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你什么地位
“林轩,你怎么能这么没大没小的?飞哥是什么地位你不知道吗?你居然还让飞哥屈尊降贵来找你?你现在居然还跟飞哥勾肩搭背的?”
一个尖锐的声音打破了我和飞哥之间的这边的融洽。
这是杨兵,他端着一个酒杯走到我们面前,很不高兴的看着我。
他所说的话不过就是要提醒我,遵守所谓的道上的规矩罢了,但是在我的认知当中,道上的规矩,好像没有他说的这么严重吧?勾肩搭背代表关系好,我和飞哥之间的事情,他杨兵凭什么管?而且他似乎管的也太宽了一点。
他分明就是故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训斥我,给我难堪,我真的想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在今天之前,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更别提跟他有什么过节了。
可是毕竟我地位比人家低,既然叫他一声“哥”,我就得低头。
“是我不懂规律了。”我低着头道歉,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就要给杨兵敬酒赔不是。
谁知道飞哥居然把我手里的酒杯给拿走了,然后把我刚刚倒在杯子里的酒直接就给喝完了,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杨兵。
很显然,飞哥是对杨兵的这个做法很不满意了,不得不说,杨兵这样说话,就有点喧宾夺主的感觉了。
“就这屁大点事还跑过来说?老子爱坐哪儿坐那儿,你管的着?”飞哥抬头看着杨兵,说话也毫不客气。
杨兵退后了一步,脸色有点难看,他刚刚的本意是想要羞辱我的,谁知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自作自受。
这个时候场面一度十分的尴尬,强哥也发觉到了我们这边的气氛不对,可能是酒喝多了,踉跄着走过来,两只手臂分别搭在我和飞哥的肩膀上。
“杨兵你也别管那么多,阿飞他就喜欢跟轩子亲近,你刚来,可能还不知道。”
强哥这番话就是为杨兵开脱了,但是我想也是,今天毕竟是个好日子,没必要因为我的这点小事情闹得不愉快。
我赶紧把杯子里再倒上点酒,“强哥说得对,大伙儿今天都是来玩的,何必在意这点规矩呢?对吧?”我狗腿的笑了两声,然后赶紧把杯子里面的就给喝光了。
“强哥,我今天就坐这儿了,你没意见吧?”飞哥虽然是跟着强哥说话,但是说话的时候,眼睛却直直的看着杨兵。
“行啊,今儿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强哥都出面了,这件事情才算就这么结束了,今天虽然是飞哥出来帮我了一把,但是我知道,我和杨兵的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下。
等他们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之后,飞哥就跟我一起喝酒,他问我是不是最近做了什么事情惹了杨兵那个小子了。
我有些茫然的摇了摇头,说我只是今天才刚刚认识他而已,他就对我冷言冷语的,看我不顺眼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
但是其实我也猜到了不少,很可能是我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或许是最近强哥太过于器重我了,这才会让杨兵感觉到危机感。
这是我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能想到的理由了。
“杨兵这小子,其实人还挺不错的,就是心眼儿有点小,眼睛里面容不得沙子,他今天既然这么针对你,一定是你有什么地方威胁到了他的利益。”
我想也是,但是最近强哥也没有给我交代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触犯了他的利益。
“我跟他也不熟,他就这样对我,以后要是外出什么事情,他这个小心眼儿,还不得搞死我。”我有些憋屈的趴在桌子上。
飞哥看着我的这个样子,无奈的敲了敲我的头,又笑了几声。
“这事儿我来做主了,改天有时间我请你们吃饭,什么事情是饭局上解决不了的?到时候你就给他好好的道个歉,把误会给解除了,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我有些感激,我能感觉的出来,飞哥是真心对我好的,至少在这么多人当中,他是唯一一个期盼着我好的人。
我想,飞哥会是我一辈子的大哥,这一点是永远不可能改变的。
虽然我们的这个桌子是在这个客厅的最角落,但是,总有不少人的眼光朝着我们这里看过来,这样倒显得我有些不自在了,我不是很喜欢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之下吃饭。
但是飞哥就好像是已经习以为常了一样,想必像他这种有本事有实力的大哥,经常是活在别人的注视当中的吧?
我个人是不太喜欢这种阿谀奉承的场合,吃饭的时候都不自在,还得附和着别人的话,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我和飞哥连着喝了好多酒,两个人都有些晕乎乎的,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卷舌了,让人不知道有多羡慕。
飞哥喝酒喝的很猛,几乎是按瓶来的,根本就不用杯子,直接就往嘴里灌,其实,要不是很好的酒量的话,是不可能这样喝的,这样喝很快就会醉了,可是看飞哥的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醉了的样子。
我不由得心里暗暗佩服,这样一来,我之前还为自己的酒量有些进步,还在沾沾自喜,结果一对比,差了可不止一丁半点儿。
这会儿整个客厅里面的气氛都活跃起来了,有几个喝的比较多的,还特地跑到台上唱起歌来了,五音不全的全靠吼,上去唱歌也是搞笑的,下面的一群人几乎都笑趴了。
刚开始还没人敢来找飞哥敬酒,但是现在大伙儿都喝开了,一个个的胆子也大了起来,逐渐就有人过来给飞哥敬酒,有时候还把我也给顺带进去了,以至于我也跟着喝了不少酒。
酒酣,飞哥把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笑着指着台上唱歌的几个人。
我也顺势把手臂搭在飞哥背后的椅子上,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感觉到手臂的那个地方有些潮湿,还带着一点温热的感觉。
我今天穿的是个白色衬衫和黑色外套,刚刚太热,我就把外套给脱了。
我把自己的手给收了回来,却发现我的手臂上有一大把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