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受伤了,明天还上
?更新时间:2010-09-09
……手受伤了,明天还上12000千字
中国古代对女子的称呼
古时的帝王将相如何称呼自己的亲人
从“老公”的称呼来历,看男人地位的变迁
中世纪与文艺复兴后的镜子
各朝代名称的来历
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爵位体系各称呼简介
介绍一下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爵位体系,以下按照级别高低排列,括号中为女性成员称谓。
皇帝
国王
下面为各个贵族
1.大公:grandduke(duchess),神圣罗马帝国的最高贵族等级,第一个被称为大公的是15世纪时期强盛的勃艮第公爵腓力三世。
2.大公:archduke(archduchess),这个头衔和在其他日耳曼贵族家族中用的grandduke明显不同,似乎仅在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中使用。奥地利王室始终保持archduke的头衔,以显示自己和其他德意志各邦的区别。
3.选侯:elector(electress)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帝国会议最高组织的成员,拥有选举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
4.亲王:prince(princess),西班牙葡萄牙称infante
prince这个头衔在欧洲有很多含义:
1)君主的儿子或王位直系继承人。
2)在继承顺位上的其他王室成员。
3)女王的配偶。
4)中世纪奥地利的一个爵位,级别在公爵和伯爵之间。
5)没有得到王室封爵的平民贵族,但掌握了政权,建立起世袭的君主国,这些国家的君主称亲王,比如今天的摩纳哥和列支敦士登。
5.公爵:duke(duchess),德国称hertog,,沙俄对等的爵位称kniaz。英国的公爵一定是王室成员,第一位英国王室公爵是14世纪的康沃尔公爵黑太子爱德华。在法国,公爵是领主的最高等级。在德国,中世纪早期的五大公爵(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士瓦本和洛林)是德国贵族的最高头衔。在殖民时代,殖民地的公爵头衔(比如西班牙在美洲的各位总督的公爵头衔),被称为胜利头衔,也就是说是战争胜利的荣誉头衔,不列入正式的贵族头衔系统之中。
6.侯爵:marquess(marchioness)。沙俄对等的爵位称boyar.来源于中世纪的德国的头衔margrve(margravine),即markgraf,边疆伯爵,一般认为其头衔的等级在公爵和伯爵之间,唯一的例外是1356年的勃兰登堡边疆伯爵戈登*布尔被认可为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地位大大超过了公爵。
7.伯爵,在英国,英国王室授予的伯爵头衔称earl,其他王室授予的头衔称count。法国称count(countess),神圣罗马帝国以及瑞典沙俄称graf。中世纪挪威称jarl,是国王之下最高等级的爵位。
8.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在英国该爵位在玫瑰战争中,从大陆引进,地位介于earl和baron之间。在欧洲大陆最出名的子爵是米兰子爵,中世纪米兰长期是一个自治的子国。在大陆,子爵一般是那些伯爵家族的年轻人,但他们一般不喜欢被称呼为viscount(字面意思是副伯爵),称呼他们一般是这么称的,比如爱德华子爵是巴黎伯爵家的,就称为巴黎伯爵家的爱德华(edardofthecountofparis,外国绕口令。)
9.男爵baron(baroness),英国世袭贵族头衔的最低等级。在德国,所有独立骑士领地的家族,都拥有男爵的贵族头衔,德国取消贵族头衔后,这些男爵家族及其后代,依然可以保留他们的头衔的尊称:“冯(von)”作为他们姓氏的一部分。如果德国人的姓氏前有“冯”,麻烦各位在叫他或写文章提到他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音节加上。另外,把von翻译成“范”也不太好,贵族的味道少了点,“冯巴斯滕”比“范巴斯滕”牛多了。
10.从男爵,barocom(barocomess),西班牙、沙俄、低地国家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无此爵位,在英国,这个是世袭头衔,但头衔拥有者不列入贵族系统,即此爵位不在英国贵族系统中使用。
11.骑士,knight.法国称chevalier,德国称ridder.贵族等级的最低一层,头衔不可继承。英国贵族系统没有这个头衔,但一个王室授予的荣誉头衔:爵士sir(dame),可以和此类比,同样不可继承。使用sir这个头衔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称呼某人为爵士必须连名带姓一起称呼,万不可只称呼姓氏,否则是对其本人的不敬(比如sirissacneton,艾萨克*牛顿爵士,不能称sirneton,同样尊称曼联主帅为弗格森爵士也是错误的。)
12.在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奥地利等地,在中世纪还有esquire的头衔,可以翻译为乡绅,和骑士基本是一个级别
