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高盛的历史:一部欺诈和被起诉史(4)
案例四:2010年“次贷CDO”案件诉讼
2010年4月,美国证监会起诉高盛公司及其员工法布里斯·图尔(FabriceTourre),指控高盛和法布里斯·图尔提供虚假信息,在涉及次级抵押贷款业务金融产品问题上涉嫌欺诈投资者,造成投资者损失超过10亿美元。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诉讼公告,高盛集团被指控销售了一种基于次贷业务的抵押债务债权(CDO),但高盛未向投资者披露美国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对该产品做空的“关键性信息”。
遭到起诉的还有高盛的交易员法布里斯·图尔,美国证监会指控他对这起欺诈案负主要责任。图尔设计了这一交易,负责营销材料的准备工作,并负责与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图尔知晓保尔森对外隐瞒的卖空头寸,也知晓该公司在次级抵押债券选择中扮演的角色。
美国证交会执法部门主管罗伯特·库扎米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高盛的错误就是一方面允许一客户做空该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却向其他投资者承诺该产品是由独立客观的第三方推出的。
库扎米还表示,这种产品是全新的,结构非常复杂,但其中的骗术和利益冲突跟以往发生的欺诈在手法上是一样的。高盛非法地允许一位能深深影响其所销售的CDO背后的抵押贷款证券选择的客户对抵押贷款市场做空,高盛还向其他投资者提供了虚假陈述:该证券的投资标的由一家独立客观的第三方机构挑选而出。
美国证监会称,为这项交易,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2007年向高盛支付了约1500万美元的设计和营销费用,但投资者因此蒙受的损失超过10亿美元〖ZW(〗〖JP3〗SEC起诉高盛的全文翻译:http://businesssohucom/20100426/n271753241shtml。〖ZW)〗。
高盛随即发布公告,称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并表示要“强烈抗诉”。
但是,短短几个月后,高盛低头认错,和SEC达成和解,支付55000万美元罚金。这是华尔街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金,但对于高盛来说,并不伤筋动骨,同其2009年130亿美元的赢利相比,这仅仅是九牛一毛。但是,这次通过支付巨额罚金和解同以往的和解完全不同。
首先,高盛承认犯了错误。承认没有充分披露信息,并承诺改变公司业务开展的流程,防止类似的错误再度发生。
其次,美国证监会要求高盛不得在和解之后发布任何公告,宣称自己无错、无罪。以往华尔街在同美国政府支付罚金和解之后,都会发布一个声明,声称自己无罪,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之所以支付罚金和解就是希望尽快摆脱麻烦,“破财免灾”。通过这样的公告,华尔街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声誉,将诉讼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但是这次不一样,美国证监会和高盛和解的条件之一就是高盛不得发布这样的声明和公告。
最后,交易员法布里斯·图尔的诉讼并不在此次和解之内,他将继续接受调查和审判。
从这个最新的高盛被起诉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高盛是一个“输家”,一个承认错误、交付罚金、继续整改的“输家”。正如美国证监会执法部主任MrKhuzami所说:“这次诉讼和解对华尔街而言,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不管产品多么复杂,投资者多么专业,都不能构成华尔街违反最基本的诚实、公平交易这些商业准则的借口”。(“ThissettlementisastarklessontoWallStreetfirmsthatnoproductistoocomplex,andnoinvestortoosophisticated,toavoidaheavypriceifafirmviolatesthefundamentalprinciplesofhonesttreatmentandfairdea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