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次见面,相谈甚欢

第三章 初次见面,相谈甚欢

我李飞,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毕业大学生,那时候生活还是很惬意的,每天八点半工作,五点半下班,没有什么大的目标和梦想,只想快快乐乐过完一生,挣得刚好够自己吃喝的,我想着年轻人虽然被限制活动范围,总有自己的圈子,以后升职存钱了,也能出去走走。可是有些事情总是不得人心,而且人一旦疯狂迷恋上一个人,或者某件事情的时候,什么都会变,而且变得很彻底。

科技发展的太快了,尤其是网络,也能使得年轻人更多地接触到外地人,更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我那个时候也没想着交朋友,无非是每天晚上打打游戏,闲散的时候看看书写写字,想着公司组织旅游。

事情过去很久了,我现在还在回想,当初若是没有遇见他,我是不是还这么快乐的玩游戏上班呢,所有的一切还都和以前一样,那个时候会感到生活乏味,但更多的是快乐,就像盼望着放学一样盼望着下班,然后吃饭洗澡,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认识他的时候,完全是机缘巧合吧,我们两个最为契合的认识点就是都喜欢三国,那时候我也没注意他,毕竟网络上的人鱼龙混杂,哪能什么人都去交往,感情这东西都是逐渐发展的,那时候因为一起刷短视频相知,然后就是一起打游戏,一起聊天,每次的话题并不多,只是聊几句而已。

他在上学,时间很充裕,每次我看完书的时候,都会叫他一起打游戏,我游戏玩的不好,但是有个游戏内的徒弟,现在看来依旧算是很深地交情。

三个人第一次在一起玩游戏的时候,我和徒弟的话很多,怎么也说不完,他也很活跃,时间很久了,我不知道什么情况,他就成了我徒弟的师娘,有的时候真的有意思,这种默契似乎是油然而生。

徒弟叫他师娘,他没说什么,我也觉得没什么,这种CP不是很流行吗?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语音中随口叫了媳妇,我以为他会说什么恶心的话语,但是他答应了,从那以后我就叫他媳妇,虽然都是男的,我徒弟叫他师娘,最起码我觉得这种关系至少也能维持几个月吧。

试想一下,徒弟没有见过面,但是平常无话不说,媳妇也没见过面,平常更是无话不说,因为叫他媳妇,内心突然觉得应该对他好一点,关系也就越走越近,和情侣比起来差的就是性别和没见过面吧,可是谁会在乎这些呢,虽然世俗不是这样,但是世俗奈何管不了那么多。

我记得是五月份加的好友,一晃都到了八月份了,几乎已经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我每天张口闭口都是媳妇,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别扭的地方。毕竟都是熟悉的陌生人,男男女女各自为搭档的也不少,我依稀记得那个时候我好像还没有这么关心一个人,他是第一个,直到如今,我还没有找到第二个让我这样的人。

他时常会说来谯城游玩,顺便见见我,那个时候谁会当真呢,我很是义正言辞地说道:“只要来,我请你全部!”

可这就是真的,而且临近几天的时候,我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并没有见我,而是去见了同学,而且那个时候他们快开学了,已经是八月底了,玩几天就能和他同学一起去上学。都是同学就没有见我的必要了,说来缘分这种东西,就像是注定的一样,那些天我的脚碰伤,他说他来了谯城,我们依旧在网上聊天,嘱托他好好玩。

我记得那时候天气很好,我还穿着短裤衬衫,他说他要走了,本来是要见面的,但是他同学在赵桥,我在南区,而且他只逗留两三天,按照道理来讲,哪有见面的份呢。他是晚上十点钟的火车,他同学在赵桥,离火车站很远,而且下午还有事情,根本没有时间送他去火车站,他就和我发消息,让我送他去火车站。

我想着我家离火车站不远,帮一次是一次,本来都走不到一起的人,最终还是见面了。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穿着白色衬衣和灰色短裤,正在屋里听歌,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因为夏天经常出去走动,所以脸晒得很黑,我本身个子不高,显得有些老气横秋,李飞的名字都告诉他了,见一面就走,有什么可担忧的。

看了一下钟表,才四点多,我本身就懒,想着他同学把他送到市区也成,可是一会儿他告诉我快到约定地点了,我慌了,那是我第一次去见网友,平常聊得很热,可终究是陌生人啊。想着没什么可顾忌的,而且人家已经到了约定的地点,就在我家西边几公里的地方,不去不行的。