服饰习俗
服饰是文明的标志之一,服饰习俗体现着民族文化特色,反映着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特点。中世纪欧洲是基督教统治时期,基督教对欧洲服饰影响巨大。由于基督教教义鄙视钱财,反对豪华,“中世纪下层民众的服装以简洁朴素为尚,妇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宝捐给教会,常服只以白色的肥大长衣和连袖外套为主,色彩素淡”(《古今中外服装珍闻趣事》)。
中世纪宗教统治下欧洲服装的颜色、式样都很单调,颜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样以拖地长袍为主。古罗马豪华的拖加袍被废弃了。
中世纪初期,欧洲人服装简朴,平民贵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纪男式服装有内衣外衣,衣式颇似我国古代的袍,但较紧身。裤长可将脚套进,裆短,裤带系于脐下。脚穿长筒或短筒袜,有时脚到腿都裹上布条。贵族及上层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长方形或圆形斗篷,斗篷固定于一肩,或系于胸前;劳动者上衣较短。法国查理大帝“只披法兰克人之衣服——用带束紧之麻布裤,用带系住之羊毛衫及大衣”(《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53页)。冬天穿水獭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一件斗篷。贵族腰间有宽大饰带,用以束紧衣服和佩戴宝剑,平民不准佩剑;衣料以麻布,毛织物为主。东方丝绸价格昂贵,以等量黄金计价,只有少数贵族能穿。《罗兰之歌》(法)、《亚瑟王之死》(英)有所记述。服装的等级差别主要表现在衣服质地和产地不同,贵族穿细麻布,穿意大利产的羊毛斗篷,冬天有貂皮等贵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织物。女式服装为长至脚踝的紧身长衣,两袖长而窄,外面穿一件宽松长袍,袖短于长衣。长衣领口较宽大,领口衣袖衣缝可有各种装饰镶边。斗篷从头顶披下来。
10世纪男服变得更为贴身合体。英国男子的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象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这时女式服装变得宽大,衣袖加肥加长,头发蒙在披巾里边,身体被斗篷蒙起来。她们的内衣很长,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盖。圆口衣袖,衣服装饰华丽,很受拜占庭的影响。她们的头发用一块面纱蒙起,其端点重于背后直拖至地面。至12世纪宽松的衣服变得瘦窄,使身体曲线得以突出。并于身后系带,衣袖逐渐宽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纪出现了圆饼式头饰,它可以遮阳保护眼睛隔热,主要为十字军所戴。上衣流行前开襟式,将前襟分成两片。女式衣服为系带紧身衣,上衣紧贴身体,下面是宽大的衣裙,两部分之间用线缝起,两袖宽松拖长,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后缝合,与以前使用
一块大布不同。
13世纪男女服装趋于一致,男服还有紧身衣及各式各样的外衣,圆饼头饰,帽式装饰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长筒袜、靴鞋。男子戴一顶中亚式小帽。这时护身外衣流行,适合旅行穿用,这种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边有缝,手臂可以伸出来活动。另外这时期流行封闭式马甲式外衣,上身如马甲,下面可长至膝下,这种无袖长衫,肩部向两侧延伸加长,就成帽式装饰衣袖了。13世纪劳动者的长衫长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脚下有无跟鞋,裤子于脚跟处有一圆洞,以便穿脱。夏天穿宽敞麻裤,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无袖套头衣。妇女穿长袍,中间有缝,可便于劳动,收获时裙子口袋可装农作物。当时禁止农民穿好料子及颜色华丽的衣服。
中世纪的鞋种类很多,有皮、长统靴、短筒靴、便鞋、拖鞋等。腿带、腕带用皮革、麻羊毛织品制作。农民常穿木鞋。贵族穿尖头鞋,有时鞋尖极长,鞋尖长度代表穿者的地位。一般规定为六英寸,绅士十二英寸、贵族十四英寸、王族不限制、贫民不准穿。
中世纪男子留长发,骑士都披长发。
神父一直穿黑色长袍戴风帽;但发式有变化。8世纪开始为修士剃发,其仪式为“削发式”,希腊或东欧的削发式样是把头发全部剃光或剪得很短,称为“圣保罗式”,罗马削发式样是在头上剃掉圆圆一片,四周仍留发,称为“圣彼得式”。修士剃发是代表对上帝的谦恭及献身的标志。`
14、15世纪欧洲的统治阶级追逐奢华和享乐,无视宗教戒律,在服装方面表现尤为显著。“无论贵人、贵妇,皆如儿童之喜着新衣,喜戴首饰。此为善奢侈浪费之时代,男子穿尖头鞋,而女子戴高一尺之圆锥帽。此时人用三千头松鼠之皮以制一件外衣,而奥而良公爵竟用七百粒细珠以绣一首诗歌于襟袖之上。”(《中古及近代文化史》)
