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胡人汉化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胡人汉化

欣然接收改变,但是不要摒弃你的理念。

——印度斯坦族谚语

大明初期对北方地区的居民进行了历时14年的大屠杀。无论是朱元璋本人还是燕王朱棣都坚持大规模的杀鞑子政策。

首先,残暴统治和压迫汉人的蒙古人必杀无疑。

其次,黄淮流域蒙古人相对集中地区的所有人都杀。因为蒙古人对汉人搞了一个长达80年的初夜权,汉人新娘的第一夜必须和蒙古官员睡觉,迫使一些汉人狠心地摔死了头胎孩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保留了下来。为了确保汉人血统的纯洁,不得不把疑似的蒙古人也杀光。当时的晋南、鲁中、鲁北、冀南几乎成了无人区。

再次,塞北地区的军民不由分说全部杀死。像集宁的10万人杀得一个不留,其中真正的蒙古人大约只有一半。

包括回回人在内的色目人一夜之间从大元王朝的统治阶级变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属于前朝遗弃在全国各地的残余势力,成为了蒙古人顾不上而汉人不待见的帝国遗民。

一天,一位大臣向朱元璋禀报说道:“回回人从前是鞑子的走狗,现在是大明的遗患。他们居住在我国,却不遵从我们的风俗习惯,而是死守着自己的风俗习惯,不融入主流社会。他们之间即便是没有亲戚关系却也非常亲密,胜过我们汉人的亲戚感情。即便是相互不认识的陌生人,只要见面说个色兰就会亲密无间,胜似故人。他们这样独立一派,对国家的治理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朱元璋本来就对过去享有特权的色目人深恶痛绝,只是开国初期需要他们冲锋陷阵才没有动手。如今国家的局势已定,确实需要一种大一统的思想来武装民众的头脑,否则国家将会是一盘散沙。

于是,朱元璋颁布一些与大元相反的政令,目的就是要加快民族同化的速度。例如《大明律》中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只能与汉人通婚,不允许本族内部互相结婚,不然罚杖八十,然后发配到官家做奴隶。

朱元璋还下诏命令,担任公职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必须改成汉姓汉名,子孙相传,使他们忘记自己的本源,归化汉人。

紧接着,朝廷又规定全国所有的居民穿衣戴帽一律遵照唐装样式,禁止穿胡人的服装、说胡人的语言、使用胡人的姓名。同时,朝廷还规定色目回回人必须穿猪皮做的鞋子,不许骑马出行,只能在道路的两边走路。如果谁胆敢在大街的中间走路,老百姓可以就地打死。打死人的汉人不算犯罪,也不予立案。

散居各地的绝大多数蒙古人和色目回回人被迫改换了姓名,穿上了汉装,在公开场合使用汉语。如果仅从姓名来看,已经很难分辨出他们到底是汉人还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了。

只有在地处穷山僻壤、汉人稀少的地方,色目回回人依然使用着自己部落的语言和姓名,穿着自己民族的服装。

河州城的东部有一大片中间高、四周低的黄土高原。高原上沟壑纵深,崎岖不平,交通十分闭塞。那里山高地少,资源贫乏,土地贫瘠,气候又反复无常,时而干旱无雨,时而暴雨磅礴,生存的环境十分恶劣。

山沟里躲藏着许多来自花剌子模人的后裔——撒尔塔人。撒尔塔人除了赶集的日子走出深山来到河州城以外,其余的时间就居住在高原的半山坡上,在山沟里巴掌大的土地上辛勤耕耘,看着老天爷的脸色吃饭。由于地域的偏僻和封闭,这里的撒尔塔人保持了本族的特点,依旧说着夹杂着蒙古语的撒尔塔语,穿戴着长长的外衣袷袢和白色的缠头及五沿的号帽。

哈西姆一家人居住在河州城的东关。

他们在大明军队到来之前没有机会逃跑,只好隐藏了真实的身份,拿出一部分珍藏的金银,在河州城里做起了生意,很快成为了一个大户的商人。

朝廷禁止色目回回人胡姓的命令下来以后,哈西姆召集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选个什么样的汉人姓氏比较好。

长子朵思说道:“我看汉人人都是取父亲名字的第一个字为姓。我们干脆就跟着阿达姓哈吧?”

二儿子纳让说道:“咱们的祖宗在大都的牛街住过。我们路过陇西的时候看到那里姓牛的汉人很多,而且我们平常又食用牛羊肉。为了让子孙后代记住这些历史,我觉得还是姓牛比较好。”

哈西姆觉得纳让说的有道理,于是说道:“我看就姓牛吧。我叫牛西姆。朵思叫牛朵思。纳让就叫牛纳让。如果以后名字也要改成汉名,那么孩子出生以后就请教士选个圣人的名字给安上。这个名字可以在自己家里和亲戚中间使用。对外就使用汉人的姓名,免得生出许多麻烦来。”

三儿子多罗说道:“阿达,我们撒尔塔人说汉语、姓汉姓、穿汉服,这样会不会导致我们忘本?以后会不会就自动灭亡了?”

