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得其所(1)

第三章 各得其所(1)

【导读】

本章及集中探讨等级制。作为正式探讨日本文化类型的第一个重要问题,作者举出了等级制。由此可见等级制在作者的整个日本人论体系中所占据的基础性地位。作者在后面几章中将要为我们描绘的日本道德体系追根溯源可以在等级制中寻找其成因。

作者首先叙述了等级制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包括日常会话中的敬语、礼仪、各个家庭成员的地位、男女社会地位的差异等。这种等级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7世纪日本引进中国文化以前,在德川幕府统治下臻于完善,表现为德川幕府强制推行的身份制度。作者在详细描述了这一身份制度后,指出它的一个特点: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各个阶层虽然固定不变,但可以通过通婚等手段相互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身份制度过于严酷可能带来的反抗。

在提到日本和中国的孝道呈现出不同的表现样式时,作者举出的一个原因是:“日本是一个封建国家。效忠的对象是封建领主,而不是宗族大家庭。”我国读者习惯把自春秋战国之交至晚清的两千多年历史统统归为封建时代,并认为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要素发展不充分的原因为这漫长的两千多年间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停滞。这样一来就带来一个疑问:既然古代中国和古代日本同为封建国家,为什么会形成不同的孝道?事实上,作者这里用的“封建”一词的概念不同于我们观念上的“封建”概念。这里的“封建”指领主将封地赐给家臣、作为条件家臣为领主承担军事义务,由此而结成的主从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的“封建”在中国春秋战国之交随着周王室的崩溃就已经消亡了。后来虽有过与“郡县制”相对的“封建制”,但已经和表述中世纪西欧以及德川时代的日本的社会制度的“封建”意义不同了。因此,在中国不存在封建领主,也就无所谓对封建领主的效忠。

【正文】

要了解日本人,首先要了解“各得其所”这句话的含义。他们对秩序和等级制的信仰和我们对自由平等的信仰恰如两个极端。我们很难认同等级制,无法想象它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中发挥良性作用。日本人信奉等级制是与他们对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的看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只有了解了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包括家庭、国家、宗教、经济生活等,才能够理解他们生活的观点。

日本人不但在国内运用等级制的观念,还将其运用到国际关系中。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把自己想象成国际等级制这一金字塔的顶点,而现在这个顶点被西方国家占据了。他们之所以能够接受这样一种现状仍然与他们的等级制观念分不开。日本的外交文件就经常强调他们关于等级制的这种观念。1940年日本在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的序言中写道:“大日本帝国政府、德意志政府、意大利政府深信,万邦各得其所乃和平之本。”天皇在这个条约签订时发表诏书说:

“宣扬大义于八紘,混同乾坤于一宇,实皇祖皇宗之大训,亦朕夙夜眷眷所不弃者也。而今时局动荡不宁,人类灾难难测,朕之轸念急切,唯祸乱之平定、和平之实现而已。(中略)兹见三国条约成立,朕实悦之。唯万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斯乃旷古之大业,前途尚邈。(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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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日本民族: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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