我衣服也没换,大男生平常就不注重形象,下楼骑着车就过去了,那天的心情很好,一路上都听着歌,好像是刘德华唱的《世界第一等》,我根本听不懂,但也能跟着节奏哼起来,基本没唱对一句。

过了高铁桥,我见到了他,比我高,打扮的很整洁,头发盖住了额头,面带微笑,而我从上到下简直就像一个干农活的老头,又黑又丑,两人都是尴尬地笑出声,他有些羞涩地站在一旁。

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对他同学打了声招呼,“苏纪远是吧,我会送去火车站的,你要是有事就去忙吧,有时间请你吃饭。”

“行行行,那辛苦了。”

“没事,你先忙去吧。”他同学点了点头,随即回了赵桥。

我和纪远都愣在了那里,我心中还是止不住的尴尬,挠着头说道:“好尴尬啊。”

“没事,第一眼尴尬,现在好多了。”

“还好还好,电动车有点小,凑合吧。”我依旧笑着说道。

我的那个电动车就像是自行车装了四块小电瓶,确实不大,前面一个座位,后面一个座位,他小心翼翼地坐在了后面,嘴上还不住地说着这车子太小了。

“没事的,一会儿就到我家,你坚持一下就好。”

我没有带他去火车站,因为天还早,才五点钟都不到,两人一路上都是尬聊,我也记不得都说些什么了,就像最后一次见到的那两个环卫工人一样,不知道说了什么,但都是发自肺腑的开心,我在前面骑车,看不到他的笑容,但一定很可爱吧。

我们那里的人不算富裕,院内还有木柴,堆放的很乱,我带着他直接去了二楼,就是我的住所,看他的样子似乎有些诧异,因为我的房间很小,一张床,一个电脑桌,一个衣架,两把椅子仅此而已。我现在想想,应该先给他倒杯茶的,他就在一旁坐着,我又像没事人的一样玩起了电脑,扭头看他在一旁有些无措,我随即起身。

“出去看看呗。”

“行。”

房间左边就是一个通道,可以直接去一楼房顶,那里有盆含羞草,他走到含羞草面前随手玩闹几下,整棵含羞草都闭了叶子,我看着他笑了笑,简直和孩子没什么两样。现在那棵含羞草已经老了,我把它挪到了温暖的阳台,也不知道它能不能撑得过这个冬天,反正我是很爱它,每天都要去看几眼。

到了楼顶我向他指了指南边,那边是一条大道,最近新修的,我带他来的时候走的那条路,又指了指北边,那边有几百亩地,都是等待开发的。第一次见面,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

在外面走了一会儿,又回到了房间,我问他渴不渴,想要去下楼拿瓶水,谁知道他从书包里掏出来一罐菠萝啤,我有些尴尬,难得想尽一次地主之谊,还被这小子抢了先,我想让他装回去,在火车上喝,他始终没装回去。那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我才喝的,一罐很多,味道还不错,无非是我喝的有点早了,因为除了含羞草和那罐菠萝啤,他似乎没有在我家留下任何的东西,那仅有的足迹,恐怕也被雨水冲刷的一干二净了。

转悠了一会儿,我便带他去市区了,毕竟家里面也没什么可看的,顺便从镇上拿了个快递,那条街是药材街,好多药材还是我告诉他的,他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听我说的时候一直在认真点头,可能是刚认识吧,他根本就没反驳的话。

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这个人很不错的,适合做个知己,网上的事情姑且不说,从现在认识也不晚啊,天底下一见如故的很多,我和纪远差不多就是这样吧,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固执己见。

离开小镇子,时间还早,我带他去了南湖公园,那个地方他同学带他去过,我带他去不过是想聊聊天而已,想想不管平原还是其他地方,哪里能没有观赏湖,况且纪远家在苏湾,离巢湖很近的。

但是两人能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是说一些家常,在湖旁边走了几步,南湖在谯城算的上是一个大型观赏湖了,北岸是客运站,没什么好看的,南边则是游客遛弯的地方,靠近湖水的地方用木板搭建了几个木栈道,可以近距离的靠近湖水,夏天的话还能在里面洗手。中间围着几个芦苇荡,也算是独特的风景,除了有点小之外,其他都还好,我和纪远在其中走了一圈,他似乎并不是很在意。

“这湖还行吧。”

“就是有点小。”

