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扬帆的自白

俞扬帆的自白

九岁那年,我被妈妈带到乡下读书。

这是我们俞家的传统,每个孩子必须在乡下待一段时间,学会打理自己的生活之后,才能回到城市。因为,白手起家的爷爷非常信奉这一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是俞家最小的孩子,深得爷爷宠爱,可是他照样不顾我的哭闹反抗,扔下我便一走了之。为此,我整整半年没有跟他说话。

新到一个环境,不适应是肯定的。这还是其次,最令我难熬的是,因为我不理人,所以常常被班上的男孩子们追着打。在农村,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老师基本上不管,我偏又倔得很,不肯向妈妈求援。

进学校不到一个月,我就被打了七次。第八次,男孩子们又将我堵在学校操场,围在我旁边不停地起哄、打骂,我抱着头蹲在墙角,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小狗子,你又打人!”

一道凶巴巴的声音从外围传来,接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小女孩奋力推开男孩们,叉着腰挡在我面前。

“啊——莫老大!”

“老大来了……”

男孩们突然一哄而散。一会儿功夫,空荡荡的操场上只留下我,以及这个什么老大。

“男孩子还哭,”她很不屑地斜视我,用手刮着鼻子,“羞羞羞!”

我瞪大眼睛,眼泪汪汪地瞅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子,旧的花衬衫、旧裤子、旧布鞋,但是看上去很整洁。唯一不好看的地方,就是辫子太乱,像刚被谁揪抓过。

“你是……老大?”我拖着哭腔问。

“我叫莫莫,老大是他们乱叫的。”她抓了抓辫子,蹲到我面前,“你叫什么?”

哦,我明白了。为什么她的辫子那么难看,就是因为自己常常揪它。

“俞扬帆。”

“鱼?大鱼还是小鱼?”

我张大嘴巴。

“你几岁了?”她又歪着头问。

“九岁。”

“哦——我比你小,你做我哥哥好了。哎呀你放心啦,现在你变成了我哥哥,他们都不敢再打你了,只要报上我的名字,保证没人敢欺负你!哦,对了,‘俞’字怎么写的?真的是大鱼的鱼吗……”

她叽叽咕咕说了一大串,又是拍胸脯,又是咧开嘴大笑,手舞足蹈、东倒西歪,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矜持。

可是,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天使。那一天,我多了一个七岁的天使妹妹。

*****

她叫莫惜情,很奇怪的名字。

她也觉得别扭,所以只准别人叫她莫莫,就连她爸爸也不例外。莫莫有一个整天乐呵呵的爸爸,还有一个漂亮温柔的妈妈。我常想,这么好脾气的爸爸和优雅的妈妈,怎么会生出一个这么粗鲁的女儿?

当然,这些话我从来不敢说出来,因为——

我怕打。

她小小年纪就很强悍,因为看不惯男孩子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强盗行为,曾经不怕死地冲上去跟他们对打过几回,那个“老大”的光荣称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莫莫问起我家里的情况,我告诉她,我爸爸在城里打工,城里开销太大,所以妈妈带着我回乡下住。我不是故意要骗她,我只是怕她因为我的家庭与别人不同而不理我。

那个时候,我就应该开始喜欢上她了吧。所以,当有一天我看到她跟一群男孩子玩得不亦乐乎时,顿时火冒三丈,放学后就把她扯到操场一边。

“你不要老是跟他们一起玩!”

“为什么?”

“因为……以后我要娶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差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

“啊,你发烧了?”她紧张地瞪大眼睛,抬起手贴在我额头。

“我是说真的。”我反而镇定下来,认真地说,“长大以后,你给我做老婆好不好?”

“不好不好!”她叉着腰大声说,“哥哥跟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这是什么理论?我们又不是亲兄妹!

“我就是要娶你,”我跳起来大嚷,“就是要,就是要——”

“碰!”

