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历史清算”的质疑

对日本“历史清算”的质疑

一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的正式名称是“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同在德国的纽伦堡审判一样,都是由盟国设立的审判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轴心国战争罪行的法庭。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战胜国向战败国只是要求赔款及割让领土,但是,这也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火种。鉴于这一教训,人们考虑这一次国际审判,要在调查的基础上,重在追究战争的责任。但是,东京审判究竟审判了什么呢?

在东京审判中,确定的战争责任有:①对和平的犯罪,即违反国际条约策划(包括共同谋划)、准备、发动、实施侵略战争的罪行;②对人道的犯罪,即战争中(包括战前)对一般居民的杀戮、歼灭等非人道的行为或出于政治的、人种的、宗教的原因对一般居民的迫害的罪行;③通常的战争犯罪,即战斗人员或非战斗人员对交战国进行的一定的行为。

在“通常的战争犯罪”之外,这次审判增加了“对人道的犯罪”和“对和平的犯罪”两条新原则,这是为了使国际审判能够追究国家指导者的刑事责任。

被审判的是哪些人?

东京审判设在东京市之谷的原陆军省(现在的自卫队市之谷驻屯地),从1946年5月开始,持续了两年半的时间。来自11个同盟国的法官审判了犯有对和平之罪的25人,作为A级战犯。由于政府和军队在战败之际为掩盖罪行烧毁了大量的资料,所以将取证的重点放在听取证人的证词上,当然这也有很大的困难。

如果没有这样的审判,诸如太平洋战争的开战过程,日本军队实施的拷问、强奸及在南京进行的大屠杀,对俘虏的非人道的行为等等,是决不可能被公诸于世的。从这一角度看,审判是有很大意义的。日本国民原来从不知道日本军队居然犯下了如此暴行,这也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1948年11月,判决东条英机(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担任首相、陆相)、板垣征四郎(陆相、发动九一八事变及策划成立“满洲国”)、松井石根(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南京大屠杀时的最高责任者)等7人死刑,判决南次郎(陆相、原朝鲜总督)等16人为终身监禁。

未被审判的是哪些人?

由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所以对审判有绝对的发言权。基于利用天皇的影响而顺利实施占领的考虑,美国与天皇的亲信及政治家合谋,以“东条等陆军军人对战争负责”为由,使昭和天皇免除了战争的罪责。官僚及财阀等人的责任也未被追究。澳大利亚的韦伯审判长对此发表了不同的意见,认为“进行战争必须要得到天皇的许可,如果天皇不希望战争的话,应该可以不予许可的”,但是他的意见没有影响判决。

东京审判侧重于日本对美英作战的罪行,而没有考虑日本把台湾、朝鲜变成殖民地的罪行,对“慰安妇”制度等性暴力问题也没有从正面触及。至于731细菌部队及使用毒气的化学战的责任者,也以把技术资料交给美国为条件被免于追究责任。

遗留的问题

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表示接受了东京判决的结果。因美国的冷战政策,审判只进行了一次便结束了。此后,战犯嫌疑人被全部释放。25名A级战犯中,除了7人被判死刑外,其余的也全部被释放。A级战犯嫌疑人,曾任东条内阁工商大臣的岸信介后来还当了首相。由于日本对亚洲的战争责任认识至今仍很暧昧,重新认识战争责任,搞清战争责任,是留给日本的课题。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还原历史真相: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选载)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耽美同人 还原历史真相: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选载)
上一章下一章

对日本“历史清算”的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