中世纪基督教统治,人们对于服饰的正当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轻狂的行为,禁欲和反禁欲的斗争也表现在服装方面。人们按照美的标准不断地推进着服装的前进,直至文艺复兴,服装发展才有了一个较大的变化。
拜占庭从远东经波斯运来丝绸衣料,或以丝线原料加工成薄绸,制成衣服。男式服装有紧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锁服饰做为装饰,衣长过膝,衣袖长短不一。腰间系有腰带。长身斗篷为正式庆典服装,斗篷前后镶有美丽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块有褶的长形布块,固定于双肩。
女式服装有斗篷,还有披肩(王室皇后专用)长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变而来。女外衣短至臀部,长至脚踝。户外服装是长斗篷,从头部垂落覆盖全身。贵族妇女服镶嵌金银宝石、珍珠玛瑙,劳动妇女穿无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从查士丁尼皇后的画像看,其服装华贵无比,身穿一盖住脚面的长衣,衣制下摆很宽,似裙状,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紧。腰间系各种丝带,衣服上装饰各种宝石,胸前挂着各种珍珠宝石饰物,头戴帽,帽上饰着各种宝石,耳环垂下。其服装式样有的为欧式,其丝织面料与宝石饰物产于东方。
10世纪男服变得更为贴身合体。英国男子的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象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这时女式服装变得宽大,衣袖加肥加长,头发蒙在披巾里边,身体被斗篷蒙起来。她们的内衣很长,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盖。圆口衣袖,衣服装饰华丽,很受拜占庭的影响。她们的头发用一块面纱蒙起,其端点重于背后直拖至地面。至12世纪宽松的衣服变得瘦窄,使身体曲线得以突出。并于身后系带,衣袖逐渐宽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纪出现了圆饼式头饰,它可以遮阳保护眼睛隔热,主要为十字军所戴。上衣流行前开襟式,将前襟分成两片。女式衣服为系带紧身衣,上衣紧贴身体,下面是宽大的衣裙,两部分之间用线缝起,两袖宽松拖长,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后缝合,与以前使用
一块大布不同。
13世纪男女服装趋于一致,男服还有紧身衣及各式各样的外衣,圆饼头饰,帽式装饰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长筒袜、靴鞋。男子戴一顶中亚式小帽。这时护身外衣流行,适合旅行穿用,这种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边有缝,手臂可以伸出来活动。另外这时期流行封闭式马甲式外衣,上身如马甲,下面可长至膝下,这种无袖长衫,肩部向两侧延伸加长,就成帽式装饰衣袖了。13世纪劳动者的长衫长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脚下有无跟鞋,裤子于脚跟处有一圆洞,以便穿脱。夏天穿宽敞麻裤,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无袖套头衣。妇女穿长袍,中间有缝,可便于劳动,收获时裙子口袋可装农作物。当时禁止农民穿好料子及颜色华丽的衣服。
14、15世纪后,欧洲服装开始有了变化。由于经济繁荣,农业、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往来,东方文明的影响,欧洲服饰发生了许多变化,贵族男女追逐时尚,贵族妇女争奇斗妍,男子不拘礼节;贵族与平民的服装有了更明显的不同;衣服式样变化,衣料品种增多。《巨人传》载中世纪衣料有绸缎、丝毛混纺、呢绒、大马士革呢、条呢、金线缎、各种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装、短装、衬衫、短披,女人有连衫长裙、晚礼服等。饰物有念珠、指环、链条、宝石、钻石、翡翠、珍珠、玛瑙等。服装力求摆脱古老习俗,追求时兴。东方服饰中的装饰和纽扣被欧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纽扣或宝石,甚至内衣纽扣也用宝石和纽扣装饰。
14世纪男士的夹衣流行,夹衣两层,十分贴身,衣袖设计合理,可以自由活动手臂,便于全身活动。夹衣上有十几个扣子,夹衣衬里有细带可将瘦腿裤上端与之相连接;紧身外衣穿在夹衣之外,高领外衣兴起于14世纪末;衣领将两耳覆盖,颈后衣领盖过后脑,下部裙衣拖至地面;这时期的斗篷用一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观为圆弧形,又长又宽。妇女服装主要是带袖紧外衣和无袖长衫。由一块布作成,领口宽,衣领偏低,这就是14世纪欧洲妇女流行的袒领衫,领口有圆形、角形、方形,领口开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无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带提得很高。男女服装都讲究装饰。男裤与鞋连成一体,脚掌以皮革为底,脚下还穿无底长靴,靴上带有马刺。紧身男裤是两条裤管分开穿着,前后有长外衣遮挡。后来上衣越来越短变成夹克式外衣,15世纪外衣更短,成为不能遮羞的服饰。妇女的袒领晚礼服与男人的短外衣服装遭到神父的反对。15世纪宗教改革家杨.胡斯指出“由于女人穿着脖颈大开特开的服装,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直接看到她们闪烁光辉的肌肤直至裸露的半个乳-。”(《羞耻心的文化史》施莱贝尔著三联书店)