我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咧开嘴,洋洋得意地挥舞着拳头。从此,我再也不敢提起这个话题。

没想到,过后不久居然又被她打了一次,因为“茉莉”两个字,那是她妈妈才能叫出来的两个字。

莫莫的妈妈很美,美得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不爱笑,话也不多,总是孤零零地站在家门口,目光悠远地望着远处,不知道想些什么。只有当莫莫出现在面前时,眼神才会变得温暖柔和。

“茉莉,我的小茉莉。”她轻声召唤,声音像叹息。

这时候,莫莫的笑容总是特别甜、特别美,就像一株真正的茉莉花。我很嫉妒,我也要叫她“茉莉”,让她对我那样笑。

“以后我叫你茉莉。”我对莫莫宣布。

她愣了愣,眉毛渐渐拧在一块儿。

“不行。”

“让我叫你嘛,你妈妈都能叫,为什么我不能叫?”我不服。

“只有我最喜欢的人,才能叫我茉莉。”

“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啊,可是也不能叫!”

“我不管,”我皱着眉头大嚷,“我就是要叫你茉莉!茉莉,茉莉——”

“碰!”

我再一次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咧开嘴,又洋洋得意地挥舞着拳头。从此,我再也不敢提茉莉两个字。

*****

后来,莫莫的妈妈生病了,病得很重,整天躺在床上起不了身。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她悄悄地飘走了。我从不认为那样美丽缥缈的人会死,总是固执地猜想,是因为老天嫉妒她的完美才将她收了回去。

莫莫的爸爸开始迷上赌博,赌技又不好,总是欠债,到后来只好带着莫莫东躲西藏。这样的结果就是,她读书的地方老是换来换去,有时候我们只能在寒暑假才能见上面。可是不管见面的机会有多少,我还是一直待在乡下,父亲三番五次要接我回家,我都拒绝了。好在爷爷比较开明,不过多干涉我的决定,于是我在乡下一待就是十年。

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我拿着通知书兴高采烈地去找莫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哇,你好厉害,考上了重点大学呢!”她笑得比我还开心。

“是啊,学校离家不远,就在隔壁城市呢。”

“真的吗?那你以后可以经常回来……”她嘀嘀咕咕了半天,忽然又皱起眉,“扬帆哥,你考了多少分?”

“呃……六百三十五。”

“这么高?!”她蹦起来,“都可以上清华了!你以前不是说要考清华的吗,怎么填了这么个破学校?”

我呆了呆。虽然学校名气没有清华的大,可也不能用“破”来形容吧?

“呃,以前是以前啦。莫莫你不知道北京有多远,风沙有多大,而且气候又没这边好,我肯定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还是这个学校好,离家里近,坐汽车三个小时就到了,以后想回来就回来……”

我列举了很多理由,一边说,一边看着她的脸蛋气得变形。糟糕!

“就是因为距离远不能经常回家,所以你选了这么个破学校?!”她大着嗓门嚷。

“是……啊。”

“碰!”

我第三次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拧着眉,气急败坏地挥舞着拳头。万幸啊万幸,幸好没有告诉她,我还收到了三封国外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唉。我只能哀叹一声,怎么会喜欢上莫莫这样的女孩呢?她的缺点实在太多了!

她视钱如命,看见孔方兄就双眼发亮,永远比谁都跑得快;

她斤斤计较,常常为了一分钱,跟五大三粗的菜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爱说大话,常拍着胸脯说,扬帆哥,等我赚了钱,我让你吃香喝辣!结果,总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饭给我,或者请我吃一碗素面条;

她油嘴滑舌,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真是个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没齿难忘!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

她小毛病不少、脾气颇大、性子倔强、争强好胜、常用拳头解决问题,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可是啊,这样的莫莫,独一无二。

*****

我总以为,莫莫一定会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生的际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结束没几天,放高利贷的人居然追到了村里,那时候莫叔叔已经躲了出去,把她留在乡下托我照顾。我本想带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里投奔父亲,结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远。

