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回忆之前
楚夜觉得自己换了张脸自在多了,可是不能开口说话啊。
这嗓音柔弱的像个妹子,哦不,他现在就是个女人啊。
再看看这隆起的胸部,他忍不住又揩了一把油。
他洗了把脸,看向远处,都什么时候,还不忘好色,楚夜你是上辈子没玩过女人吧。
楚夜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心想自己上辈子还真没和妹子一起咻咻咻过。
他又起了歪心思。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对了自己的发型还没变过来,昨天银色面具竟不提醒他这么重要的事。
他也不会束发,将钗扔在地上,随便的扎了个马尾,以河水为镜,照了照,满意。
捡起银钗装进怀里,这苏家小姐身子如此小巧,声音又太酥软,这可如何是好。
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点子,装哑巴吧。
他不知要去何处,还没过几天安稳日子,全家就被璟王杀了。
想到这,他忽然觉得自己还是有目的性的,反正来这一遭什么惨事自己都经历过了,苏源城一家待自己不薄。
那就让他替他们报仇吧。
他走过那松林,来到城中时已经天黑。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他要去哪里找璟王,他嫉妒怀疑自己没找到璟王报仇,自己就死了。
他在路边窝了一夜,用银钗换了几个馒头塞在衣服里,这时候就不要讲究什么卫生了,保命要紧。
他窝在一处廊檐下。
第二日城中渐渐人生鼎沸,有人在招工,他便冲上去。
险些开口说话,想到自己现在是苏似锦,他装作哑巴去面试。
老鸨见他有些痴傻,轻摇蒲扇笑呵呵地说道:“小兄弟,我们这里只招有用的人,你这么细皮嫩肉,我怕你受不了啊。”
楚夜想说老子力气大着呢。
奈何他不能说话,只好摆动着手示意没关系,我可以的。
老鸨看着眼前这双手,这汉子这张脸真是配不上这双(此处应有手的描写)
最后,楚夜终是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包吃住就行,他是没想过靠在妓院里发家致富。
怡红楼的小姐姐们那曼妙的身姿看的他直流口水,若不是这苏家小姐是个妹子,他断然要开口去聊那些小姐姐。
上辈子,刚刚有个护士小姐姐撩他,他就挂掉了。
想想真是可惜。
他在怡红院一待便又过去了一个月。
这天他突然腹下一痛,糟糕,这苏似锦还有痛经的毛病。
以前都是她那些丫鬟给他准备好用的东西,这下楚夜慌了,做女人真是麻烦,瞅着院子里的布条,他心生一计。
几天后,时不时有人来问有没有见到她们的布条,楚夜摇着头示意自己不知。
第一卷第九章本章字数1048
“你醒了?”是一个男子,身后站着的是面具男。
楚夜的思绪被拉了回来,眼角湿润,他伸出手为自己擦拭眼泪。
同行而入的还有七爷,楚夜大脑一片空白,七爷知道他就是苏似锦,那他不就会知道是自己杀了璟王吗。
他吓得倒退了几步。
而后又想,璟王死的时候没人知道啊,他这是自己吓唬自己呢。
不过他脑海里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这个七爷和璟王是狼狈为奸的,现下银色面具男又和七爷相识,刚巧银色面具男救下了他,这么一说,他们都是一伙的。
他因惊恐不小心碰到了桌边的青花瓷,瓷瓶破碎的声音清脆,他侧过身子看着一地的碎渣。
七爷换丫鬟进屋清扫,只听他说:“似锦你受苦了。”
楚夜心里想着妈的我受苦是因为谁,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人渣。
可是他怕死,开口却说:“我,我,我,不苦。”
楚夜猛然又想到一点,这个七爷一直认为苏似锦受刺激而疯了。
果不然,他眉头微蹙对着银色面具男前方的男人说:“皓月,似锦她从宫里出来就疯了。”
那男人握紧拳头,声音隐忍道:“我知道,银灰跟我说说了她记不得他了。。”
楚夜心里在想这两货在说什么,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这两人不是很想杀他。
但是若是让他们知道璟王是自己害死的,他浑身打了个激灵,根本不敢往细了想。
还是想想怎么逃了吧。
“似锦,我不知道你已经疯了,还以为你还在跟我置气,不然那天我是绝对不会把你一个人扔在那里的。”那男人握紧楚夜的手,楚夜的身体僵硬,一动不敢动。
“皓月,你别吓着她了。”七爷轻声说着,楚夜看着地面,心里想着尼玛你把我扔在那的时候怎么那么冷冰冰的,还知道给老子易容,我看就是纯心的。
楚夜很怂,他觉得自己现在钻进人家苏似锦的身体里了,就得符合人家的性格对吧。
“好了,我们先回上京吧。”七爷的声音传来,楚夜脑子都要炸了,什么鬼,刚刚逃离那个鬼地方,现在又要回去。
“也好,我们先上京,瑾瑜还等着我们回去。”楚夜不知道他们所说的是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溜之大吉,经过了一个月的打工生活,他觉得在古代他也是能生存的。
他没来的及反应就被转移了。
许是她太闹腾了,七爷直接将他打晕了。
一觉醒来,楚夜躺在一张大床上。
皓月坐在圆桌边沉思,见他有动静,兴奋不已,这让楚夜有点犯迷糊,毕竟在丛林之中这个面具男可没有这深情。
再或者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被一个男的用这眼神看着自己真是奇怪。
这在皓月的眼里,楚夜的眼睛里都是害怕。
他叹气道:“你要是不和我置气,你也不至于遭这些罪了。”
楚夜迷离的眼神看着他,心里想着的是如何逃离这个鬼地方。
门外不知是谁的声音“皓爷,王爷醒了。”
王爷醒了?难道是璟王??
这下楚夜更慌了,这厮没死,那且不是自己小命不保。
林夕第一次看见陈宸,是在学校的光荣榜上。王菲的传奇里有句歌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多年以后的林夕就是这样的感觉。有时候缘分就是一种特别神奇的催化剂。那是2005年岁末,林夕是比较懒散的女孩子,比较喜欢睡懒觉。那个时候才初一,班主任是个地中海,怕是也怕寒冷的天气会冻坏他光溜溜的头部,所以早自习也去的比较晚。林夕总是要压着时间点去学校。沈冰和林夕住在一个院子里,沈冰的妈妈去世后,她就一直跟爸爸一起,沈冰会很早起来做饭,然后吃完后巧林夕家的门。林夕才慢悠悠的起床,刷牙洗脸。这样的生活在2006年结束,有一天晚自习忽然停电了,林夕还正在绞尽脑汁地计算数学题,林夕的父母在外地,她跟奶奶一起生活,她很努力地学习,想证明自己,父母不在身边,自己也可以独立。停电的夜晚,格外的吵闹,教室里乱哄哄的,旁边的陆晓雨正在叽叽喳喳跟周围的同学讲着千奇百怪的鬼故事。林夕觉得很没意思,就站在窗口,窗外黑漆漆的一片,是屋内的蜡烛的烛光闪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