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气的小男孩(1)(图)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是金星会背诵的第一首诗。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只听母亲吟读了一遍,不足两岁的金星就会背诵了。
长大后的金星总弄不清故乡在哪里。母亲的故乡在南韩,父亲的故乡在北朝鲜,而自己生在沈阳,5岁前在清原,之后又去了沈阳,接着是参军,然后是出国……故乡在哪里呢?
如果以生活的岁月顺序算起,清原应该算是金星的故乡。
金星出生后,大约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住了半个月,父亲就把他和母亲送回清原了。
清原是个小山城,如今叫清原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的一个县,与吉林省搭界。山,重重叠叠的,是长白山的余脉。有山就有水。溪水淙淙,是从山石的缝隙中流出的。“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景色,这里随处可见。
当时县城并不繁荣,只有从东到西的一条主街,机关、商店、学校、医院、电影院——一字儿排开。金星家在城西边,紧挨县医院。
开始只有母亲一人带着他和姐姐。尽管小时候的金星从不哭闹,安静得像是小女孩,但母亲独自带着他们,还是手忙脚乱。母亲还有工作,业余时间还得参加政治学习。一个人怎能忙得开呀?尤其是姐弟俩有一个生病时,母亲就更感到力不从心了。那时,母亲有个朋友叫张清兰,是医院的护士,她常来家里给生病的姐弟俩打针。大约在金星三岁时,父亲暂时被派回清原。那时机关都有解放军参与工作,父亲就以军代表的身份在县委机关任了办公室主任一职。母亲总算喘了口气儿。
然而,父亲总是早出晚回,甚至还会彻夜不归。那时的政治学习是工作的中心,是头等大事。县革委会主任(即县委书记兼县长)孙中义是个严肃而朴素的人。他信任并看重从大军区来任职的金永哲。于是,份内份外的许多事就由金永哲来做了。那时的政治学习、政策宣传,要层层贯彻,然后是层层汇报、总结,还要写成材料。虽然,县办公室也有秘书,那时叫干事,因其笔端工夫不行,金永哲就亲自动笔。写不完的大小材料,组织不完的政治学习,弄得回到妻儿身边的他,依然没有多少闲暇顾家。家,不过是他每日三餐和住宿的地方。即使这样,韩颖也是高兴啊,毕竟有丈夫在身边,日子过得不一样。每年要渍辣白菜,因丈夫喜欢吃,她干得更来劲了。她把鱼、肉、糖、盐、辣椒放到洗了又洗的大白菜缸里,两只手的手指被冷水激得像根根红萝卜,6岁的香兰和3岁的金星也加入其中,或抱棵白菜,或端盆凉水。虽然累些,也是乐在其中,有滋有味。
记忆中,姐姐总是说:“金星,能不能别总和女孩儿一块儿玩?”“金星,别总和女孩一起又唱又跳的!”“金星,别臭美!怎么把我的花衣服穿上了?”
看到又唱又跳又爱打扮的金星,妈妈总是摇头:“唉,我们家的儿子和女儿弄错了。儿子像女儿,女儿像儿子。”
女儿倒没弄错。虽然香兰不像弟弟那样爱唱爱跳,却也是个典型的朝鲜族小女孩。秀气柔和的五官,爱哭爱笑的性格,但她不像金星那样灵活,遇到不顺心的事,要过好一阵子才能掉过神儿来。
金星倒真的有些不对头。虽然长相乖乖的,谁见了,都会说“真是个俊气可爱的小男孩”,但所有的行为都似女孩一般:女孩家玩的游戏,他都会,跳皮筋,跳房子,他都比姐姐玩得好,他怕虫,怕黑,怕打雷;喜欢美,喜欢幻想,喜欢唱歌,更喜欢跳舞……尤其是跳舞,不是什么喜欢不喜欢,倒像是与生俱来的本事。它于金星,是美,是自由,是享受,是欢乐!那时,小小的金星还不懂得灵魂、舞魂之类的词汇,但他觉得舞蹈和吃饭、睡觉一样自然。他总是喜欢把妈妈的纱巾系在头上,围上姐姐的花衣服,翩翩起舞。
4岁那年,他左手牵着妈妈右手拉着姐姐,到县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电影的名字和内容全忽略了,只入神地盯着银幕看其中跳舞的情节。大概,影片并不精彩,因为当时的姐姐已打起了呼噜,而妈妈也已萎缩在椅子里闭目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