她一直都是这样。习惯了这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习惯了不给我添麻烦,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后来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坚决让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那个人?如果我早点告诉她我喜欢她,她是不是就不会再喜欢上那个人?如果……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隔了几天,莫莫给我打来电话,说她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从此,那个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话题,那个人救了她,那个人给她介绍工作,那个人留她在别墅里住,那个人长得多么帅,那个人多么有钱……

那个人,叫方哲。

方哲。我还记得这个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虽然很早就去了美国读书,但是我仍然记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欢上他了吗?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欢的就是老爸跟扬帆哥啦!”这句话让我开心不已。

原来莫莫跟他只是闹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里的事情太多,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整天围着莫莫打转,只好任她继续留在那根金条身边。终于有一天,我在街头做社会调查时,三个人碰面了。

那根金条,真的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方哲。

他也认出了我,但是并没有点破。聊了几句之后,莫莫把我扯到一边咬耳朵,全都是关于他的话题。他脾气大,他挑食,他不爱吃胡萝卜……

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数落他的缺点,可是,我明明看见她眼中的光彩,还有嘴角显而易见的笑容,那样的神情,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直到最后,当我听到方哲叫她一声“茉莉”时,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还没过完,莫莫就搬回了乡下,这一次她告诉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她不难过,说她讨厌方哲。我从来没有见她这么伤心过,除了几年前莫妈妈去世那一回。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那个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她。

学校开学了,我不得不告别莫莫去上学。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她一点儿都没有告诉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术时,她已经准备好,要跟随莫妈妈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赶回来送她,眼睁睁地看着她跟随另一个男孩子走远。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爱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爱我。

大三的那个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见到她时,她正捧着书坐在杜家别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灿烂,那些伤和痛似乎都已经离她远去。

“我要去美国了,下个星期就走。”我说。

“啊?下个星期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紧盯着我说,“你要去美国?是美国吗?是吗?真的是美国?”

我有些发楞。

美国。

是了,那个人,方哲,他就在美国。

“不是,是去英国,你听错了。”我笑着说。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来,抓住我的双手直摇晃,笑得两眼弯弯。可是我笑不出来了,我从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还有,藏不住的浓浓的伤痛。

莫莫,他都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这么固执?

回到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撕掉了美国大学的通知书,然后重新申请了另一所大学。几个月之后,我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我在那边待了六年,直到家里人越催越紧,才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回国之后,我选择了不再见她,偶尔在她的信箱里留一条消息,或者上MSN聊一会儿,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下线。

我想,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淡淡的一声问候,足够。

*****

从英国回来之后不久,在一场大型的宴会上,我见到了方哲。他意气风发,身边陪着一位美艳的女郎,两人之间的动作很亲密。

他忘记从前了。

是的,方哲已经忘记莫莫了,至少在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报纸杂志上经常有他跟某某的花边新闻,女主角的名字时常变化。如果说,他的朋友李云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么,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们一直是点头之交,甚少谈话。我从不提起莫莫,他也从不,似乎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相信他忘记了。忘记也是一种开始,就让他继续自己的生活吧。

几个月后,父亲委派我参加方家老爷子的八十寿宴。我很少参加宴会,因为不喜欢那种喧闹虚假的场面,可是这一次,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

宴会上政界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不像是一场寿宴,倒像人们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无聊酒会。夜逐渐深了,大厅里还是杯光交错,我渐渐感到无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园里。

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过去。

那晚的月亮特别圆、特别大,银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显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让人心底忍不住发凉。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诗。

“莫惜三更坐,难销万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广州城。泪逐金波满,魂随夜鹊惊。支颐乡思断,无语到鸡鸣……”

反反复复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哑然失笑。现在不是八月十五,这儿也不是广州城,念这首诗有什么意思?我走过去,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说。

他轻轻唤了一声“云霄”,看样子的确喝醉了,连我都没认出来。我走过去准备扶起他。

“云霄,你说错了,这世上纵然有万紫千红,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静静地开放。

一霎那间,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渐渐清晰起来。

他从不邀请别人去山边的那栋房子。

他中秋节都是一个人过。

还有他身边所有的女朋友,总能从她们身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比如蓬松的头发,比如翘翘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饭……