男人服饰的变化也被人认为是不文雅。1390年在召开宗教会议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议会颁布了告示:“仅穿短上衣出入舞会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将身体前后遮盖好,不要露出耻-。”(《羞耻心文化史》83页)告示发出不久短裤加长,并且与类似袜子的脚部的装饰缝在一起,后来又出现了用结实布料缝制的股袋,用以遮住耻-。
英国议院对于平民、普通骑士,穿的衣服与贵族穿着相同不能容忍,对于服饰上的追求刺激也极力反对,爱德华四世时,英国下院提出了这样的文件:“不允许勋爵等级以下的任何骑士.或任何普通人,使用并穿戴任何大礼服、夹克衫、大氅。但衣着必足以下长度:当他直立时,衣着能遮盖住其阴-和臀部。勋爵或任何更高一级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联书店)。
14世纪时兴一种染色服装,上衣左边一种颜色,右边一种颜色,裤子左右腿各为一种颜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别染色。15世纪初见习骑士的服装从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浅绿三色互相组合而成。一般流行的是红、黑、绿、紫几种颜色。裤、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裤子可以内侧为紫,外侧为黑。(引《世界风俗.衣住篇》)
中世纪衣服上绣的花纹以家徽为最常见。家徽本来是十字军东征识别敌我的记号,后来成为大家庭和一般市民家庭的记号。14世纪盛行尊重身分和家族之风,妇女衣上多绣大型家徽图案,已婚妇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别绣在衣服左右。
15世纪妇女服装向男装靠近,宽松的长衣腰间系带,外衣用宽大彩带束腰,上挂有短剑,头戴男士小罩帽,脚穿尖头鞋。
中世纪妇女发式及帽式。12世纪妇女习惯地把头发梳在后面,扎两个辫子顺两颊垂下。13—14世纪妇女以方形白麻布包头,在头顶打结,或在耳际用发夹别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纪头巾式样很多,有的与现代修女头巾相似,一直围到颈部以下。年轻姑娘可以在节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许的。15世纪在哥特式尖顶建筑的影响下,产生了相似的审美观的服饰,v字领、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圆锥形,内部用铁丝或浆糊使其成型,尖为40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着薄纱(用高级麻布作),帽有圆环固定,前沿还可加天鹅绒。帽子价格昂贵。帽子有一个角的也有两个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一般礼仪
1.鞠躬礼
鞠躬礼系下级对上级或同级之间的礼节。行礼时须脱帽,右手(如右手持物可用左手)握住帽前檐中央将帽取下。右手垂下后身体对正,用立正姿势,双目注视受礼者,身体上部向前倾斜约十五度,尔后恢复原状。脱帽时所用之手和敬礼方向相反,即向左边的人敬礼,以右手脱帽;向右边的人敬礼,以左手脱帽。
2.点头礼
点头礼系同级或平辈间的礼节,也须脱帽。如在路上行走间相遇,可在行进中施礼;如在路上遇见长官或长者,则须立正行鞠躬礼,但长官对部下或长者对幼者的答礼,可在行走中点头答之或伸右手或手触帽檐答之。
3.举手注目礼
举手注目礼系军人礼节。敬礼时举右手,手指伸直并齐,指尖接触帽檐右侧,手掌微向外,上臂与肩齐高,两眼注视对方,待对方答礼后方可将手放下,对长官或长者每次见面都应照常行礼。
4.握手礼
握手礼是欧美最常见的礼节,在世界许多国家都通行。行礼时距对方约一步,上身稍前倾,伸右手,四指并齐,拇指与之分开伸向受礼者。饭店客房服务中须注意,客人先伸手时,方能握之,切忌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与人握手,尤忌四人交叉握手。和初次见面的女人通常不握手,只行鞠躬礼。同男人握手越紧,表示友情越深,和女人握手则须轻些。
5.吻手礼
吻手礼是流行于欧美上层社会的一种礼节。和上流社会贵族妇女或夫人见面,若女方先伸出手做下垂式,则将指尖轻轻提起吻之。但女方如不伸手,则不吻。行吻手礼时,若女方身份地位较高,要支屈一膝作半跪式后,再握手吻之。此项礼节英法社会最重视。
6.接吻礼
接吻礼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朋友、夫妻之间表示亲昵、爱抚的礼节。通常是在受礼者脸上或额上轻吻一下。遇到高兴的时候,或有喜事或悲伤的时候,一般也行接吻礼,表示亲热和慰问。
7.拥抱礼
