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腥玛丽05毁容女尸

第5章 血腥玛丽05毁容女尸

?被陆叔如此打发,我也无话好说,下了楼,来到0组办公室门前,开门而入。

办公室里的环境不错,除了墙有些发黄外,办公桌办公电脑的一并齐全,看来上头对0组的硬件配套上没怎么偏袒。

以前我在重案1组的时候,呆在办公室里都是写报告,分析案情什么的,可在0组貌似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靠窗子的那个办公桌上,孙珑,金妮,还有欧阳墨他们三人扎推,一人手里一把牌,只见欧阳墨甩出四张牌,道:“四个j炸弹。”

紧接着金妮跟孙珑是一人欢喜一人愁。金妮笑着说道:“赢了赢了,孙珑,愿赌服输,你输的最多,午饭你请客。”

我已经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我没看错吧,公职人员,上班时刻斗地主?!这是被通报批评啊?

三分钟前陆叔还跟我说欧阳墨那人性子冷,我还以为是个多高冷的人呢,没想到打牌还打得挺欢快的啊。

“回来啦。”孙珑向我招招手道:“一起玩啊,得帮我赢回去。”

“玩什么啊,有案子了,”我一阵无语,道:“咱们得快点去现场。”

我话一说完,三人手里的牌全都掉在桌子上,他们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有……案子?”

“是啊,”我说道:“南华路23号,发现一具……”

这次我连话都没说完,孙珑跟欧阳墨立刻拿起外套就往外冲了,孙珑顺便回头跟我交代道:“高泽,我们先过去了,你别忘了通知唐锦啊。”

俩人一溜烟的不见了,我正错愕的时候,倒是金妮推了推她的牛奶瓶底眼镜,笑着跟我解释道:“0组已经好久没接到案子了,记得上次那个纵火案还是三个月前,他们查了很久,就快有眉目的时候,却被转给了4组,搞得他们一阵失望,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案子,他们这么积极也是理所当然。”

金妮是文员,不用出勤的,我跟她交待了两句,就朝法医室走去。

打开法医室的门,我以为唐锦会像之前那样躺在解剖台上小憩,可进门之后,我看见他站在窗台边上。

阳光从窗子口照射进来,落在唐锦的身上,窗子是打开着的,外面拿一只只乌鸦此刻都在窗子旁乱飞着,唐锦手里拿着一个小盘子,在给乌鸦喂东西吃,我只看到他的侧脸,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十分惬意,我不禁有些失神。

唐锦听到了开门声,在我进门的同时,他就看到了我,他笑着问道:“有事吗?”

我走上前去,见唐锦的手中那盘子里放着一些小肉块,好奇的问道:“你在给他们喂肉?”

“对呀,乌鸦是食肉性动物,平时吃些小动物的尸体,或者腐肉之类的,我……”唐锦说着说着就停了下来,他觉得自己的话好像产生的歧义,于是连忙解释道:“这些肉不是尸体啊,不是,我的意思是这些肉不是我从尸体上切下来的,也不是,我的意思是说……这些肉看超市大减价,十块钱一斤买来的。”这次总算是解释通了。

“我就那么一问,知道你不会拿人肉喂它们,”我向他摆摆手道:“你收拾一下工具吧,有案子了。”

“好。”

唐锦在收拾工具包时,我看了看窗台上的乌鸦,它们不像早晨的时候,叫个不停了,它们很听话的一排排站在窗台前,似乎也在打量着我,我被这些乌鸦盯得心里发毛,不禁催促道:“唐锦,你还没好吗?”

“好了。”唐锦挎着工具包,笑着迎向我来。

0组配了两辆车,一辆被孙珑和欧阳墨开跑了,我跟唐锦就上了另一辆。

上了车后,我发动车子,说道:“我算是知道为什么小红楼这边这么多乌鸦了,敢情都是你养的啊。”

“呃……”唐锦摇摇头,撇清关系说道:“我没养它们,是它们自己飞来的,我就有时候喂它们点肉而已。”

“你还是少喂它们吧,小红楼本来在警局就很恐怖了,又是红砖又是槐树的,这会再加上乌鸦,你瞧今天把左副局吓的,指不定以后还得有什么传闻呢。”

******

南华路的治安并不好,平时住的都是些外来打工者,满街都能看到什么发廊,日租房之类的,其中的少儿不宜的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

来到南华路23号,下了车,只见事发地点的旅馆就叫“日租旅馆”,那牌子又黄又旧,还有几个恶俗的粉红色桃心。日租旅馆已经被拉了黄线,隔离起来,旁边一群不明所以的群众围观,还有几个狗仔拿着相机争相望着。