原来这世上,固执的人不止一个。

这一年,是他们分开的第八年,我却早已料到结局。

*****

第十年,莫莫终于回来了,带着仇恨杀回了江北。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她变成了风情万种的莫惜情,游刃有余地周旋在无数男人身边。

我仿佛又找到了一个不见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她。

那一次舞会上,我看见她捉弄鑫隆房产的叶总,故意朝他抛媚眼,气得他夫人红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则躲在一边偷偷地乐,眼里闪动着熟悉的狡黠。

原来,她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的莫莫啊,顽皮起来什么都不顾。我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走过去,轻轻地叫了她一声。

然后,终于又听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唠叨,她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怪我不该隐瞒自己的身份,诉说她这几年的经历,问我这些年的生活……跟从前一样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实意地笑。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无论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没办法遗忘她,没办法不爱她。

漫长的十年,我和她,从来都没有改变。

所以,当方哲突然出现在大厅入口处,她露出惊惶失措的神情时,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只是很平静地帮她扶正杯子,然后提议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抛掉了莫惜情的娇媚,重新做回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继续唠叨、说大话、傻笑、撒娇、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声又一声地叫我“扬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么时候,莫莫能叫我一声“扬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将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松手,喃喃说着要我吻她。压抑许久的渴望终于战胜了理智,我疯了一般地亲吻她,解开她的衣服。激情中,我听见她轻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当成他。

我差一点就能完全拥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愿意做那个人的替身。

莫莫,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

她不知道,为了能多见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欢去的舞会;她不知道,为了让她尝到我亲手做的菜,我苦苦练习了好几个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为了那个人哭泣时,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时候,轻轻唤一声“茉莉”,她不知道,我也会弹钢琴,也会唱那首《Ti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爱吃胡萝卜,她的莫氏蛋炒饭我却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青梅竹马的十年,敌不过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两个月?没有答案,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永远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爱,只是,相遇太早。

九岁那年,我被妈妈带到乡下读书。

这是我们俞家的传统,每个孩子必须在乡下待一段时间,学会打理自己的生活之后,才能回到城市。因为,白手起家的爷爷非常信奉这一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是俞家最小的孩子,深得爷爷宠爱,可是他照样不顾我的哭闹反抗,扔下我便一走了之。为此,我整整半年没有跟他说话。

新到一个环境,不适应是肯定的。这还是其次,最令我难熬的是,因为我不理人,所以常常被班上的男孩子们追着打。在农村,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老师基本上不管,我偏又倔得很,不肯向妈妈求援。

进学校不到一个月,我就被打了七次。第八次,男孩子们又将我堵在学校操场,围在我旁边不停地起哄、打骂,我抱着头蹲在墙角,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小狗子,你又打人!”

一道凶巴巴的声音从外围传来,接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小女孩奋力推开男孩们,叉着腰挡在我面前。

“啊——莫老大!”

“老大来了……”

男孩们突然一哄而散。一会儿功夫,空荡荡的操场上只留下我,以及这个什么老大。

“男孩子还哭,”她很不屑地斜视我,用手刮着鼻子,“羞羞羞!”

我瞪大眼睛,眼泪汪汪地瞅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子,旧的花衬衫、旧裤子、旧布鞋,但是看上去很整洁。唯一不好看的地方,就是辫子太乱,像刚被谁揪抓过。

“你是……老大?”我拖着哭腔问。

“我叫莫莫,老大是他们乱叫的。”她抓了抓辫子,蹲到我面前,“你叫什么?”

哦,我明白了。为什么她的辫子那么难看,就是因为自己常常揪它。

“俞扬帆。”

“鱼?大鱼还是小鱼?”

