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熊孩子
原本香车美女、双喜临门让沙克鲁的心情非常之好,可是当他走到停车场的时候,看到的一幕却顿时让他火大。
只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屁孩正拿着一把钥匙在他新买的保时捷上涂鸦,好好的车门被他刻的乱七八糟,而且这个小屁孩居然还在哼着歌,显得一副十分得意的样子。
这让沙克鲁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把抓住小孩,怒喝道:“你家大人呢?”
可能是沙克鲁此刻的发火表情过于狰狞,也可能是他气愤之下抓小孩的手过于用力,反正小屁孩直接就被吓哭了,指着旁边胡同里面的一个小餐馆答道:“在、在那里吃饭呢!”
沙克鲁转头对柳晴吩咐道:“柳小姐,麻烦你帮我去餐厅调一下监控,我带这孩子去找一下他的家长!”
作为一个这辆车的车模,柳晴很清楚这辆保时捷911到底有多昂贵,尤其还是刚刚买下来连车牌都没上呢,结果就被一个熊孩子给弄成这样,这换成谁也受不了啊,所以她非常能够理解沙克鲁此刻的心情,但还是好心劝了一句:“潘迪特先生,我能理解您现在的心情,但说实话就看这孩子的穿戴,他家真就未必能够拿得起维修费!”
“拿不拿的起是一回事,态度是另一回事!”沙克鲁冷冷的说道。
在熊孩子的带领下,沙克鲁来到小餐馆找到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你们是这孩子的家长?”
老头点点头答道:“没错,这是我小孙子,他咋的了?”
“他把我的车子给划坏了,你出来跟我去处理一下吧!”沙克鲁冷冷的答道。
“我还当是什么大事呢,原来就是小孩子调皮啊,这有啥可处理的!”说着,老头拽过孩子照屁股打了两下,然后对沙克鲁说道:“你看这样行了吧!”
沙克鲁有些无语的答道:“我不是来看你怎么处罚你孙子的,我要的是赔偿,你孙子把我的车划坏了,你作为他的监护人,要赔偿我的损失,明白了么?”
“一个小孩子就能把你的车弄坏了?你开什么玩笑?”老太太在一边嚷道。
“你出来跟我看看就知道了!”沙克鲁有些不耐烦的答道。
“我不跟你出去,我又不认识你,干嘛要跟你出去!”老太太蛮不讲理的答道。
“你可以不跟我出去,那我就直接报警了,到时候咱们警察局再见吧!”沙克鲁强压着怒火说道。
一听沙克鲁要报警,老太太顿时就毛了:“你凭啥报警啊?你有什么证据说你的车就是我孙子弄的啊!”
“西餐厅门口有监控视频,这就是证据!”沙克鲁一字一句的答道。
这个时候老头不耐烦的说道:“哎呀都别墨迹了,又不是什么大事,你就说该赔你多少钱,我给你就是了!”
沙克鲁摇摇头道:“这个我不能随便说,咱们现在去4S店,由他来定损!”
“我没那功夫,这么的吧,我直接给你一百块钱够了吧!”老头豪气干云的说道。
听到这个数字,沙克鲁差点笑出声:“一百块钱?一万块钱都不够!”
“你啥车啊,居然一万块钱都不够?”老头瞪大眼睛问道。
“你跟我出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成,那我就跟你出去看看!”
事实上跟着沙克鲁一起出去的还不止孩子的爷爷奶奶,还有小餐馆里的一大堆看热闹的家伙,大家围在外面是议论纷纷。
“咦?这啥车啊,车标咋好像都没看过呢!老张,你知道不?”
“我也不认得,不过看起来是辆好车,而且还是辆新车,这就难怪人家生气了,谁的车让这熊孩子给划成这样能不发火啊!”
“那也用不着要一万吧?”
“可能是人家生气,想多要点呗!”
好在旁边有明白人,解释道:“你们懂个啥!这是保时捷,纯进口车,买下来得好几百万,要我看这一万块钱人家都是往少里说的,要是真拉到4S店定损的话,没准都得要七八万块钱!”
“......”
听着周围的议论,老头的的冷汗开始流了下来,等到柳晴走过来对沙克鲁说道:“潘迪特先生,餐厅的监控录像我已经复制一份拿到手了,而且警察马上就过来了!”
听到这里,老头顿时就崩溃了,然后给了老太太一个眼色,老太太立刻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道:“老天爷啊!这不是要把我们老两口往死里逼么!这么多钱谁拿得起啊!”
看到这一幕,沙克鲁顿时明白这孩子为什么会这么熊了,有这么一个不讲理的长辈,那小孩子要是能学好才鬼了呢!
老太太这一哭,顿时就有圣母表看不下去了,对沙克鲁说道:“这位先生,您开得起这么贵的车,肯定是有钱人,又何必为难这两个老人呢!”
沙克鲁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圣母表,于是立刻反驳道:“这是我难为他么?这是因为他的孙子把我的车子划坏了,难道我不应该要赔偿么?”
“可是我们的确没钱啊!”老太太哭诉道。
这个时候警察赶了过来,了解了一下现场情况,皱着眉头对沙克鲁说道:“潘迪特先生,情况基本上都很清楚,的确是这孩子划坏了您的车子,但他的监护人也就是爷爷奶奶的状况您也见到了,他们的确拿不出这笔钱,您看反正您也有全险,要不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
对于警察这种和稀泥的态度,沙克鲁极为不满:“算了?为什么要算了?我实在是不理解贵国的法律,难道因为穷就可以犯罪而不得到相应的惩罚么?那样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你们这些执法者干什么?”
“您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他们真的拿不出这些钱啊,您就是逼死他们也没用啊!”警察劝道。
PS:这一章的结尾和下一章的大半部分都是我重写的,但说实话我觉得原本的处理方法虽然显得有些过于强硬,可在法律上却是最为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