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币风波”

“Q币风波”

由于腾讯的最大用户群是学生,他们只能支付几元的小钱。用户不会愿意为了这点小钱不停地跑到邮局汇款。因此,如何收费成为了一个难题。

2002年5月,腾讯公司开发了虚拟货币系统,代表符号定名为“Q币”,被定义为1个Q币代表1元人民币。

Q币的付费渠道有电信、网游销售渠道(虚拟卡和实物卡)、银行卡。QQ实物充值卡网络已经遍布电脑城、邮局、报亭、音像软件店、书店、商场,甚至便利店。

在腾讯的服务内容里,无论是QQ会员、网络硬盘、QQ音乐、订阅杂志、QQ游戏、QQ宠物等,都需要支付Q币。在腾讯的每一个角落Q币都是“硬通货”。其实Q币早已冲出了腾讯的“疆界”,不仅可以用来购买其他网站游戏的点卡、虚拟物品,甚至一些电影、软件的下载服务也可以用Q币来支付。为什么选择Q币?这是因为QQ的普及性和Q币的小面值使Q币逐渐成为一种可以在各网络游戏之间流通的等价物。另外,一些数码产品和饮料等以年轻人为目标消费群的产品通过与腾讯公司的合作,用赠送Q币的方法来促销。

2006年,有关“腾讯Q币冲击人民币市场”的话题在网络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2006年的超女总决赛中,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心爱的歌手,纷纷购买虚拟货币——Q币投票,仅淘宝网一天Q币的交易额就超过50万元。还有一种现象是中小型论坛给版主的工资就是Q币,然后兑换成人民币。

面对日益普及的Q币,有学者甚至撰文指出“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一旦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如果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无限发行,势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并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面对众多质疑,腾讯公司明确表示Q币和“虚拟货币”有所区别,他们将Q币定位为“商品”,而非“货币”。

2007年,马化腾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道:

随着腾讯影响的扩大,外部误解就很多了,其实腾讯真没有超出到外界的范围。比如说Q币,大家都说是虚拟货币,其实并不是这样,Q币也是点卡,你一定得花掉,只是什么时候花而已,只是预付费卡的性质,没有货币的性质,就是叫Q币而已。

正如马化腾所说,网络上流行的“Q币”、“泡币”等与虚拟货币有着本质不同,不会对人民币市场产生冲击。虚拟货币可以分为磁卡、电子卡和网络货币。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以电子数字的形式存在。腾讯公司为了吸引玩家而发行的Q币等并不是一种交换媒介,也没有价值储藏的功能,所以不是虚拟货币。

对于媒体甚至将Q币评价为“虚拟货币导致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界限被模糊的最极端事例”,言辞温和的马化腾表示,他仅仅是想让人们按照其希望的方式使用网络而已。

针对闹得沸沸扬扬的Q币事件,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李超认为,“Q币是近来媒体关注的热点,但说到Q币已冲击人民币,我个人判断还没有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他还称,“如果说有通过虚拟货币的渠道进行洗钱犯罪的话,这是人民银行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和打击的一个方面。”“即便是央行果真出台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也不应该在监管范围内。”对于政府监管的虚拟货币之说,并没有必要,“因为此虚拟货币并非彼虚拟货币。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并不具备货币属性。这些企业发行的所谓‘货币商品’仅涉及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双方的合同关系便可以维护和规范,没有同商业银行之间形成互通,所以并不属于银监会监管的范畴。政府所指的虚拟货币监管,应该是对传统货币的电子化、磁卡、网间结算等形式。”

这场沸沸扬扬的Q币冲击人民币风波,对腾讯来说,亦是虚惊一场。事实上腾讯并不提供游戏币或游戏积分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同时一直以来也坚决反对用户私下交易游戏币的行为。另外,2009年下令禁止虚拟货币换取真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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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界的全民公敌:QQ教父马化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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