我张大嘴巴。

“你几岁了?”她又歪着头问。

“九岁。”

“哦——我比你小,你做我哥哥好了。哎呀你放心啦,现在你变成了我哥哥,他们都不敢再打你了,只要报上我的名字,保证没人敢欺负你!哦,对了,‘俞’字怎么写的?真的是大鱼的鱼吗……”

她叽叽咕咕说了一大串,又是拍胸脯,又是咧开嘴大笑,手舞足蹈、东倒西歪,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矜持。

可是,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天使。那一天,我多了一个七岁的天使妹妹。

*****

她叫莫惜情,很奇怪的名字。

她也觉得别扭,所以只准别人叫她莫莫,就连她爸爸也不例外。莫莫有一个整天乐呵呵的爸爸,还有一个漂亮温柔的妈妈。我常想,这么好脾气的爸爸和优雅的妈妈,怎么会生出一个这么粗鲁的女儿?

当然,这些话我从来不敢说出来,因为——

我怕打。

她小小年纪就很强悍,因为看不惯男孩子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强盗行为,曾经不怕死地冲上去跟他们对打过几回,那个“老大”的光荣称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莫莫问起我家里的情况,我告诉她,我爸爸在城里打工,城里开销太大,所以妈妈带着我回乡下住。我不是故意要骗她,我只是怕她因为我的家庭与别人不同而不理我。

那个时候,我就应该开始喜欢上她了吧。所以,当有一天我看到她跟一群男孩子玩得不亦乐乎时,顿时火冒三丈,放学后就把她扯到操场一边。

“你不要老是跟他们一起玩!”

“为什么?”

“因为……以后我要娶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差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

“啊,你发烧了?”她紧张地瞪大眼睛,抬起手贴在我额头。

“我是说真的。”我反而镇定下来,认真地说,“长大以后,你给我做老婆好不好?”

“不好不好!”她叉着腰大声说,“哥哥跟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这是什么理论?我们又不是亲兄妹!

“我就是要娶你,”我跳起来大嚷,“就是要,就是要——”

“碰!”

我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咧开嘴,洋洋得意地挥舞着拳头。从此,我再也不敢提起这个话题。

没想到,过后不久居然又被她打了一次,因为“茉莉”两个字,那是她妈妈才能叫出来的两个字。

莫莫的妈妈很美,美得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不爱笑,话也不多,总是孤零零地站在家门口,目光悠远地望着远处,不知道想些什么。只有当莫莫出现在面前时,眼神才会变得温暖柔和。

“茉莉,我的小茉莉。”她轻声召唤,声音像叹息。

这时候,莫莫的笑容总是特别甜、特别美,就像一株真正的茉莉花。我很嫉妒,我也要叫她“茉莉”,让她对我那样笑。

“以后我叫你茉莉。”我对莫莫宣布。

她愣了愣,眉毛渐渐拧在一块儿。

“不行。”

“让我叫你嘛,你妈妈都能叫,为什么我不能叫?”我不服。

“只有我最喜欢的人,才能叫我茉莉。”

“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啊,可是也不能叫!”

“我不管,”我皱着眉头大嚷,“我就是要叫你茉莉!茉莉,茉莉——”

“碰!”

我再一次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咧开嘴,又洋洋得意地挥舞着拳头。从此,我再也不敢提茉莉两个字。

*****

后来,莫莫的妈妈生病了,病得很重,整天躺在床上起不了身。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她悄悄地飘走了。我从不认为那样美丽缥缈的人会死,总是固执地猜想,是因为老天嫉妒她的完美才将她收了回去。

莫莫的爸爸开始迷上赌博,赌技又不好,总是欠债,到后来只好带着莫莫东躲西藏。这样的结果就是,她读书的地方老是换来换去,有时候我们只能在寒暑假才能见上面。可是不管见面的机会有多少,我还是一直待在乡下,父亲三番五次要接我回家,我都拒绝了。好在爷爷比较开明,不过多干涉我的决定,于是我在乡下一待就是十年。

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我拿着通知书兴高采烈地去找莫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哇,你好厉害,考上了重点大学呢!”她笑得比我还开心。

“是啊,学校离家不远,就在隔壁城市呢。”

“真的吗?那你以后可以经常回来……”她嘀嘀咕咕了半天,忽然又皱起眉,“扬帆哥,你考了多少分?”