拥抱礼是欧美各国熟人、朋友之间表示亲密感情的一种礼节。他们见面或告别时互相拥抱,表示亲密无间。拥抱礼通常和接吻礼同时进行。
二.就餐礼仪
法国人就餐非常讲究礼仪,一般用长条型餐桌,男女主人各坐餐桌两头,家中其他成员或客人在餐桌两旁按从女主人一侧向男主人一侧重要程度递减方式排列,餐具使用各种不同形状的餐刀、叉子和勺子,用餐盘就餐,桌面上只能存在一道菜,撤去前一道才能上第二道,但餐具根据本次用餐情况全部摆放到就餐人餐盘两侧,从外到里使用。一般第一道菜是开胃浓汤(soupe),然后是冷盘(hors-d`?uvre),接着才是主菜(platderésistance),最后是甜点(dessert),面包随时取用,比英美人消耗多。餐前喝利口酒,餐中水产和禽类菜配干白葡萄酒。肉类菜配干红葡萄酒,法国人消耗葡萄酒较多,几乎每餐必备,和英美法律也不同,未成年人也允许饮用葡萄酒。到法国人家中作客,则不能像到英美人家中作客一样,用一瓶酒和鲜花作礼物,等于讽刺主人家没有足够的酒,只能用一盒巧克力做礼物。法国人的就餐礼仪已经成为西方宴会的经典模式。
法国餐馆以其豪华的礼仪和风味著称,世界各大城市中最豪华昂贵的餐馆几乎都是法国餐馆,曾有英国人抱怨说:乘协和式飞机从伦敦去巴黎吃一顿饭,再乘机返回,所有旅费加到一起,也比在伦敦的法国餐馆吃一顿饭便宜。
法国是世界著名的饮食文化大国,在法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特色美食。由于法国人相当地重视美食,所以吃法国菜时所需要的餐具也是非常多的。
1、肉类料理排餐的吃法
(1)从左边开始切。
法国料理中所使用的肉有牛、猪、羊、鸡、鸭等等,种类相当多,又依调理方式分为烧、烤、蒸、煮等各式各样。一打开菜单,烤小羊排、烤鸭、焖牛肉等等各样的肉类料理名称琳琅满目地排列在一起,而且吃法千奇百样,令人垂涎三尺。
首先必须记住的是排餐的用餐方法。排餐可说是自古至今的肉类料理代表,排餐的吃
法自然也就成为其他肉类料理的基本形式,所以最好下点功夫研究。点用牛排时,首先服
务生会询问烧烤程度,可依你所喜欢的料理方式供应。
用餐时,以叉子从左侧将肉叉住,再用刀沿着叉子的右侧将肉切开,如切下的肉无法
一口吃下,可直接用刀子再切小一些,切开刚好一口大小的肉,然后直接以叉子送人口中。
(2)重点在于利用刀压住肉时的力度。
为了轻松地将肉切开,首先就要松肩膀,并确实用叉子把肉叉住。再以刀轻轻地慢慢
地前后移动。用力点是在将刀伸出去的时候,而不是将刀拉回时。
(3)将取得的调味酱放在盘子内侧。
点排餐时,会附带一杯调味酱。在正式的场合中,调味酱应是自行取用,而非麻烦服
务生服务。
首先将调味酱钵拿到盘子旁边,以汤勺取酱料时要注意不要滴到桌巾。调味酱不可以
直接淋在牛排上,应取适当的量放在盘子的内侧,再将肉切成一口大小蘸酱料吃。
调味酱的量约以两汤匙为最适量。取完调味酱后,将汤勺放在调味酱钵的侧边,并传
给下一个人。
(4)不可一开始就将肉全部切成一块一块的,否则好吃的肉汁就会全部流出来了。如
果用叉子叉住肉的左侧却从肉的右侧开始切;会很难将肉切开。因左手拿叉子,所以从左
侧开始切才是基本。
千万不要从右侧开始切。如果太用力切,在切开时会因与盘子碰撞而发出很大的声音。
身体向前倾的姿势很难使用刀子。
(5)点缀的蔬菜也要全部吃完放在牛排旁边的蔬菜不只是为了装饰,同时也是基于营
养均衡的考虑而添加的。国人大都会把水芹留下,如果不是真的不爱吃,最好不要剩下。
利用汤取酱料并放在餐盘内侧,放在旁边的蔬菜与肉互相交替着吃完。
三.宫廷礼仪
中世纪时期贵族礼仪基本是法国人和法国宫廷倡导,并为其他各个宫廷所普遍效仿的。
贵族无论是敌是友,在见面时候必须相互致意,男子(如果不穿全身铠甲)规定为左手扶右胸,右手脱帽,身体稍微前躬同时点头。女子规定为双腿略微曲膝同时两手稍提裙摆两侧,点头致意。双方如若在马背上,男子礼节不变,女子只需点头。
男子如若全身铠甲,只要未上马就必须脱帽、左手按右胸同时点头致意(不必躬身,因为中世纪全身重型铠甲胸与腰是一体的,不可能让你弯下腰去)。如若在马上,不必脱帽也不必按胸,只点头即可。另外骑马的男贵族遇见站着的贵族,如果对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男性贵族只要未着铠甲就必须下马行礼。如果骑马人穿着铠甲,只需点头致敬即可。
所有情况下行礼时,武器尖头必须指向地面,(出鞘的刀剑可以不放归鞘内但必须尖端向地),有带弓箭者则必须将箭放归箭盒内、右手挽弓才能行礼。
当时礼节还不允许吻女士的手。贵族晋见国王和王后礼仪中才有吻手:贵族单膝跪下,低头吻国王、王后的手表示崇敬。国王和一般贵族见到负责本国教务的红衣主教时也吻手:他们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带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宝石戒指(这种戒指每个主教都有,为教廷钦赐)
中世纪吃饭时候必须主人先入坐,客人才能入坐,主人有义务提议喝第一杯酒,第一杯酒之后,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中世纪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许身穿全套铠甲入席,铁手套、上臂甲、前臂甲和前后胸甲以及头盔都不可以穿着进入饭厅,因为这样的穿戴明显表示自己在防备周围有暗杀,是一种对他人名誉公然的冒犯。不过武器是可以带的。胃口越好,主人越认为举办的宴会获得了成功。边吃边说和边喝边说都是允许的(17世纪之后就渐渐认为是不礼貌的),敬一次酒双方必须干杯到底,没有现在稍微抿一口的说法。吃饭过程中可以宾主双方歌唱,但禁止大声喧哗,如果有吵架闹事现象,不论责任在谁,客人应当立即退席。用餐完毕,客人必须用语言向主人表示感谢款待,退席时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礼节致敬。