我跟唐锦拿出了证件,让巡逻警察放我们进去,告诉我们出事的房间在106号。

旅馆里的设施很旧,最少有十来年没重新装修过。

唐锦就直接朝着出事地点走去,我也正准备紧随其后,却见前台大厅里欧阳墨跟孙珑的身影,就先到大厅跟他们打声招呼。

欧阳墨只是站在大厅里抽着烟,没多大反应,倒是孙珑蹲在一边不停的呕吐着,他身边还有一大妈跟着他一起吐。

欧阳墨见我来了,说道:“吃早点了吗?小心看到尸体后,别吐了啊。”

“不是早点……,”孙珑打断说道:“我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呕……”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身影加入了呕吐行列,那个人居然是唐锦!

孙珑以前呆的是扫黄组,没怎么接触死尸,有这反应很正常,我可以理解,可唐锦是法医啊,哪有法医见着尸体还呕吐来着,这也太丢人了吧。

我蹲下身子,拍拍唐锦的背,略感忧心,“唐锦,你没事吧?验尸是你的工作,你还吐?”

瞅着唐锦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完了,我又递给他一瓶水,让他漱漱口。

唐锦漱完口后,见我们仨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工作能力被质疑了,连忙解释道:“我不是因为看见尸体了呕吐,而是……而是刚才来的路上我就晕车,后来那房间里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没忍住才吐的。”

“刺激的味道?”我问道:“什么味道?”

“硫酸,”欧阳墨说道:“死者是被人泼了超强硫酸。”

孙珑是不想去现场了,我们也不强求,让他和欧阳墨留在大厅问问有没有什么目击证人。我和唐锦一起去了106号房。

仅仅是在门口,我就闻到了淡淡的刺鼻性气味,而房间里的味道就更浓了。

尸体侧躺在床上,全身赤.裸,是个身材十分火辣的女性,皮肤白皙,双手和双脚都有被人捆绑的痕迹,那女尸的脸整个严重烧伤,五官凹陷,坑坑洼洼的,根本分辨不出来着女人究竟是谁,而且不仅是脸,她全身都被泼了硫酸,有多处烧伤。

这得多大的仇恨啊,扒光人的衣服泼她硫酸。女尸的嘴里塞着一块海绵,怕是凶手泼她硫酸时防止她喊救命的吧。

唐锦看向女尸时,眼里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的目光,我问道:“唐锦,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没有,”唐锦矢口否认,他戴好塑胶手套,开始做尸检。

唐锦做了初步的尸体检查后,告诉我们,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昨晚的11点至1点之间,死因需要进一步解剖才能确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人泼了强硫酸致死的。死者不仅容貌,连指纹也被硫酸销毁,一时间难以确定死者身份。

我走向女尸,带上手套,将她的尸体翻了过来,正面朝上,发现她的腹部左边有一个图案,那个图案很别致,是黑色的,一个圆圈,直径有三厘米,中间好像是只张着翅膀的蝙蝠,整个图案有种很欧式的哥特或者巴洛克的感觉。

“这个是……纹身?”我问向唐锦。

唐锦点点头,说道:“是纹身,而且是最近才纹上的。”

“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个纹身?”可能是我的职业病吧,我觉得唐锦刚才是看见了尸体上的纹身,才露出疑惑的表情。

“没见过。”唐锦摇摇头。

那也许是我多疑了吧。

既然尸体上有纹身,那就好说了,回头写份报告交给上级,然后在地方电视台新闻里插播一下发现无名尸体的事,还有报纸上也登一下,说明尸体的特征,身上有纹身,死者的亲友看见报道后,会来人认尸的。

尸体的事告于段落,我又回到前台大厅,看看孙珑他们审问的情况。

原来刚才跟孙珑蹲一块呕吐的大妈就是这家日租旅馆的老板娘。根据老板娘的口供,她今早见106号房到点了没来退房,就去敲房门,在房门前闻到了很难闻的味道,也就不管对方的*问题,拿备用钥匙开门而入,就见床上一具毁容女尸,老板娘尖叫一声就吓昏过去了。报警的是前台服务员,老板娘醒来后,就蹲在墙角吐了。

由于日租旅馆的客流量很大,老板娘和几位服务员真没太注意住进106房的死者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有谁接近过106号房,这里不是星级宾馆,没有摄像头,就连入住时,连身份证也没登记,这家旅馆的营业守则完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看来凶手对这家日租旅馆很了解,客流量大,不需要身份登记,没有摄像头,进出方便。