“呃……六百三十五。”

“这么高?!”她蹦起来,“都可以上清华了!你以前不是说要考清华的吗,怎么填了这么个破学校?”

我呆了呆。虽然学校名气没有清华的大,可也不能用“破”来形容吧?

“呃,以前是以前啦。莫莫你不知道北京有多远,风沙有多大,而且气候又没这边好,我肯定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还是这个学校好,离家里近,坐汽车三个小时就到了,以后想回来就回来……”

我列举了很多理由,一边说,一边看着她的脸蛋气得变形。糟糕!

“就是因为距离远不能经常回家,所以你选了这么个破学校?!”她大着嗓门嚷。

“是……啊。”

“碰!”

我第三次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拧着眉,气急败坏地挥舞着拳头。万幸啊万幸,幸好没有告诉她,我还收到了三封国外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唉。我只能哀叹一声,怎么会喜欢上莫莫这样的女孩呢?她的缺点实在太多了!

她视钱如命,看见孔方兄就双眼发亮,永远比谁都跑得快;

她斤斤计较,常常为了一分钱,跟五大三粗的菜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爱说大话,常拍着胸脯说,扬帆哥,等我赚了钱,我让你吃香喝辣!结果,总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饭给我,或者请我吃一碗素面条;

她油嘴滑舌,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真是个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没齿难忘!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

她小毛病不少、脾气颇大、性子倔强、争强好胜、常用拳头解决问题,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可是啊,这样的莫莫,独一无二。

*****

我总以为,莫莫一定会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生的际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结束没几天,放高利贷的人居然追到了村里,那时候莫叔叔已经躲了出去,把她留在乡下托我照顾。我本想带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里投奔父亲,结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远。

她一直都是这样。习惯了这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习惯了不给我添麻烦,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后来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坚决让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那个人?如果我早点告诉她我喜欢她,她是不是就不会再喜欢上那个人?如果……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隔了几天,莫莫给我打来电话,说她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从此,那个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话题,那个人救了她,那个人给她介绍工作,那个人留她在别墅里住,那个人长得多么帅,那个人多么有钱……

那个人,叫方哲。

方哲。我还记得这个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虽然很早就去了美国读书,但是我仍然记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欢上他了吗?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欢的就是老爸跟扬帆哥啦!”这句话让我开心不已。

原来莫莫跟他只是闹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里的事情太多,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整天围着莫莫打转,只好任她继续留在那根金条身边。终于有一天,我在街头做社会调查时,三个人碰面了。

那根金条,真的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方哲。

他也认出了我,但是并没有点破。聊了几句之后,莫莫把我扯到一边咬耳朵,全都是关于他的话题。他脾气大,他挑食,他不爱吃胡萝卜……

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数落他的缺点,可是,我明明看见她眼中的光彩,还有嘴角显而易见的笑容,那样的神情,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直到最后,当我听到方哲叫她一声“茉莉”时,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还没过完,莫莫就搬回了乡下,这一次她告诉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她不难过,说她讨厌方哲。我从来没有见她这么伤心过,除了几年前莫妈妈去世那一回。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那个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她。

学校开学了,我不得不告别莫莫去上学。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她一点儿都没有告诉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术时,她已经准备好,要跟随莫妈妈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赶回来送她,眼睁睁地看着她跟随另一个男孩子走远。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爱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爱我。

大三的那个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见到她时,她正捧着书坐在杜家别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灿烂,那些伤和痛似乎都已经离她远去。

“我要去美国了,下个星期就走。”我说。

“啊?下个星期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紧盯着我说,“你要去美国?是美国吗?是吗?真的是美国?”

我有些发楞。

美国。

是了,那个人,方哲,他就在美国。

“不是,是去英国,你听错了。”我笑着说。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来,抓住我的双手直摇晃,笑得两眼弯弯。可是我笑不出来了,我从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还有,藏不住的浓浓的伤痛。

莫莫,他都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这么固执?