他不屑地回答道,我当时有些不信,我没去过大城市,仅仅见过山而已,至于大湖我并没有见过,在我看来,南湖虽然是人工建造,已经很大了,少说也有三四百亩地吧。我经常去那里玩,有时候没见过世面确实对别人的评价不是很在意,有时候还会嗤之以鼻,后来我有幸去了一次巢湖,对于纪远的不屑,我多少有点理解,因为巢湖有种望不到边际的感觉,生活在巢湖地区自然有资格去评价其他地方的名湖,何况南湖这种人工湖。

我们走了一会儿,天终于暗了下来,我想带他去市区,然后吃饭,最后送去火车站,安排的也挺好,沿着魏武大道,一直走到曹操公园北门。期间我问他喜欢看什么书,他说喜欢看灵异,其实我现在也不清楚他喜欢什么类型,后来给他寄了一本《白夜行》,那是我大学最爱的一本书,深深被东野圭吾先生的逻辑思维所震撼。

来到网吧,有几个旧友,没来得及介绍,只是每人给他们买了瓶水,我和纪远便在网吧最里面一排坐了下来,我从家骑车到公园北门,也有十几公里,我是想单纯在里面休息一下,顺便把朋友的快递给他。

我坐在纪远的旁边,两人又对产生了兴趣,这次似乎比刚才聊得更加积极,而且两人同时说到了《魔道祖师》,没错就是一本耽美,多次被推上耽美神坛的巅峰创作吧,我个人也觉得是本不错的。

“你除了这本还看其他的吗?”我试探性问道。

“看啊,只是不多。”他有些羞涩地说道。

“其实我也看。”我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在网吧竟公然向他推荐这类,其实在我看来这类还是有点影响的,其文学价值固然存在的,若是单纯误导青少年就有些不好了,无非是恋爱的性别不一样罢了,有正确的价值观就行,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还是可以的,我并不是为耽美辩解,只不过实事求是而已。

他见我展开列表,看了一眼便又去玩自己的手机去了,两个大男生讨论这种东西也没有什么,但是在这个国度,总归是被别人另眼相待的。毕竟社会还没有高度发展,世俗偏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无非是说说笑笑,但真的发生在了自己身上,就像是背着一座大山在别人面前行走一样,根本容不得你抬头,异样的目光就像针尖一样,扎在你身上,表面只是一滴血,或者根本看不见,实际上已经伤到深处。

说实在的,网吧的气味实在太难闻,排烟口运行的很缓慢,进去一会儿便有腾云驾雾的感觉,随后而来的就是一阵又一阵的欢呼雀跃,沉浸其中当然很快乐,但是若努力置身事外,只会使得自己更加难受,因此坐了一会,我们就走出来了。

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想来也该去吃饭了,怎么说也是下午来我家的,就算是送回巢湖,也该吃过饭吧,而且将近十一点的火车,时间还很长呢。对于吃饭,我自己都不熟悉,平常很少自作主张地带着别人吃饭,那天也是一个例外吧,而且我只知道他不喜欢吃太辣的,所以就在街上找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那种饭馆很普遍,也算是北方的一种小特色,两三间门面,一个招牌。

我同他进去,他比较含蓄,我示意他点菜,他只是说随便吃点就好,我便自作主张地点了一条鱼,和几道小菜,我并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但都不辣。两人面对面坐下,我看了他一眼,依旧是面带微笑,挺平易近人的。

“你喝酒吗?”

“你喝我就喝。”

“那行吧,一人喝一瓶吧。”

我说罢就招呼老板送了两瓶啤酒,帮他打开了一瓶,那天我知道他应该不喜欢喝酒,或者说不愿意经常喝酒,可能因为第一见面,他不好意思拒绝,这应该是真的,想来一瓶啤酒并不算多。

不过他却是主动端起酒杯,我依稀能听到他说:“要喝交杯酒吗?”