被陆叔如此打发,我也无话好说,下了楼,来到0组办公室门前,开门而入。

办公室里的环境不错,除了墙有些发黄外,办公桌办公电脑的一并齐全,看来上头对0组的硬件配套上没怎么偏袒。

以前我在重案1组的时候,呆在办公室里都是写报告,分析案情什么的,可在0组貌似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靠窗子的那个办公桌上,孙珑,金妮,还有欧阳墨他们三人扎推,一人手里一把牌,只见欧阳墨甩出四张牌,道:“四个j炸弹。”

紧接着金妮跟孙珑是一人欢喜一人愁。金妮笑着说道:“赢了赢了,孙珑,愿赌服输,你输的最多,午饭你请客。”

我已经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我没看错吧,公职人员,上班时刻斗地主?!这是被通报批评啊?

三分钟前陆叔还跟我说欧阳墨那人性子冷,我还以为是个多高冷的人呢,没想到打牌还打得挺欢快的啊。

“回来啦。”孙珑向我招招手道:“一起玩啊,得帮我赢回去。”

“玩什么啊,有案子了,”我一阵无语,道:“咱们得快点去现场。”

我话一说完,三人手里的牌全都掉在桌子上,他们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有……案子?”

“是啊,”我说道:“南华路23号,发现一具……”

这次我连话都没说完,孙珑跟欧阳墨立刻拿起外套就往外冲了,孙珑顺便回头跟我交代道:“高泽,我们先过去了,你别忘了通知唐锦啊。”

俩人一溜烟的不见了,我正错愕的时候,倒是金妮推了推她的牛奶瓶底眼镜,笑着跟我解释道:“0组已经好久没接到案子了,记得上次那个纵火案还是三个月前,他们查了很久,就快有眉目的时候,却被转给了4组,搞得他们一阵失望,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案子,他们这么积极也是理所当然。”

金妮是文员,不用出勤的,我跟她交待了两句,就朝法医室走去。

打开法医室的门,我以为唐锦会像之前那样躺在解剖台上小憩,可进门之后,我看见他站在窗台边上。

阳光从窗子口照射进来,落在唐锦的身上,窗子是打开着的,外面拿一只只乌鸦此刻都在窗子旁乱飞着,唐锦手里拿着一个小盘子,在给乌鸦喂东西吃,我只看到他的侧脸,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十分惬意,我不禁有些失神。

唐锦听到了开门声,在我进门的同时,他就看到了我,他笑着问道:“有事吗?”

我走上前去,见唐锦的手中那盘子里放着一些小肉块,好奇的问道:“你在给他们喂肉?”

“对呀,乌鸦是食肉性动物,平时吃些小动物的尸体,或者腐肉之类的,我……”唐锦说着说着就停了下来,他觉得自己的话好像产生的歧义,于是连忙解释道:“这些肉不是尸体啊,不是,我的意思是这些肉不是我从尸体上切下来的,也不是,我的意思是说……这些肉看超市大减价,十块钱一斤买来的。”这次总算是解释通了。

“我就那么一问,知道你不会拿人肉喂它们,”我向他摆摆手道:“你收拾一下工具吧,有案子了。”

“好。”

唐锦在收拾工具包时,我看了看窗台上的乌鸦,它们不像早晨的时候,叫个不停了,它们很听话的一排排站在窗台前,似乎也在打量着我,我被这些乌鸦盯得心里发毛,不禁催促道:“唐锦,你还没好吗?”

“好了。”唐锦挎着工具包,笑着迎向我来。

0组配了两辆车,一辆被孙珑和欧阳墨开跑了,我跟唐锦就上了另一辆。

上了车后,我发动车子,说道:“我算是知道为什么小红楼这边这么多乌鸦了,敢情都是你养的啊。”

“呃……”唐锦摇摇头,撇清关系说道:“我没养它们,是它们自己飞来的,我就有时候喂它们点肉而已。”

“你还是少喂它们吧,小红楼本来在警局就很恐怖了,又是红砖又是槐树的,这会再加上乌鸦,你瞧今天把左副局吓的,指不定以后还得有什么传闻呢。”

******

南华路的治安并不好,平时住的都是些外来打工者,满街都能看到什么发廊,日租房之类的,其中的少儿不宜的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

来到南华路23号,下了车,只见事发地点的旅馆就叫“日租旅馆”,那牌子又黄又旧,还有几个恶俗的粉红色桃心。日租旅馆已经被拉了黄线,隔离起来,旁边一群不明所以的群众围观,还有几个狗仔拿着相机争相望着。