教堂礼拜弥撒时,按宫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顺序进入教堂,地位爵位相同的话,则男士要比女士优先,年长者比年轻者优先。听完弥撒,男士有义务为任何女士捧圣水,出门顺序仍按爵位和年龄顺序排列,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时,女士优先。
与他人的任何争执都可以请自己的好朋友向对方要求圆满解释,如对方拒绝提供解释或解释让你不满意,则你可以提议决斗;对方此时如果意识到错误,可以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决斗就此取消;对方如果不打算认错,则必须参加决斗。埋伏在路边暗杀对方是不允许和不光彩的。只有贵族和教士两个阶层有权利提出决斗,贵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骑士低的阶层提出决斗(候补骑士、商人、农民、工匠、市民、无爵位的小地主都是这样的阶层),贵族也不能主动向教士提出决斗,只有教士向贵族提议决斗(这样的情况下,教士方面会派十字军里的骑士代表教士参加决斗)。
决斗双方必须使用同样武器,这样作为决斗应战方,对方有决定使用何种武器的权利。决斗时只要一方已经无力战斗或主动放弃抵抗,另一方就可宣布获胜。因为决斗一般关系着自己家门的名誉,所以败方常常明知无力战斗也会硬撑,直到战死。
骑士礼仪
即骑士阶层的仪式和礼节。骑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必然以其特殊的礼仪将自身与其他阶层区别开来。尤其是礼仪中的仪式部分,在骑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于礼仪是社会观念的反映,中世纪西欧占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骑士礼仪及骑士观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记。
(一)骑士之子洗礼仪式。按封建法律传统,骑士身份是可以继承的。因此,骑士的儿子尤其是长子,在一出生时就具有了骑士候选人的资格,于是形成了骑士之子初生时的洗礼仪式。该仪式一般分三个过程。世俗洗浴。骑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亲的指挥下对婴儿进行洗浴,这是出于让骑士父亲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为骑士候选人时的誓言。浴毕,婴儿被以双手并于身体两侧、双腿并拢的姿势缚住并包裹,其上覆以华美的长袍。宗教洗礼。这种洗礼不仅是使婴儿成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当他被从神圣的洗礼盘中抱起时,他不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内心深处已成为基督教骑士。”(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97页。)宗教洗礼之后,举行包括诸如唱歌、跳舞、宴会、游艺等庆典活动,马上比武大会也经常为骑士的新生儿召开,参加活动者往往赠给该婴儿以礼物。
(二)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仪式立志成为骑士的少年在14岁时要举行一种仪式,获取成为骑士侍从的身份。骑士侍从是有实力的骑士的随从,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骑士侍从总要伴于主骑士左右。事实上,按照与主人的亲密程度、职责大小,侍从又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其级别分为:贴身侍从、典礼侍从、餐桌侍从、酒会侍从、配膳侍从,等等。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的仪式一般是这样的:少年由其父亲领至神父面前,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根神圣的小蜡烛。神父为将由少年单独拥有的剑和腰带祈祷、祝福。随后,为他佩带上象征骑士侍从身份的剑。
(三)骑士授予仪式骑士授予仪式是确认骑士身份的仪式。在骑士纵横的整个中世纪时代,它一直是骑士制度中具有权威性的仪式,成为每一名骑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关于骑士授予仪式,已有文较详谈及,在此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该仪式的举行时间除了在一些基督教节日、朝圣或贵族家庭中进行重大活动时之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战役前或激战后,该种情况在14、15世纪屡见不鲜。例如1337年,英法战争即将爆发时,英方在3月11日为20名骑士举行了授予仪式。二是国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过程中。这种情况的第一次记载发生在1354年9月31日,查尔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为骑士。当时,德皇骑在马上,用手拍着佛朗西斯的脖子说:“成为一名好骑士,忠于帝国”。然后,两名查尔斯的随从贵族为他安上了马刺(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第41、42页。)。