我愣了一下。“就这样喝吧。”

那天吃了近一个小时,我几乎把周围所有的事情全部和他说了,从小学一直说到大学,然后讲到喝酒前的几天,我很少向一个人诉说那么多的事情,见到他,我心中所有的故事,就像江水一样奔流不停,不吐不快,他听得很认真,不住地点头。他走后还对我说,什么都好,就是话有点多。

其实我平常话也不多,只是遇见了想倾诉的人而已,不管男女,一见钟情这个事情,我不大相信,但是一见如故,我却是很相信。因为高兴,所以说个不停,我觉得就像遇见一个能诉说后半生故事的人一样,他也会说他的故事。我记得最清的好像就是他们寝室有个胖子,因为打游戏手机都摔坏了好几个,当时我就觉得可笑,一个游戏至于吗?手机多么金贵啊,用得着摔了吗?直接把游戏卸载不就行了,人嘛经历不同,解决事情的方法也不同,我和纪远什么都像,就是解决事情的方法不像,以至于我一生念念不忘。

我和他说了很多,两瓶酒很快就喝完了,我问他还喝吗?他摇了摇头,我当时心情好,又要了一瓶啤酒,三瓶酒两个人说着一辈子的事情。从那天以后我们似乎没有任何隐瞒,什么都能倾心相诉,这让我很感动,若不是值得信赖的人,何至于这般爽快呢,而且不过只是初次相见而已。

他喝过酒脸色微红,头发向下盖过眉额,那双眼睛倒有几分丹凤的意思,微笑着坐在对面,那种样子真的很可爱,我有许多朋友喝过酒之后都是喊着再来!他不一样,静静地坐在一旁,时不时玩会儿手机,愈发觉得像一个大家闺秀,我当时看着他,心中也有几分感叹,“他如果是个女生该多好啊。”

随即又想了想,其实不管男女,喜欢这种东西谁又能说得准呢,说实在的,那喝点酒脸红的表情,我有点动心了,我是个男的,并没有污秽的想法,不过是有种看着他一辈子的冲动而已。那天我仅仅认为我是冲动的,或许他走了一切就都好了。

从饭馆出来,外面的凉风吹得人有些清醒,他的酒气渐消,我带着他直接去了火车站,那个时候才九点钟吧,看着他脸上还有些红晕,我只得去买两瓶饮料,毕竟可以解解酒气的。

我记得我当时说了很多,他不时地会笑笑,他还问我说话的时候为什么不看着他,我心里想着,自己在意的东西,看一遍都能记一辈子。我个人不喜欢直视别人讲话,双方眼神相对,不管熟悉与否,都感到很尴尬,并非我不尊重别人,而是实在不习惯如此。

在火车站正前方,我们坐了下来,前面是曹操的石像,威风凛凛,两人说话间谁会谈这些东西呢,因为快要分别了,我的心情多少有些失落,有时候觉得和他一直这样坐着多好。看着星空两人沉默了,他头发很长,因为额头上有浅浅地疤痕,这些无非都是些小事罢了,反正我是不会在意,他脸上的红晕也快消失了。

我坐着有些冷,缓缓起身伸个懒腰,“你说以后我们还会见面吗?”

“能啊。”

“那什么时候?”

“国庆节就可以来我家,我见过你的家人,你也该见见我的家人,正好也算见过双方家长了。”

“这,那行,等到十月一号我去你家。”

当时他说的爽快,我答应的也爽快,俨然就像是一对情侣,要见双方家长一样,我答应的真实,后来他一直说是玩笑,所有的都是玩笑,但是我能感觉到,这次应该是真的吧,最起码我不愿意相信是玩笑。

把以后的约定说好,我如释重负地送他去了火车站,以前送人能进站,但是现在已经不允许了,我和他挥手告别,心中多少有些难受。就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突然被自己送到外地,感伤是有的,可是想想,他也有他要做的事情,随他去吧,那个时候我唯觉得他喝酒之后的样子真的好看,大概就是我当时送走他之后的总结吧。

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近十一点了,车子有电没电地跑着,回到家我就问他脸上还有酒色吗?他说没有,我就让他发张照片看看。确实没了酒色,那是他第一次给我照片,也是最后一次,我一直存着,并且在镇上洗了出来,每每看到都有点怀念,那天真的很快乐,我不过是一个平常的毕业生,平常的上班族,可是这一切就因为见了一面,什么都变了。其实我的人生都是被父母安排好的,毕业之后上班结婚生子,很平凡,也很朴实,我心中觉得,也应该沿着父母安排的轨道走下去吧,没什么不好的,一切似乎都很完美,那晚他在行驶的火车上一夜,我睡得也还算安稳。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吧,最起码也要等到国庆节吧,可是有时候思念真的会使一个人变得手足无措,恨不得每日每刻都在一起,还在乎什么男女,什么年龄呢?喜欢一样东西,未必非要符合世俗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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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一生思念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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