哈西姆说道:“衣服、语言和名字都是外在的东西,自古以来就是变化多端的,不存在亘古不变。关键是我们要保持家族的坚强和血性,永远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

生活在拉脊山下、河湟谷底的撒鲁尔人也迎来了一次重大的转折。1370年,积石州的撒鲁尔头人尕勒莽的后裔神宝,面对大明王朝摧枯拉朽之势,如同他的祖先在蒙古大军西征尕勒莽王国的时候识时务地归附大蒙古国一样,激活了遗传在大脑里灵活变通的细胞,毅然宣布脱离从前的宗主大元王朝,全族自愿归附大明王朝,又一次避免了民族灭绝的灾祸,保全了数万名撒鲁尔人的性命。

3年后,大明朝廷授予神宝为积石州千户所的世袭百户,职衔是昭信校尉管军百户,正式坐在这里确立了土司制度。韩宝是撒鲁尔人历史上的第一任土司。此后,这一官职一直在韩宝的子孙中世袭。

当时,循化等撒鲁尔人的聚居地归属河州卫的积石千户所。

神宝遵照朝廷关于改胡姓为汉姓的法令,接受了朝廷赐予的韩姓,自己取名叫韩宝。

哈桑的后裔胡赛因也跟着头人韩宝改成汉姓,取名为韩胡赛。

积石州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很少有汉人进入,官府也无暇治理,因此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变化不大。

撒鲁尔人仍然说着自己民族的语言,穿着自己民族的服装,只不过由于和临近的吐蕃人来往密切,语言中增加了一些吐蕃语的词汇,也采纳了一些吐蕃人的生活习性。

朱元璋借着大明初期的蓝玉案、空印案、胡惟庸案等四大案,清洗了许多的色目回回将官和蒙古将官,除去了心头的一个伤痛和大患。

朱元璋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从他自己的经历就可以得出结论,没有哪一个民族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外族的压迫和剥削。

当年,徐达率领大明军队攻破大都以后,将俘获的文武官僚等大队人马押送应天。

走到通州的时候,队伍中的维兀儿人想闹事逃跑。

徐达立即下令斩杀了这5000多维兀儿人,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分配给了官兵。

这件事给归降大明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许多人后来都对归降大明表示出懊悔。

大元开国名臣木华黎的后裔纳哈出当初率领10万军队据守辽东,后来归降了朱元璋,被封为海西侯。他死了以后儿子察罕受封为沈阳侯。名义上是高官贵族,实际上过着惶恐不可终日的日子。

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朱元璋有时不得不起用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色目回回人。1368年,朱元璋设立回回司天监,启用色目回回人黑的、阿都剌和迭里月实等。第二年,他又启用大元回回司天台官员郑阿里等11人。他还封色目回回学者马沙亦黑和马哈麻为翰林编修,要他们翻译从大都得到的数十百册乾方先圣之书,并且亲自执笔书写敕文,以示隆重。

后来,朱元璋的《御制至圣百字赞》以及大明王朝关于修建礼拜寺和保护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色目回回人的宗教生活。

随着大明初期全国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色目回回人的分布和经济情况也有一定的发展和变化。

原有军垦的色目回回兵士已经长期固定在了全国各地,经过开荒种地,繁衍生息,形成了稳定的居住区域。长期经商的色目回回人也开始转向稳定的聚寺而居。这些稳定的居住区域内形成了以礼拜寺为核心的共同文化,并且同周围的汉人、蒙古人、吐蕃人等一起繁衍生息,建立了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同时兼营手工业、牧业,其中最擅长经商。

随着商业贸易的往来,色目回回军士的屯田镇戍,官吏学者的宦游,使色目回回人的分布愈来愈分散。他们在农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往往聚居关厢或若干条街巷。

在陕甘地区,色目回回人继续垦荒种地,而且不断地还有归附大明的色目回回人迁徙到这里居住,人口逐渐增加。当时,陕西的关中、甘肃的河州、宁夏的灵州至平凉、固原各州县的色目回回人非常多,形成了色目回回人的主要聚居点。

由于大明禁止色目回回人说伊朗语等本民族的语言,禁止穿自己民族的服装,禁止取异域风格的名字,生活在汉人中间的各种色目回回人开始说汉语,穿汉服,取汉族名字,有名有姓。有些地区除了信仰回教和有别于汉人的长相以外,色目回回人外在的东西几乎和汉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色目回回人信仰的回教不同于汉人早先信奉的道教,也不同于后来从印度传入的佛教以及从西洋传进来的基督教,只敬仰唯一的神安拉(阿拉伯语,真主)或者胡大(伊朗语,真主),不崇拜有形的神像和物件,不吃猪肉以及未经诵经屠宰和自死的牲畜家禽。

他们在居民区的中间修建一座穹顶尖塔的礼拜寺,经常聚会诵经。

婚丧喜庆也不同于周围的民族。他们不过春节、清明、端午和中秋等节日,只过尔德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宰牲节)。每年还要有一个月的时间白天不食不饮,只在没有太阳的黑夜里吃喝。

色目回回人的这些风俗习惯让周围的汉人、蒙古人和吐蕃人感到稀奇古怪,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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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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