回到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撕掉了美国大学的通知书,然后重新申请了另一所大学。几个月之后,我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我在那边待了六年,直到家里人越催越紧,才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回国之后,我选择了不再见她,偶尔在她的信箱里留一条消息,或者上MSN聊一会儿,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下线。

我想,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淡淡的一声问候,足够。

*****

从英国回来之后不久,在一场大型的宴会上,我见到了方哲。他意气风发,身边陪着一位美艳的女郎,两人之间的动作很亲密。

他忘记从前了。

是的,方哲已经忘记莫莫了,至少在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报纸杂志上经常有他跟某某的花边新闻,女主角的名字时常变化。如果说,他的朋友李云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么,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们一直是点头之交,甚少谈话。我从不提起莫莫,他也从不,似乎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相信他忘记了。忘记也是一种开始,就让他继续自己的生活吧。

几个月后,父亲委派我参加方家老爷子的八十寿宴。我很少参加宴会,因为不喜欢那种喧闹虚假的场面,可是这一次,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

宴会上政界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不像是一场寿宴,倒像人们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无聊酒会。夜逐渐深了,大厅里还是杯光交错,我渐渐感到无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园里。

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过去。

那晚的月亮特别圆、特别大,银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显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让人心底忍不住发凉。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诗。

“莫惜三更坐,难销万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广州城。泪逐金波满,魂随夜鹊惊。支颐乡思断,无语到鸡鸣……”

反反复复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哑然失笑。现在不是八月十五,这儿也不是广州城,念这首诗有什么意思?我走过去,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说。

他轻轻唤了一声“云霄”,看样子的确喝醉了,连我都没认出来。我走过去准备扶起他。

“云霄,你说错了,这世上纵然有万紫千红,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静静地开放。

一霎那间,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渐渐清晰起来。

他从不邀请别人去山边的那栋房子。

他中秋节都是一个人过。

还有他身边所有的女朋友,总能从她们身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比如蓬松的头发,比如翘翘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饭……

原来这世上,固执的人不止一个。

这一年,是他们分开的第八年,我却早已料到结局。

*****

第十年,莫莫终于回来了,带着仇恨杀回了江北。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她变成了风情万种的莫惜情,游刃有余地周旋在无数男人身边。

我仿佛又找到了一个不见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她。

那一次舞会上,我看见她捉弄鑫隆房产的叶总,故意朝他抛媚眼,气得他夫人红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则躲在一边偷偷地乐,眼里闪动着熟悉的狡黠。

原来,她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的莫莫啊,顽皮起来什么都不顾。我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走过去,轻轻地叫了她一声。

然后,终于又听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唠叨,她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怪我不该隐瞒自己的身份,诉说她这几年的经历,问我这些年的生活……跟从前一样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实意地笑。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无论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没办法遗忘她,没办法不爱她。

漫长的十年,我和她,从来都没有改变。

所以,当方哲突然出现在大厅入口处,她露出惊惶失措的神情时,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只是很平静地帮她扶正杯子,然后提议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抛掉了莫惜情的娇媚,重新做回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继续唠叨、说大话、傻笑、撒娇、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声又一声地叫我“扬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么时候,莫莫能叫我一声“扬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将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松手,喃喃说着要我吻她。压抑许久的渴望终于战胜了理智,我疯了一般地亲吻她,解开她的衣服。激情中,我听见她轻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当成他。

我差一点就能完全拥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愿意做那个人的替身。

莫莫,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

她不知道,为了能多见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欢去的舞会;她不知道,为了让她尝到我亲手做的菜,我苦苦练习了好几个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为了那个人哭泣时,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时候,轻轻唤一声“茉莉”,她不知道,我也会弹钢琴,也会唱那首《Ti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爱吃胡萝卜,她的莫氏蛋炒饭我却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青梅竹马的十年,敌不过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两个月?没有答案,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永远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爱,只是,相遇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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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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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扬帆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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