如果说骑士的各种仪式是骑士制度规范化的一部分,那么,骑士礼节则是骑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这涉及骑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骑士要穿着整洁,在领主及贵妇面前保持礼数;站时不要抓挠身体或倚靠着柱子;在让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骑士侍从不允许与一个骑士共同入座,即使这个骑士是他的父亲也不行;用餐时“不能用肉直接去蘸盐碟里的盐,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时“要高贵庄重地走路,不得向动物投掷树枝或石块,不得唤狗咬人,要礼貌待人”;平时“要参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要侠媚妇女,要服从主人的命令”(注:约瑟夫?斯瑞:《中世纪词典》(.strayer,dictionaryofthemiddleages),纽约1982年版,第660、661页。),等等。虽然涉及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们仍能从近代以来的西方礼节中窥其一斑。由此可见,尽管骑士的仪式、礼节有着世俗的成分,但人们更多体验到的是基督教气息。宗教性渗透到骑士的生活之中,极大地影响了骑士阶层的思想观念。“一个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没有接受过洗礼就不能成为骑士”;“没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骑士的义务”(注:莱昂?高梯:《骑士制度》(y),纽约1968年版,第10页。)。
因此,宗教热忱在骑士制度的盛行时期大行其道,骑士被冠以基督教骑士之名。一批骑士之花如一度隶属于教皇的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成为骑士的楷模。总之,通过对有形的制度层面的梳理,笔者认为,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是指以军事采邑为基础、以骑士服役为表征、以基督教为指导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统治为本质的骑士阶层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法律规范、道德准则、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的总称。
队头衔
元帅
元帅一词用以表示最高军衔,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1559年----1560年,法兰西二世首次授予四名高级将领以元帅军衔称号,至19世纪拿破仑一世,法国先后有44人被授予这一军衔。继法国之后,元帅军衔先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用:16世纪有日尔曼各国,17世纪有奥地利、俄国,18世纪有英国,19世纪有西班牙、土耳其、意大利、日本,20世纪有阿富汗、印度、泰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中国、前苏联、波兰、罗马尼亚、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亚、芬兰、埃及、苏丹、扎伊尔、乌干达、巴西等国。有的国家将元帅区分为不同等级。法文元帅一词源自古上德意文“马”和“仆人”。在中世纪的法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元帅是军队中的一般官职,他负责军队的行军队形和作战队形,监督警卫勤务的执行,管理军队庶务以及指挥前卫,选择营地等工作。
上将
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上将在英语中与“将军”为同一个词(general),但在法、德等语中则是在将军之后加一个名词或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oberst)。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中将
将级军官中的一级军衔称号,多数国家属将官的中等级别,少数国家以中将为最高军衔。在多数国家,中将是军长的编制军衔,但在一些国家,如以色列、利比亚、索马里、比利时、瑞士、乌拉圭、洪都拉斯等国,中将则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人的军衔称号,因而也是这些国家的将官中最高的一个级别。
