律奸未婚妻者,杖。’遂亟呼杖。众言:‘儿女嘻戏,实无所染,婢眉与乳可验。’某公曰:‘于律谋而未行,公减一等。减则可,免则不可。’卒并杖之,创几殆。自以为河东柳氏之家法,不是过也。自此恶其无礼,故稽其婚期。二人遂同役之际,举足趔趄,无事之时,望影藏匿。跋前走后,日不聊生。渐郁悒成疾,不半载内,先后死。其父母哀之,乞合葬。某公仍怒曰:‘嫁殇非礼,岂不闻耶?’亦不听。”一对两小无猜、情窦初开的小儿女,竟至于在这样令人窒息的礼教压制之下葬送了青春的生命,这就是戴震所抨击的“后儒以理杀人”、“理欲之辨,造成忍而残杀之具”的现象的形象化写照。
纪昀对当时理学所依赖的“元典”的荒谬性也进行了无情的抨击,指出非元典之错,而错在腐儒的曲解元典。他说:“《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情之至也”,因此,“不近人情,又焉知《礼》意哉”,他进而明白地表示:“饮食男女,人生之大欲存焉。……若痴儿呆女,情有所钟,实非大悖于礼者,似不必苛以深文。”令人深思的是,纪昀在上则故事的结尾,安排了一个冤魂化为厉鬼,某公殁时,犹喃喃自语“非我不可于礼不可”的结局,对理学家愚顽的讥讽与鞭挞,活灵活现。
总之,明清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文化启蒙时期,肯定人性、人欲之合理,张扬人的主体性精神,是当时文化启蒙的性格。开启民智、反映众生,是当时文化的主题。在此大背景下,一批反映市井生活、再现诈骗生涯的骗子文化作品便应运而生,从而也使得我们今日的研究工作有了客观、形象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