我跟唐锦拿出了证件,让巡逻警察放我们进去,告诉我们出事的房间在106号。

旅馆里的设施很旧,最少有十来年没重新装修过。

唐锦就直接朝着出事地点走去,我也正准备紧随其后,却见前台大厅里欧阳墨跟孙珑的身影,就先到大厅跟他们打声招呼。

欧阳墨只是站在大厅里抽着烟,没多大反应,倒是孙珑蹲在一边不停的呕吐着,他身边还有一大妈跟着他一起吐。

欧阳墨见我来了,说道:“吃早点了吗?小心看到尸体后,别吐了啊。”

“不是早点……,”孙珑打断说道:“我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呕……”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身影加入了呕吐行列,那个人居然是唐锦!

孙珑以前呆的是扫黄组,没怎么接触死尸,有这反应很正常,我可以理解,可唐锦是法医啊,哪有法医见着尸体还呕吐来着,这也太丢人了吧。

我蹲下身子,拍拍唐锦的背,略感忧心,“唐锦,你没事吧?验尸是你的工作,你还吐?”

瞅着唐锦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完了,我又递给他一瓶水,让他漱漱口。

唐锦漱完口后,见我们仨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工作能力被质疑了,连忙解释道:“我不是因为看见尸体了呕吐,而是……而是刚才来的路上我就晕车,后来那房间里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没忍住才吐的。”

“刺激的味道?”我问道:“什么味道?”

“硫酸,”欧阳墨说道:“死者是被人泼了超强硫酸。”

孙珑是不想去现场了,我们也不强求,让他和欧阳墨留在大厅问问有没有什么目击证人。我和唐锦一起去了106号房。

仅仅是在门口,我就闻到了淡淡的刺鼻性气味,而房间里的味道就更浓了。

尸体侧躺在床上,全身赤.裸,是个身材十分火辣的女性,皮肤白皙,双手和双脚都有被人捆绑的痕迹,那女尸的脸整个严重烧伤,五官凹陷,坑坑洼洼的,根本分辨不出来着女人究竟是谁,而且不仅是脸,她全身都被泼了硫酸,有多处烧伤。

这得多大的仇恨啊,扒光人的衣服泼她硫酸。女尸的嘴里塞着一块海绵,怕是凶手泼她硫酸时防止她喊救命的吧。

唐锦看向女尸时,眼里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的目光,我问道:“唐锦,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没有,”唐锦矢口否认,他戴好塑胶手套,开始做尸检。

唐锦做了初步的尸体检查后,告诉我们,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昨晚的11点至1点之间,死因需要进一步解剖才能确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人泼了强硫酸致死的。死者不仅容貌,连指纹也被硫酸销毁,一时间难以确定死者身份。

我走向女尸,带上手套,将她的尸体翻了过来,正面朝上,发现她的腹部左边有一个图案,那个图案很别致,是黑色的,一个圆圈,直径有三厘米,中间好像是只张着翅膀的蝙蝠,整个图案有种很欧式的哥特或者巴洛克的感觉。

“这个是……纹身?”我问向唐锦。

唐锦点点头,说道:“是纹身,而且是最近才纹上的。”

“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个纹身?”可能是我的职业病吧,我觉得唐锦刚才是看见了尸体上的纹身,才露出疑惑的表情。

“没见过。”唐锦摇摇头。

那也许是我多疑了吧。

既然尸体上有纹身,那就好说了,回头写份报告交给上级,然后在地方电视台新闻里插播一下发现无名尸体的事,还有报纸上也登一下,说明尸体的特征,身上有纹身,死者的亲友看见报道后,会来人认尸的。

尸体的事告于段落,我又回到前台大厅,看看孙珑他们审问的情况。

原来刚才跟孙珑蹲一块呕吐的大妈就是这家日租旅馆的老板娘。根据老板娘的口供,她今早见106号房到点了没来退房,就去敲房门,在房门前闻到了很难闻的味道,也就不管对方的*问题,拿备用钥匙开门而入,就见床上一具毁容女尸,老板娘尖叫一声就吓昏过去了。报警的是前台服务员,老板娘醒来后,就蹲在墙角吐了。

由于日租旅馆的客流量很大,老板娘和几位服务员真没太注意住进106房的死者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有谁接近过106号房,这里不是星级宾馆,没有摄像头,就连入住时,连身份证也没登记,这家旅馆的营业守则完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看来凶手对这家日租旅馆很了解,客流量大,不需要身份登记,没有摄像头,进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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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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