少将
特级军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将官,一些国家以少将为最低的一个级别,一些国家则以准将为最低级别,后者如美、英、法、德、意、印、巴等国,前者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巴西、哥伦比亚、葡萄牙等国。少将一般为师长和副军长的编制军衔,因而起初在一些国家称少将为“帅将”,现在法文少将仍由“将军”和“师”两词组合而成(generaldedivision)
准将
一些国家的将级军官中最低的一级军衔称号。准将一般是旅长的编制军衔,所以过去一些国家称准将为“旅将”,法文用“将军”和“旅”这两个词相组合即为“准将”。在英国,凡是担任副师长或独立旅(由两个团组成)旅长的准将,属将级军官,而担任相当于其他国家团级规模的旅长职务的准将,则不是将级军官,而是一个受到特别任命的上校,这种准将军衔带有临时性质。在俄国彼得一世时期,只在海军中设准将衔,陆军不设。
大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一级衔称,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上校一词源自意大利语“(军队之)纵队”。在法国古代的步兵部队中,上校是团长的代名词,l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出现在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人为上校。
中校
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称号。在17世纪俄国军队的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来逐渐演变为副团长的军衔称号。在西欧国家,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在《官级表》中,将中校作为校官的第二级军衔称号固定下来。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只设上校和少校两个级别,到1939年才补充设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设有中校军衔称号。
少校
该词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等词汇,是一个古老的军事术语。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称号使用。16世纪少校这一军事术语传人德国,开始只是作为对担任一定职务人员的称呼,如少校与“城市”一词搭配,即指城市事务管理者,与“钥匙”一词搭配,则指负责要塞门户开关的人。以后德国在建立常备军时,少校便作为军衔称号使用。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的指挥人员和在俄军中服役的外国人设置了少校军衔,13年后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规军中也开始设置此衔。18世纪--19世纪,俄国一度将少校区分为一级少校和二级少校两个级别,还把少校与岗位相搭配来表示一种固定的职位,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等。
大尉
该词源自拉丁文“首领”一词派生出的“军事长官”。大尉的称谓首先出现于中世纪的法国,当时是独立军区长官的头衔,职位显贵。后来大尉一词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上尉
该词来源于拉丁文“首领”,是一个最古老的军事术语。西方陆军最早的组织形式是被称作“连”的单位,每个连由一名上尉指挥,当时的上尉是一种职称,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是同一个词(hauptmann)。这个词由“头”和“人”两词组合而成,表示一个地位显赫的人,过去一般是对首领或司令官的称呼。以后,上尉逐渐演变为担任连长职务者的军衔称号。
中尉
该词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中尉作为军队职务名称,最早出现在法国,1444年法国军队将担任副队长的首领称为中尉,到15世纪末中尉成为对副连长的称呼。从17世纪下半叶起,中尉成为法兰西等西欧国家陆军和海军的军衔称号。
少尉
该词源于法语“代表”,是法国古代对步兵和骑兵部队中掌旗军官的称呼。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起,少尉被确定为法国最低一级军官的军衔称号。在德国,1500年前后,人们用由法国传人的该词称呼某些军事长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务人员,约l8世纪后称军队中最低一级的军官为少尉。
所以从时间看,中世纪(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欧洲军衔系统里面应该只有将军和尉级军官的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